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上午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不会因该 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 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预计的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 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伏军 董华 李兰明 2021 年 2 月 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