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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沈机: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完毕、控股股东股份完成司法划转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2019-12-25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9-13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完毕、控股股东股份
 完成司法划转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完毕
      2019 年 8 月 16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
阳中院”)作出(2019)辽 01 破申 14 号《民事裁定书》,
依法裁定受理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机股
份”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19 年 11 月 13 日、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
过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9 年 11
月 16 日,沈阳中院作出(2019)辽 01 破 18-2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沈阳中院作出的(2019)辽 01 破
18-4 号《民事裁定书》和(2019)辽 01 破 18-4-1 号《协助
执行通知书》,本次重整以现有总股本 765,470,884 股为基
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2 股的比例转增合计 918,565,060 股,
总股本扩大至 1,684,035,944 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
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用于引入投资人和清偿债权人。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了
说明。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所涉及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

项已实施完成。
    二、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完成司法划转

    2019 年 7 月 17 日,沈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的控
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
团”)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清算组担任沈机集团管理人。2019 年 11 月 13 日,沈机
集团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沈机集团重整计
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9 年 11 月 16 日,沈阳中
院裁定批准了沈机集团重整计划。
    目前,根据沈机集团重整计划,沈机集团持有的已被质
押的 1.15 亿沈机股份股票已解除质押登记,并已提存至沈
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沈机集团持有的未被质押的剩余 0.76 亿股沈机股份股票已
向金融普通债权人账户分配或提存至沈阳机床(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沈机股份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沈机集团         190,671,780      24.91%                  -              -
中国通用技术(集
团)控股有限责任               -             -      505,042,344        29.99%
      公司
沈阳机床(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             -      155,670,983         9.24%
企业财产处置专用
      账户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破产企业财产               -             -      157,990,491         9.38%
  处置专用账户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
                      40,000,000         5.23%       43,064,422         2.56%
  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A 股股东      534,799,104      69.87%        822,267,704        48.83%
     总股本          765,470,884     100.00%      1,684,035,944     100.00%
     注: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
 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持有沈机股份
 190,671,78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4.91%,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动前股权结构关系如
 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沈机集团不再持有沈机股份股票;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
技术集团”)持有沈机股份 505,042,344 股股票,持股比例
为 29.99%,通用技术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四、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沈机集团、沈阳
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用技术集团已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已分别
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17 日进行披露。
    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以外,目前本次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的其他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将根据进展依法及时进
行披露。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准。同时也
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