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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特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英特集团”或“公司”)拟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本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以“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9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0,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6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5,188,679.25 元(不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 594,811,320.75 元,已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汇入公
司 募集 资金专 用账 户中。 本次 公开 发行可 转债 资金总 额扣 除保荐 承销 费用不 含税 金额
594,811,320.75 元, 其他 发行 费用 不含 税金额 1,546,821.76 元, 实际 募集 资金 净额 为人 民币
593,264,498.9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465 号)。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万元)           额(万元)
英特药谷运营中心     浙江英特药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0,700.00           24,200.00
英特集团公共医药
物流平台绍兴(上         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                  37,800.00           17,800.00
虞)医药产业中心
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
                        合计                                                         60,000.00
     截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8,000.00 万元,全
 部用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 414,811,320.75 元,均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一同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截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募集资金余额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
                                                         354578988469        414,811,320.75
    有限公司         东支行
浙江英特物联网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202021019900079410           0.00
      限公司         体育场路支行
浙江英特药谷电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
                                                         374078992509              0.00
  商务有限公司       东支行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202021019900079383           0.00
    责任公司         体育场路支行
    截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14,811,320.75 元。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项目、英特药谷运营中心项目)
 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实施单位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实现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
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
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额度

    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公司财务
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风
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规模大、信誉好、效益高、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发
行的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与风险管理部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
 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经济
效益。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升资金使
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增加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