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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地矿: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05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 地矿              公告编号:2020-085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
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山东地矿股份
有限公司1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宝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30 人,代表股份 178,827,470 股,占公司总股

                                        1
本的 35.0003%。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3 人,代表股份 95,460,67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8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7 人,代表股份 83,366,7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16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 38,014,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403%。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
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2,371,8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41%;
反对 40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1%;弃权
69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915,8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88%;反对 40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25%;弃权 69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88%。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78,423,5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1%;
反对 40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
    同意 37,611,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75%;反对 40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77,823,2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85%;
反对 40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9%;弃权
60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010,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584%;反对 40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25%;弃权 60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1%。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健、张文婷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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