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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0-057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张勤建先生、王光全先生、史
强先生、何心坦先生、唐英凯先生、张蕊女士、李余利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加西贝拉、长虹格兰博分别与江西中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荣年融资租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展无追索权的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其中:公司不超过 2 亿元;子公司加西贝拉不超过 2.7
亿元;子公司长虹格兰博不超过 0.3 亿元。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
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