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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沈机: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公司的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20-11-1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声 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二、评估目的 ...........................................................................................................................................11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2

        四、价值类型 .......................................................................................................................................... 19

        五、评估基准日 ..................................................................................................................................... 19

        六、评估依据 .......................................................................................................................................... 20

        七、评估方法 .......................................................................................................................................... 2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1

        九、评估假设 .......................................................................................................................................... 33

        十、评估结论 .......................................................................................................................................... 3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5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1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42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43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I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
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依法承担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
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
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
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
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
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
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
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
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
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
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通过询问、访谈、核
对、抽查监盘、勘查等形式进行现场调查;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
评估专业人员对机器设备和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勘察按常规仅限于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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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观质量和使用、保养状况,未触及被遮盖、隐蔽及难于接触到的部位,
我们未受委托对它们的质量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和鉴定,我们的评估以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如果这些评估对象的内在质量有瑕疵,评
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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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并合
理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需对所涉及的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专业意见。
       评估对象: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范围内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长期
  待摊费用,负债为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80,011.42 万元,评估价值为 71,862.81 万元,减值额为 8,148.61 万元,减
  值率为 10.18%;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98,462.82 万元,评估价值为 98,462.82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451.40 万元,资产基础法
  评估价值为-26,600.01 万元,减值额为 8,148.61 万元,减值率为 44.16%。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           1              39,875.02          40,725.39        850.37                   2.13
二、非流动资产         2              40,136.40          31,137.42      -8,998.98                -22.4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0.00       -11,726.74       -11,726.74                  0.00
  投资性房地产         4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5              33,569.55          36,297.31       2,727.76                  8.13
  无形资产             6                   0.00               0.00            0.00                 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      7                   0.00               0.00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               6,566.85           6,566.85            0.00                 0.00
      资产总计         9              80,011.42          71,862.81      -8,148.61                -10.18
三、流动负债           10             87,576.55          87,576.55            0.00                 0.00
四、非流动负债         11             10,886.27          10,886.27            0.00                 0.00
      负债总计         12             98,462.82          98,462.82            0.00                 0.00
       净资产          13         -18,451.40         -26,600.01         -8,148.61                -44.16

             资产基础法评估后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26,600.01 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
     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
     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
     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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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
               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
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进
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沈阳
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简介
     1.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机股份公司”)
     法定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经营场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法定代表人:车欣嘉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陆亿捌仟肆佰零叁万伍仟玖佰肆拾肆元整
     成立日期:1993 年 5 月 20 日
     经营期限:自 1993 年 5 月 20 日至 2043 年 5 月 20 日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制造,机床制造,机械加工,进出口贸
易(持证经营);国内一般商业贸易(国家专营、专卖、专控除外)批发、
零售;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承包境外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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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普通货运;设备租赁;
珠宝首饰及黄金饰品加工、销售;黄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沈机股份公司是 1992 年 6 月 22 日,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沈体改发[1992]31 号《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试点的
批复》批准,由沈阳第一机床厂、中捷友谊厂和辽宁精密仪器厂三家
发起,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沈机股份公司设立时
股份总数为 16,182.3518 万股,每股 1 元。其中:国家股 11,596.5518 万股,
法人股 1,525.00 万股,内部职工股 3,060.80 万股。
     1996 年 7 月 1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6)196 号《上市通
知书》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5,400 万股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沈阳机床”,股票代码“000410”。
     2003 年 9 月 30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资
产权函[2003]269 号《关于沈阳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上市公司
国家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沈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
有的沈阳机床 18,554.4503 万股国家股划归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持有。股权划转完成后,沈阳机床总股本仍为 34,091.9303 万股,
其中,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非流通股 18,554.4503 万股
(股份性质为国家股),占总股本的 54.4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次
股权划转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上市部函[2004]110 号《关于同意豁免要
约收购义务的函》批准豁免要约收购,并于 2004 年 9 月 1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过户手续。
     2006 年 12 月 12 日,沈机集团与沈阳工业公司签署《股权划转协
议》,双方约定,沈阳工业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42.60%的股份转让给沈
机集团。
     2008 年 10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沈阳机床(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公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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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74 号),核准豁免沈机集团因行政划拨
而持有公司 232,349,875 股(含尚未收回的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其
他暂不流通股东垫付的 2,780,185 股),导致合计持有公司 42.60%的股份
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沈机集团、沈阳工业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26
日就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办理了股份过户手续。
        2019 年 8 月 16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辽 01 破申 14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的
申请。
        2019 年 11 月 13 日-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
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19 年 11 月 16 日,沈阳中院作出(2019)辽 01 破 18-2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根据公司重整
计划以及沈阳中院作出的(2019)辽 01 破 18-4 号《民事裁定书》和(2019)
辽 01 破 18-4-1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重整以现有总股本 76,547.09 万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2 股的比例转增合计 91,856.51 万股,总股
本扩大至 168,403.59 万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
整计划规定用于引入投资人和清偿债权人。
        2019 年 12 月 20 日,转增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登记手续,通用技术集团出资受让沈机股份部分转增
股票,最终持有沈机股份 50,504.23 万股,占转增后总股本的 29.99%,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由沈机集团变更为通用技术集团。
        截至评估基准日,沈机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05,042,344.00           29.99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
  2                                                           144,444,769.00               8.58
                             置专用账户
  3                   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                 50,539,082.00               3.00
  4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8,308,123.00               2.87
  5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3,064,422.00               2.56
  6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1,875,092.00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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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34,684,519.00                2.06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34,447,543.00                2.05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7,985,286.00                1.66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24,302,073.00                1.44
                             合计                                     954,693,253.00            56.70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1.公司简况
           企业名称: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东莞智能
   装备”)
           法定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竹路 4 号 2 栋 101 室
           法定代表人:赵彪
           注册资本:4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3 月 01 日
           经营期限:2016 年 03 月 01 日至 2046 年 03 月 0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机械设备制造,机床制造,机械加工,设备租赁,
   批发零售业,建筑装饰,室内装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道路普通货运,珠宝首饰及黄金饰品的加工、销售、技术咨
   询服务;国内货运代理;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2.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情况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03 月 01 日在广东省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总部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注册资
   本为 40,000.00 万元,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评估基准日,东莞智能装备股权结构如下: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100.00%         40,000.00         100.00%
          合计                          40,000.00           100.00%         40,000.00         100.0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3.近年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12/31           2019/12/31            2020/08/31
         流动资产合计                  691,575,546.88       364,298,822.20         321,112,977.07
         长期应收款                     48,750,000.00        53,010,000.00          53,010,000.00
          固定资产                     617,835,747.27       358,877,297.46        342,633,707.75
          无形资产                          13,750.00             6,250.00               1,250.00
        长期待摊费用                    26,223,883.01        16,523,179.30          13,660,345.50
          资产总计                   1,386,300,423.88       792,715,548.96        730,418,280.32
         流动负债合计                  657,419,387.90       896,140,863.37        925,936,539.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6,219,858.13       140,440,776.38         118,471,968.31
           负债合计                    963,639,246.03     1,036,581,639.75       1,044,408,507.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2,661,177.85      -243,866,090.79       -313,990,227.30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度           2020 年 1-8 月
一、营业总收入                          656,625,431.59        62,369,848.28         46,749,751.16
二、营业总成本                          682,236,446.51       304,942,910.58        112,372,516.90
其中:营业成本                          528,195,936.80       196,673,793.64         76,125,479.25
    税金及附加                            1,208,570.27           632,012.45           121,068.91
    销售费用                            103,517,364.36        33,821,459.62         16,880,376.19
    管理费用                             15,061,928.13        24,489,466.93         12,255,710.75
    研发费用                             15,348,953.94        15,175,770.69                     0.00
    财务费用                             18,903,693.01        34,150,407.25          6,989,881.80
加:投资收益                                                 -93,667,964.05           578,194.66
    其他收益                                949,157.34         2,103,927.80           905,646.6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0.00                     0.00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39,622,733.67           287,689.26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6,894,977.05      -282,994,238.41                     0.00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0.00           222,573.44
号填列)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度           2020 年 1-8 月
三、营业利润                           -31,556,834.63         -656,754,070.63         -63,628,661.75
 加:营业外收入                            403,897.05              230,038.18             370,500.00
 减:营业外支出                                23,551.29          6,954,013.38           6,865,974.76
四、利润总额                           -31,176,488.87         -663,478,045.83         -70,124,136.51
 减:所得税费用                            192,044.47             3,049,222.81                     0.00
五、净利润                             -31,368,533.34         -666,527,268.64         -70,124,136.51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12/31              2019/12/31             2020/08/31
         流动资产合计                  786,172,727.02          431,319,785.44         398,750,151.22
             长期应收款                 48,750,000.00           53,010,000.00          53,01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6,460,00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511,789,120.07          354,334,758.43         335,695,456.23
             在建工程                                                    0.00                      0.00
             开发支出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26,223,883.01           15,367,216.00          12,658,510.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59,456.39                    0.00                      0.00
             资产总计                1,392,755,186.49          854,031,759.87          800,114,118.09
         流动负债合计                  648,898,035.57          841,035,968.88         875,765,463.4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4,375,879.43          129,937,625.48         108,862,702.61
              负债合计                 943,273,915.00          970,973,594.36         984,628,166.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9,481,271.49         -116,941,834.49        -184,514,048.00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度             2020 年 1-8 月
一、营业总收入                      719,800,374.71             75,380,593.85           34,578,450.52
二、营业总成本                      710,013,209.25            278,871,658.06           96,242,419.66
其中:营业成本                      563,435,241.95            182,756,643.07           65,160,174.34
    税金及附加                        1,155,277.27               577,887.70               101,198.61
    销售费用                        103,251,325.89             31,735,371.62           15,526,967.45
    管理费用                          7,917,995.43             15,609,884.27             8,826,223.96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度           2020 年 1-8 月
    研发费用                         15,348,953.94       14,498,267.46                     0.00
    财务费用                         18,904,414.77       33,693,603.94          6,627,855.30
加:投资收益                                            -93,667,964.05              22,572.00
    其他收益                            725,686.04          763,100.00              11,761.4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0.00                     0.00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37,198,547.68             450,823.52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16,707,552.16     -221,549,221.30                     0.00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0.00             222,573.44
填列)
三、营业利润                         -6,194,700.66     -555,143,697.24        -60,956,238.75
 加:营业外收入                         403,897.05          130,038.18             25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23,551.29        6,902,264.44          6,865,974.76
四、利润总额                         -5,814,354.90     -561,915,923.50        -67,572,213.51
 减:所得税费用                      -1,265,915.20        4,507,182.48                     0.00
五、净利润                           -4,548,439.70     -566,423,105.98        -67,572,213.51

         被评估单位 2018 年会计报表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19 年及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均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4.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评估目的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的股权,需对所涉及的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专业意见。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公司就此事项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下发了《关于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沈机股份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母公司债权有关事项的批复》 (通函字
     [2020]68 号)。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评估范围内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
     投资、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负债为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总
     资产账面价值为 80,011.42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98,462.82 万元,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18,451.40 万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目的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致。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三)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
          东莞智能装备及其下属长期股投资单位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主
     要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主要资产的
     类型及特点如下:
          1.存货
          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为产成品,系从企业购进的智能高速钻攻中
     心、立式钻攻中心产品以及部分备品备件,存货主要存放在仓库。
          2.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东莞智能装备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 公司简          投资日 持股比 是否                   计提减值
序号                         级次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经营情况
           称         称              期   例(%) 控股                    准备金额
       沈机智享(东
                   东台科           2018/1
 1     台)科技有限           二级            100.00 是   1,000.00   1,000.00   1,000.00   正常经营
                     技                2
           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被投资单位名 公司简           投资日 持股比 是否                   计提减值
序号                          级次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经营情况
           称         称               期   例(%) 控股                    准备金额
       沈机智享(东
                   东莞电
 2     莞)电子科技            二级 2019/2    100.00 是     900.00      900.00      900.00   正常经营
                     子
         有限公司

          3.房屋建(构)筑物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主要为东莞智能装备外购的办
     公楼,目前为自用,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房地产证编                                    建筑面积
序号     房地产名称          证载权利人                         地址            房产用途
                                                  号                                          (㎡)
                                                         东莞市松山湖
                                           粤(2017)东
        新竹苑 2 幢办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               科技产业园区
 1                                         莞不动产权                           办公楼          783.62
            公 101        备有限公司                     新竹路 4 号新竹
                                           第 0050634 号
                                                         苑 2 幢办公 101
                                                         东莞市松山湖
                                           粤(2017)东
        新竹苑 2 幢办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               科技产业园区
 2                                         莞不动产权                           办公楼          832.42
            公 201        备有限公司                     新竹路 4 号新竹
                                           第 0048953 号
                                                         苑 2 幢办公 201
                                                         东莞市松山湖
                                           粤(2017)东
        新竹苑 2 幢办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               科技产业园区
 3                                         莞不动产权                           办公楼          832.42
            公 301        备有限公司                     新竹路 4 号新竹
                                           第 0050636 号
                                                         苑 2 幢办公 301
                                                         东莞市松山湖
                                           粤(2017)东
        新竹苑 2 幢办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               科技产业园区
 4                                         莞不动产权                           办公楼          817.66
            公 401        备有限公司                     新竹路 4 号新竹
                                           第 0050633 号
                                                         苑 2 幢办公 401
                                                         东莞市松山湖
                                           粤(2017)东
        新竹苑 2 幢办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               科技产业园区
 5                                         莞不动产权                           办公楼          810.75
            公 501        备有限公司                     新竹路 4 号新竹
                                           第 0050635 号
                                                         苑 2 幢办公 501
                         合计:                                                               4,076.87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总体质量良好,内部设施完
     善,均在正常使用,所具备的功能技术指标,均满足既定的使用要求。
          4.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1)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为各公司日常经营生产用的设备,截止评估基准日,机
     器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2)运输设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车辆主要为日常办公室配置使用的车辆以及叉车,截止评估基准
        日,车辆均能正常使用。
             (3)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主要为在企业各部门及各项目部办公用的电脑、办公桌
        椅、空调、打印机等电子设备,设备在基准日均正常使用,设备日常
        维护保养良好。
             5.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为其他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办公
        软件。
             6.企业申报的其他表外资产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东莞智能装备及其子公司合计共持有 87 项账外
        无形资产,该部分无形资产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
        费用化,未进行资本化,东莞智能及其全资子公司账上未记录的账外
        资产情况如下:
             (1)专利技术
                                                              法律状                             公开(公告)日
序号         所属企业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开(公告)号
                                                                态                                    期
                                一种基于数控机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床视觉检测的刀
 1                                                 发明授权    授权    2017-06-14 CN107234488B 2020-03-31
             有限公司           具破损度检测方
                                      法
                                一种基于数控机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2                              床的视觉定位系     发明授权    授权    2017-06-14 CN107160241B 2019-09-24
             有限公司
                                    统及方法
                                一种用于摄像模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3                              组中方形壳体的     实用新型    授权    2018-04-18 CN208215157U 2018-12-11
             有限公司
                                    专用夹具
                                一种专用夹具中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4                              的双轴定位结构     实用新型    授权    2018-04-18 CN208215156U 2018-12-11
             有限公司
                                  及专用夹具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夹具的 Z 轴
 5                                                 实用新型    授权    2018-04-18 CN208178942U 2018-12-04
             有限公司           定位结构及夹具
                                一种专用夹具中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6                              的本体定位结构     实用新型    授权    2018-04-18 CN208179006U 2018-12-04
             有限公司
                                  及专用夹具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夹具的 XY 轴
 7                                                 实用新型    授权    2018-04-18 CN208132466U 2018-11-23
             有限公司           定位结构及夹具
 8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夹具的三轴 实用新型          授权    2018-04-18 CN208117295U    2018-11-2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状                             公开(公告)日
序号         所属企业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开(公告)号
                                                              态                                    期
             有限公司         定位结构及夹具
                              一种专用夹具中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9                            的 Z 轴定位结构    实用新型    授权    2018-04-18 CN208117296U    2018-11-20
             有限公司
                                及专用夹具
                              一种用于摄像模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10                           组方形壳体的夹     实用新型    授权    2018-04-18 CN208117663U    2018-11-20
             有限公司
                                     具
                              一种专用夹具中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11                           的三轴定位结构     实用新型    授权    2018-04-18 CN208117294U    2018-11-20
             有限公司
                                及专用夹具
                              一种用于摄像模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组中方形壳体的
 12                                              实用新型    授权    2018-04-18 CN208083912U 2018-11-13
             有限公司         夹具本体及专用
                                     夹具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权利终
 13                             防护罩装置       实用新型          2018-01-18 CN207788430U 2018-08-31
             有限公司                                         止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14                                              发明授权    授权    2016-08-30 CN106112686B   2018-08-28
             有限公司           心的冷却系统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夹具的 XY 轴              实质审
 15                                              发明公布          2018-04-18 CN108381224A 2018-08-10
             有限公司         定位结构及夹具                  查
                              一种专用夹具中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实质审
 16                           的三轴定位结构     发明公布          2018-04-18 CN108381225A 2018-08-10
             有限公司                                         查
                                及专用夹具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夹具的三轴                实质审
 17                                              发明公布          2018-04-18 CN108381226A 2018-08-10
             有限公司         定位结构及夹具                  查
                              一种专用夹具中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实质审
 18                           的双轴定位结构     发明公布          2018-04-18 CN108356737A 2018-08-03
             有限公司                                         查
                                及专用夹具
                              一种用于摄像模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组中方形壳体的                实质审
 19                                              发明公布          2018-04-18 CN108356736A 2018-08-03
             有限公司         专用夹具及其装                  查
                                   配方法
                              一种用于摄像模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实质审
 20                           组方形壳体的夹     发明公布          2018-04-18 CN108326783A 2018-07-27
             有限公司                                         查
                              具及其装配方法
                              一种氧化锆加工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21                           设备及工作台调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2-13 CN207643391U 2018-07-24
             有限公司
                                   整结构
                              一种氧化锆加工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22                           设备除尘系统及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2-13 CN207645826U 2018-07-24
             有限公司
                              氧化锆加工设备
                              一种氧化锆加工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23                           设备及主轴调试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2-13 CN207643432U 2018-07-24
             有限公司
                                     结构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夹具的 Z 轴               实质审
 24                                              发明公布          2018-04-18 CN108311897A     2018-07-24
             有限公司         定位结构及夹具                  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状                           公开(公告)日
序号        所属企业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开(公告)号
                                                         态                                  期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25                            数控机床    外观设计 授权 2017-12-28 CN304742768S 2018-07-24
          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氧化锆加工
 26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2-13 CN207643430U 2018-07-24
          有限公司                设备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刀具结构及
 27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2-13 CN207643392U 2018-07-24
          有限公司         氧化锆加工设备
                           一种三轴防护结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28                        构及氧化锆加工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2-13 CN207643431U 2018-07-24
          有限公司
                                  设备
                           一种专用夹具中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实质审
 29                        的 Z 轴定位结构 发明公布        2018-04-18 CN108296836A 2018-07-20
          有限公司                                    查
                             及专用夹具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刀库结构及
 30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2-13 CN207577980U 2018-07-06
          有限公司         氧化锆加工设备
                           一种氧化锆加工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31                        设备及四轴加工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2-13 CN207577894U 2018-07-06
          有限公司
                                  结构
                           一种排屑装置的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32                        并用排屑结构及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1-16 CN207564729U 2018-07-03
          有限公司
                               串联结构
                           一种排屑装置的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33                        排屑结构及串联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1-16 CN207564730U 2018-07-03
          有限公司
                                  结构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机床工作台
 34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1-09 CN207564310U 2018-07-03
          有限公司              及机床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35                          一种排屑装置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1-16 CN207448017U 2018-06-05
          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多排屑装置
 36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1-16 CN207448018U 2018-06-05
          有限公司             串联结构
                           一种排屑装置的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37                        箱体结构及多箱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1-16 CN207448016U 2018-06-05
          有限公司
                             体串联结构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38                            一种刀柄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11-07 CN207386607U 2018-05-22
          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排屑装置及           实质审
 39                                        发明公布        2017-11-16 CN107984289A 2018-05-04
          有限公司             排屑方法               查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40                          雕铣机双推门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09-21 CN207272856U 2018-04-27
          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带伸缩铰链的雕
 41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09-21 CN207272857U 2018-04-27
          有限公司             铣机门体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多主轴双推门的
 42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09-21 CN207272263U 2018-04-27
          有限公司              雕铣机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栅格结构的雕铣
 43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09-21 CN207272855U 2018-04-27
          有限公司              机门体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氧化锆加工           实质审
 44                                        发明公布        2017-12-13 CN107839075A 2018-03-27
          有限公司         设备及主轴调试             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状                            公开(公告)日
序号         所属企业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开(公告)号
                                                          态                                   期
                                  结构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氧化锆加工            实质审
 45                                          发明公布          2017-12-13 CN107825600A 2018-03-23
             有限公司                设备                 查
                              一种氧化锆加工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实质审
 46                           设备及工作台调 发明公布          2017-12-13 CN107745440A 2018-03-02
             有限公司                                     查
                                   整结构
                              一种氧化锆加工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实质审
 47                           设备及四轴加工 发明公布          2017-12-13 CN107738110A    2018-02-27
             有限公司                                     查
                                     结构
                              一种多排屑装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实质审
 48                           串联结构及排屑 发明公布          2017-11-16 CN107717614A 2018-02-23
             有限公司                                     查
                                     方法
                              一种角度可微调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49                           的金属镜面加工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05-17 CN206854678U 2018-01-09
             有限公司
                                     刀盘
                              一种金属镜面加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50                           工用切削液循环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05-17 CN206855127U 2018-01-09
             有限公司
                                     装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金属镜面加
 51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05-17 CN206855073U 2018-01-09
             有限公司             工用夹具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金属镜面加
 52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05-17 CN206855072U 2018-01-09
             有限公司              工设备
                              一种角度可微调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53                           的侧边金属镜面 实用新型    授权    2017-05-17 CN206854674U 2018-01-09
             有限公司
                                  加工刀盘
                              一种基于数控机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床视觉检测的刀
 54                                          发明公布    授权    2017-06-14 CN107234488A 2017-10-10
             有限公司         具破损度检测方
                                     法
                              一种基于数控机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55                           床的视觉定位系 发明公布    授权    2017-06-14 CN107160241A 2017-09-15
             有限公司
                                  统及方法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56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484027U 2017-09-12
             有限公司           心的主轴箱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57                           双工作台雕铣机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21 CN206484273U 2017-09-12
             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金属镜面加            实质审
 58                                          发明公布          2017-05-17 CN107052866A 2017-08-18
             有限公司           工设备及工艺              查
                              一种立式钻攻中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59                           心的刀库驱动装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335402U 2017-07-18
             有限公司
                                     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60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335367U 2017-07-18
             有限公司           心的滑座装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雕铣机防护间
 61                                          外观设计    授权    2016-12-30 CN304206316S 2017-07-18
             有限公司             (EM40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状                             公开(公告)日
序号         所属企业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开(公告)号
                                                               态                                    期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62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189503U 2017-05-24
             有限公司             心的循环系统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63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185594U 2017-05-24
             有限公司             心的排屑装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64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8-30 CN206029401U 2017-03-22
             有限公司             心的打刀装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65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029304U 2017-03-22
             有限公司             心的工作台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66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8-30 CN206029452U 2017-03-22
             有限公司             心的冷却系统
                                一种立式钻攻中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67                             心的底盘环喷驱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029453U 2017-03-22
             有限公司
                                    动装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68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029456U 2017-03-22
          有限公司                心的出水装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69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029455U 2017-03-22
          有限公司                心的进水装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70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029303U 2017-03-22
          有限公司                心的机架装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改进型高光机底
 71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21 CN206029305U 2017-03-22
          有限公司                     座
                                一种立式钻攻中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72                             心的 Y 轴传动装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029309U 2017-03-22
             有限公司
                                       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73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029454U 2017-03-22
             有限公司             心的底盘环喷
                                一种立式钻攻中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74                             心的 X 轴传动装   实用新型    授权    2016-09-05 CN206029409U 2017-03-22
             有限公司
                                       置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75                                          发明公布         授权    2016-08-30 CN106112686A    2016-11-16
               有限公司           心的冷却系统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   一种立式钻攻中
 76                                          发明公布         驳回    2016-08-30 CN106112638A    2016-11-16
               有限公司           心的打刀装置
       沈机智享(东莞)电子科
 77                             可开瓶手机壳 实用新型         授权    2019-09-12 CN210407442U 2020-04-28
             技有限公司
       沈机智享(东莞)电子科
 78                             组合式手机壳 实用新型         授权    2019-09-12 CN210225523U 2020-03-31
             技有限公司
       沈机智享(东莞)电子科
 79                           带启瓶器手机壳 实用新型         授权    2019-09-12 CN210225522U 2020-03-31
             技有限公司
       沈机智享(东莞)电子科 带收纳手机壳组
 80                                          实用新型         授权    2019-09-12 CN210225520U 2020-03-31
             技有限公司             件
       沈机智享(东莞)电子科 带磁吸支架手机
 81                                          实用新型         授权    2019-09-12 CN210225496U 2020-03-31
             技有限公司             壳
       沈机智享(东莞)电子科
 82                             双支架手机壳 实用新型         授权    2019-09-12 CN210225524U 2020-03-31
             技有限公司
 83    沈机智享(东莞)电子科      带收纳手机壳     实用新型    授权    2019-09-12 CN210225519U 2020-03-31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状                              公开(公告)日
序号           所属企业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公开(公告)号
                                                             态                                     期
              技有限公司
       沈机智享(东莞)电子科
 84                             可启瓶手机壳   实用新型     授权    2019-09-12 CN210225525U 2020-03-31
           技有限公司
       沈机智享(东莞)电子科
 85                             拼接式手机壳   实用新型     授权    2019-09-12 CN210225521U 2020-03-31
           技有限公司
       沈机智享(东莞)电子科
 86                             多功能手机壳   实用新型     授权    2019-09-12 CN210225526U 2020-03-31
           技有限公司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号         软件名称          版本号    发布日期     软件简称         登记号    登记批准日期
                                                            机床定位系
        1     CNC 机床视觉定位系统     V1.0         -                  2017SR392570       2017-07-24
                                                                统

               7.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结论涉及的相关资产
               本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四、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根据《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当资产评估师所执行的资产
        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时,资
        产评估师通常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根据评估
        目的,确定本次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 年 8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经济行为的
        实现、会计期末因素。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
        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的整体情
        况;同时本着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准确划定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查核实资产,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的原则,
选择距相关经济行为计划实现日较接近的日期作为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下发《关于沈机股份出
售子公司股权及母公司债权有关事项的批复》(通函字[2020]68 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86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 年 11 月 28 日国
务院第 197 次常务会议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9.《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378 号,国务院
令第 588 号修订);
     10.《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2 号);
     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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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

     12.《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
发[1992]36 号);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 12 号);
     14.《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
委产权[2006]274 号);
     15.《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
     16.《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
产权[2009]941 号);
     1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 64
号);
     18.《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手册》 (沪国资委评估
﹝2018﹞353 号);
     19.《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财政部关
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 76 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91 号);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 50 号);
     2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2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 年 2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 26 号);
     2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
号);
     26.《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政部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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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3 号);
     27.有关其他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7. 《 资 产 评 估 执 业 准 则 — 利 用 专 家 工 作 及 相 关 报 告 》 ( 中 评 协
[2017]35 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13.《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 号);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7.《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
     18.《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 号);
     1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 号)。
     (四)权属依据
     1.不动产权证书;
     2.专利证书;
     3.著作权相关权属证明;
     4.机动车行驶证;
     5.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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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
       2.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购买合同;
       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
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4.评估基准日银行间市场报价利率;
       5.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建设前期和其他费用标准;
       6.《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20 年);
       7.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8.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原材料购买合同;
       9.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10.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
       2.《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第 678 号);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申报表;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5.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
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
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
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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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
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
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采用理
由如下:
     由于与东莞智能装备类似的国内企业股权转让案例很少,市场公
开资料较缺乏;同时,可比上市公司与东莞智能装备在经营范围、经
营区域、资产规模以及财务状况都存在较大差异,相关指标难以获得
及合理化的修正,故本次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截至评估基准日,东莞智能装备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经营与盈利
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收益和风险均无法进行合理量化,所以不适
宜采用收益法。
     东莞智能装备的实物资产量较大,资产基础法是合理评估企业各
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是从资产
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本次评估过程中,东莞智能装备提供了详细的
资产及相关负债的明细清单,并提供了其资产、负债相关资料,评估
师也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本次评估适宜采用资
产基础法。
     (一)资产基础法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通过核实银行对
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
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核对票据票面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及
票面利率等与账务记录的一致性,以证实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经核实应收票据真实,金额准确,无
未计利息,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3)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
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评估人员向被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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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调查了解客户构成及资信情况、历史年度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等。
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相应的合同进行了
抽查并发放函证核实。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评
估值,同时将评估基准日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评估为零。由于资
不抵债的子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中已体现了评估风险损失,
故应收款项中的评估风险损失按零评估。除了上述子公司之外,评估
师关于应收账款预计风险损失的判断与注册会计师计提及企业判断应
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一致。
     (4)预付账款,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预付账款
形成的原因、对方单位的资信情况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
龄较长等情形的预付账款复印了审计师的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
了抽查。经核实,预付账款均能按照合同约定形成权益,预付账款以
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5)存货
     ①在库周转材料,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在库周转材
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
凭证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在
库周转材料进行了盘点,并对在库周转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
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
和评估基准日在库周转材料数量一致。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由于在库
周转材料周转较快,市场价格变化不大,故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
评估值。
     ②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成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
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进行了抽查。评
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产成品进行了盘点,并对产
成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
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数量、金额一致。评
估人员核实了产成品账面构成,了解到账面价格是按近期公允价值入
账,考虑到产品价格无明显波动,因此按照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认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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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值。
       (6)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人员收集了理财产品的购买合同、入账凭
 证及纳税申报表等资料,其他流动资产按照确认无误后的账面价值确
 认评估值。
       2.长期应收款,评估人员收集了长期应收款的业务合同、入账凭证
 等资料,长期应收款按照确认无误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3.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
 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章程等,
 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
 法进行评估。
       对全资的长期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
 价值。
       对于东台科技与东莞电子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如下:
       由于在市场上较难找到与被评估单位经营业务相似企业股权的交
 易案例和可比上市公司以供参照,因此不具备市场法评估的条件。
       由于被评估单位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经营与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收益和风险均无法进行合理量化,所以不适宜采用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是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本次评估过
 程中,被评估单位提供了详细的资产及相关负债的明细清单,并提供
 了其资产、负债相关资料,评估师也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
 需的资料,本次评估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具体评估方法详见下表: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控股     采用的评估方法
 1        沈机智享(东台)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是           资产基础法
 2      沈机智享(东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是           资产基础法

       4.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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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评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等,评
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
各种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纳入本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为办公用房,根据市场调查,
当地房地产市场发达,所处地区办公用房交易活跃,有可供比较案例,
市场法能较好体现其公允价值。因此,本次采用市场法对房屋建(构)
筑物进行评估。即选择符合条件的参照物,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
区域状况、权益状况和实物状况修正,从而确定评估值。
     运用市场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搜集交易实例;
     (2)选取可比实例;
     (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5)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6)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7)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8)求出比准价格。
     市场法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
况×待估房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
待估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待估房地产个别因
素值/参照物房地产个别因素值。
     5.设备类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明细清单进行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
时通过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
以确认。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主要设备进行必要的
现场勘察和核实。
     根据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
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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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对于机器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
调试费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
和运杂费。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
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因东莞智能装备及其子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的与企业
日常经营有关的设备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故本次评估的机器设备、车
辆、电子设备为不含税价。
     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A.机器设备
     a.对价值较大设备的重置全价,主要由不含税设备购置价(非标设
备现行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构成。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b.对于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
购置价和运杂费。同时,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对购置固定资产的增
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设备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额
     c.设备购置费
     对于大型关键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
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采购价确定购置价;对
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
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企业同类设备的近期
售价确定。
     d.运杂费的确定
     设备运杂费指出厂地点或调拨地点运至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采购保管费和供销部门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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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实际运费依据的,按照实际确认。如供货条件约定由供货商负
责运输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计运杂费。
     e.设备安装调试费的确定
     设备安装调试费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确定;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f.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增值税
     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计算出可抵扣增值税后进行抵扣。
     B.运输车辆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
车辆的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
暂行条例》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同时根据
“财税[2016]36 号”文件规定购置车辆增值税可以抵扣政策,确定其
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手续费
     对于非运营车辆,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近期网上交易价确定重置
成本。
     C.电子设备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近期网上交易价确定重置成本。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通过对设备(仪器)使用情况、工程环境、保养、外观、开机率、完
好率的现场考察,查阅必要的设备(仪器)运行、事故、检修、性能考核
等记录进行修正后予以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
     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
技术状况的现场勘察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
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
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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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C.对于车辆
     a.对于运营车辆,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
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
察情况进行调整,其公式为:
     使用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
×100%
     b.对于非运营车辆,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③评估值的确定
     设备评估值=设备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6.其他无形资产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
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经与被评估单位财务人员及相关销售人
员沟通得知,相同配置的软件目前市场上仍在售且价格变化不大,本
次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
     7.长期待摊费用
     对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评估人员抽查了所有的原始入账凭证、
合同、发票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长期待
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
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
评估值。
     8.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通过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其他非流动资产形成的
原因,查阅了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相关合同。核实其真实性、账面价值
的准确性。其他非流动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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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负债
     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
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及其他非
流动负债。对于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
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等应付
债务类科目,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
对账面值进行核实,以企业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对于其他
非流动负债中的政府补助,经查证资料及分析核实,退回风险不高的
政府补助按未来应该缴纳的所得税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对评估对象涉及
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2020 年 9 月 30 日,我公司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
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
成一致,并与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1.拟定评估计划
     2.组建评估团队
     3.实施项目培训
     (1)对被评估单位人员培训
     为使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料
的填报工作,确保评估申报材料的质量,我公司准备了企业培训材料,
对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派专人对资产评估材料填报中
碰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2)对评估人员培训
     为了保证评估项目的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拟定的资产
评估方案,我公司对项目团队成员讲解了项目的评估背景、评估对象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涉及资产的特点、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操作要求等。
     (三)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对评估对象涉
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
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资产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
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
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
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
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
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
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
“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
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被
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
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
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
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
设备等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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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

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2.尽职调查
     评估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风
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
经营管理结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6)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资料收集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
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
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
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
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
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
估报告。
     (六)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
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
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
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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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
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
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
能力担当其职务;
     5.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
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
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经营租赁的房产地均能继续续租。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
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80,011.42 万元,评估价值为 71,862.81 万元,减值额为 8,148.61 万元,减
值率为 10.18%;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98,462.82 万元,评估价值为 98,462.82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451.40 万元,资产基础法
评估价值为-26,600.01 万元,减值额为 8,148.61 万元,减值率为 44.16%。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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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            1             39,875.02          40,725.39        850.37                   2.13
二、非流动资产          2             40,136.40          31,137.42      -8,998.98                -22.4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0.00       -11,726.74       -11,726.74                  0.00
  投资性房地产          4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5             33,569.55          36,297.31       2,727.76                  8.13
  无形资产              6                  0.00               0.00            0.00                 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       7                  0.00               0.00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              6,566.85           6,566.85            0.00                 0.00
      资产总计          9             80,011.42          71,862.81      -8,148.61                -10.18
三、流动负债            10            87,576.55          87,576.55            0.00                 0.00
四、非流动负债          11            10,886.27          10,886.27            0.00                 0.00
      负债总计          12            98,462.82          98,462.82            0.00                 0.00
       净资产           13         -18,451.40        -26,600.01         -8,148.61                -44.16

              根据上述分析,即: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26,600.01 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
      生的溢价或者折价(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
      水平和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
      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二)本次评估利用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37617 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
      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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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

     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三)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其他相关
     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依法提供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
     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
     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
     任何保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
     估师的执业范围关于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
     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截止评估基准日,东莞智能装备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
     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案件汇总表(被诉/被申请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判决   生效
序                                     立案 涉案金 审理状
          原告           被告         案由                   生效   判决 执行状态       备注
号                                     时间     额      态
                                                             时间   金额
  沈阳机床(东莞)                                             2020
                   永捷科技发展 租赁合 2019/          二审未
1 智能装备有限公                               684.91        /01/   504.75 等待判决
                 (深圳)有限公司 同纠纷 07/17            决
        司                                                     08
  沈阳机床(东莞)
                 相合(昆山)机械 租赁合 2020/          一审未
2 智能装备有限公                             1,186.00          \      \      等待开庭
                   贸易有限公司 同纠纷 01/18            开庭
        司
  沈阳机床(东莞)
                 深圳市利闵登科 租赁合 2020/          一审未
3 智能装备有限公                               405.02          \      \      等待开庭
                   技有限公司   同纠纷 02/11            开庭
        司
  沈阳机床(东莞)                                             2019
                 东莞市诺恒精密 租赁合 2019/          一审已                 已进入执
4 智能装备有限公                               194.27        /07/   197.00
                   机械有限公司 同纠纷 01/25            判决                   行环节
        司                                                     31
                                                                                    被执行
  沈阳机床(东莞)                                             2019
                 东莞市诺恒精密 买卖合 2019/          一审已               已进入执 人进入
5 智能装备有限公                                45.41        /08/    46.22
                   机械有限公司 同纠纷 01/25            判决                 行环节 破产清
        司                                                     16
                                                                                    算程序
  沈阳机床(东莞)                                             2019
                 东莞市诺恒精密 加工合 2019/          一审已               已进入执
6 智能装备有限公                               232.71        /04/   213.94
                   机械有限公司 同纠纷 01/28            判决                 行环节
        司                                                     19

          由于以上诉讼事项未来年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企业对于以上涉
     诉款项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评估同时确认了对应的预计风险损失,
     本次评估未考虑以上诉讼事项后续判决执行的结果对本次评估值的影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响。
       (五)企业申报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子公司没有实物资产或实物资产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很低,本次评估人员未对这些子公司进行现场清查。
对于这些子公司实物资产,评估人员要求企业进行自查,并要求企业
反馈自查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同时评估人员还通过抽查的原始凭证、
发询证函等替代方式对这些公司资产进行核实。
       (六)关于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
响的事项特别说明
       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资产评估结
果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须进行调整或重新进
行资产评估。但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以及市场情况的
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事项或情况
修正评估报告。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评估结
论产生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
       (七)截止评估基准日,东莞智能装备账面上的货币资金 718,677.97
元,由于诉讼案件已经被司法冻结,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笔款项可能会
被司法执行扣款的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八)东莞智能装备存在的借款及抵质押担保事项
       1.截止评估基准日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名下 5 项房产
处于抵押状态,账面原值 4,461.43 万元,账面净值 4,284.75 万元,抵押
权人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抵押期限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是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向该
银行进行借款而进行的抵押,抵押合同东银(3900)2016 年最高抵字第
022869 号。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抵押借款为 4,000.00 万元,
抵押物抵押价值为 4,000.00 万元,已做抵押登记,抵押顺位为第一顺位。
2019 年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签订 1910DGZNDY00005 号抵押合同,以该 5 套房产抵押担保为
8,000.00 万应付货款,抵押物抵押价值为 12,000.00 万元,已经办理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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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登记。
     2.东莞智能装备与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与中电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电”)签订合同编号为的融资租赁合
同,合同约定租赁物为 622 台机床设备,租金总额为 1.5 亿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季度租金共 20 期,合同约定年租息率为 5.66137%,
租赁物留置价款为 1 元人民币。
     东莞智能装备与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与中电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编号为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物
为 593 台机床设备,租金总额为 1.5 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
季度租金共 20 期,合同约定年租息率为 5.66137%,租赁物留置价款为
100 元人民币。
     以上两笔融资租赁合同均由保证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出租
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期间: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两个日历年。保证范围: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
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
项下租赁本金人民币【500,000,000.00】元整、租息、服务费、迟延违约
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
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合理的律师费、代理费、咨询服务费、收
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以及法院判决认定承租
人或相关保证人需要向出租人承担的任何责任。
     以上两笔融资租赁合同涉及诉讼,现已判决:
     (2019)沪 74 民初 7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l.被告东莞智能装备应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中电支付合同编号为 ZDTS-2016-ZZ012
融资租赁合同(直租)项下全部剩余租金 9,896.32 万元。2.被告东莞智能装
备应付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中电支付迟延违约金(以每期租
金实际到期日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以实际逾期天数
计算)。3.被告东莞智能装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电支
付律师费 13 万元。4.被告东莞智能装备应于判决生立之日起十日向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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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中电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 7.4 万元。5.被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对
东莞智能装备的上述 1-4 项付款义务向原告中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53.75 万元,财产保全费 5,000.00 元,5,000.00 元
由原告中电承担,被告沈机股份与东莞智能装备共同承担 53.75 万元。
     (2019)沪民终 39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上海金融法院
(2019)沪 74 民初 72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
六项;二、变更上海金融法院(2019)沪 74 民初 72 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
确认中电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债权,
即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应对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上述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应对沈阳机床
(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上述第二项付款义务中截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
的迟延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
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
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658.93 元,由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负担。
     (2019)沪 74 民初 7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东莞智能装备
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中电支付合同编号为 ZDTS 一 2016
一 ZZ 一 021 融资租赁合同(直租)项下全部剩余租金 10,721.00 万元(己到
期租金 824.69 万元,未到期租金 9,896.32 万元)。2.被告东莞智能装备应
付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中电支付迟延违约金(以每期租金实
际到期日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
3.被告东莞智能装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电支付律师费
13 万元。4.被告东莞智能装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中电支付
财产保全保险费 8.05 万元。5.被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对东莞智能装
备的上述 1-4 项付款义务向原告中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如未按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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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7.89 万元,财产保全费 5,000.00 元,5,000.00 元由原告中电
承担,被告沈机股份与东莞智能装备共同承担 57.89 万元。
     (2019)沪民终 39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上海金融法院
(2019)沪 74 民初 73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
六项;二、变更上海金融法院(2019)沪 74 民初 73 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
确认中电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债权,
即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应对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上述
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应对沈阳机床
(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上述第二项付款义务中截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
的迟延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
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
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814.42 元,由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负担。
     截止出具报告日,东莞智能装备尚未全部支付中电融资租赁款项。
     本次评估未考虑债务企业存在的抵押、质押、担保、租赁等事项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九)账外无形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评估基准日,东莞智能装备合计共持有 87 项账外无形资产,
该部分无形资产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费用化,未
进行资本化。
     账外无形资产明细详见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中
主要资产情况介绍”。
     由于东莞智能装备已不在自主生产,有关的无形资产未应用到具
体经营中,无形资产主要是根据公司的经营业务情况特定研发的无形
资产,因为在市场上无法找到同类型的交易案例,因此不适合采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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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法进行评估。
     由于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中逐步形成,发生的成本费用已经费用
化,且无法明确的拆分出无形资产研发对应的成本。因此不适合采用
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于纳入评估范围的账外无形资产,根据被评估单位近年来业务
经营情况、未来规划的不确定性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账外无形
资产无法在未来年度产生超额收益,同时账外无形资产无法进行市场
交易,所以本次对账外无形资产评估为零。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2.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评估目的有效。
     3.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委
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在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4.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
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5.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
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
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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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附件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附件六、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
印件;
     附件八、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
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九、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附件十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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