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 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 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设计合理、执行基本有 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