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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地矿: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2020-05-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地矿”、“上市公司”)将其持有的
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转让给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
集团”),由兖矿集团支付现金对价(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通知》(以下简称“《廉洁从业通知》”)等有关要求,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山东地
矿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组中聘请第三方情况(本意见中的第三方,
指除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该投资银行类项目依法需聘请
的证券服务机构外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重组期间,本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符合《廉洁从业意见》、
《廉洁从业通知》的相关规定。

    2、本次重组期间,上市公司在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
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廉洁从业意见》、《廉洁从业通知》
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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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田野                      李俊伟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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