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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租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03-06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债券代码:112279                                     债券简称:15渤租01
债券代码:112284                                     债券简称:15渤租02
债券代码:112723                                     债券简称:18渤金01
债券代码:112765                                     债券简称:18渤金02
债券代码:112771                                     债券简称:18渤金03
债券代码:112783                                     债券简称:18渤金04
债券代码:112810                                     债券简称:18渤租0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签署时间:2020 年 3 月


                                   1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渤海租赁”)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
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城证券”)编制。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2 月 1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渤
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11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2018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2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5 渤租 01”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5 渤租 01”,债券代码为“112279”。

    2、发行主体

    “15 渤租 01”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15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一期
债券“15 渤租 01”发行规模为 10.00 亿元。

    4、债券期限:“15 渤租 01”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15 渤租 01”票面利率为 4.62%,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5 渤租 01”的起息日为 2015 年 9 月 15 日。

    7、付息日:“15 渤租 01”存续期间,“15 渤租 01”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15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5 渤租
01”的付息日为自 2016 年至 2018 年间每年的 9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5 渤租 01”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15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5 渤租 01”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9 月 1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9、计息期限:“15 渤租 01”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5 渤租 01”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15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3
    10、担保情况:“15 渤租 01”为无担保债券。

    11、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
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13、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5 渤租 02”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5 渤租 02”,债券代码为“112284”。

    2、发行主体

    “15 渤租 02”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15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二期
债券“15 渤租 02”发行规模为 5.00 亿元。

    4、债券期限:“15 渤租 02”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15 渤租 02”票面利率为 4.5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5 渤租 02”的起息日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

    7、付息日:“15 渤租 02”存续期间,“15 渤租 02”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5 渤租
02”的付息日为自 2016 年至 2018 年间每年的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5 渤租 02”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5 渤租 02”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9 月 22 日。



                                     4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9、计息期限:“15 渤租 02”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5 渤租 02”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

    10、担保情况:“15 渤租 02”为无担保债券。

    11、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
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13、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渤金 01”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8 渤金 01”,债券代码为“112723”。

    2、发行主体

    “18 渤金 01”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一期
债券“18 渤金 01”发行规模为 10.60 亿元。

    4、债券期限:“18 渤金 01”的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18 渤金 01”票面利率为 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8 渤金 01”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

    7、付息日:“18 渤金 01”存续期间,“18 渤金 01”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 2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5
01”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6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8 渤金 01”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6 月 20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01”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6 月 20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18 渤金 01”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渤金 02”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8 渤金 02”,债券代码为“112765”。

    2、发行主体

    “18 渤金 02”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二期
债券“18 渤金 02”发行规模为 11.17 亿元。

    4、债券期限:“18 渤金 02”的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18 渤金 02”票面利率为 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8 渤金 02”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9 月 10 日。



                                     6
    7、付息日:“18 渤金 02”存续期间,“18 渤金 02”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02”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9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8 渤金 02”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02”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18 渤金 02”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渤金 03”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8 渤金 03”,债券代码为“112771”。

    2、发行主体

    “18 渤金 03”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三期
债券“18 渤金 03”发行规模为 5.04 亿元。

    4、债券期限:“18 渤金 03”的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18 渤金 03”票面利率为 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7
    6、起息日:“18 渤金 03”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

    7、付息日:“18 渤金 03”存续期间,“18 渤金 03”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
金 03”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10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8 渤金 03”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03”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18 渤金 03”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渤金 04”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8 渤金 04”,债券代码为“112783”。

    2、发行主体

    “18 渤金 04”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四期
债券“18 渤金 04”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4、债券期限:“18 渤金 04”的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
    5、债券利率:“18 渤金 04”票面利率为 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8 渤金 04”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

    7、付息日:“18 渤金 04”存续期间,“18 渤金 04”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
金 04”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10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8 渤金 04”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04”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18 渤金 04”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渤租 05”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8 渤租 05”,债券代码为“112810”。

    2、发行主体

    “18 渤租 05”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五期
债券“18 渤租 05”发行规模为 3.19 亿元。

    4、债券期限:“18 渤租 05”的期限为 3 年期。


                                     9
    5、债券利率:“18 渤租 05”票面利率为 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8 渤租 05”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2 月 5 日。

    7、付息日:“18 渤租 05”存续期间,“18 渤租 05”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8 渤租 05”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18 渤租 05”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告知函的公告》,发行人
近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告知函,
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为有效化解风险、维护各方利益,应其请求,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牵头
会同相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共同成立了“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联合工
作组是全面协助、全力推进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并非接管海航集团。

    根据工作需要,经海航集团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海航集团改选了部分
董事并聘任了部分高管人员。陈峰继续担任董事长,原经营团队保持不变。

    本次海航集团管理层结构调整,不涉及海航集团实际控制权的变化,且不会

                                    10
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城证券作为“15 渤租 01”、“15 渤租 02”、“18 渤金 01”、“18 渤金 02”、
“18 渤金 03”、 “18 渤金 04”、“18 渤租 05”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
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以上相关事项后,长城证
券获取了相关公告情况,并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确认,同时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城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四、投资风险提示

    目前,发行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有关发行人信息请以发行人在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海
航集团相关情况,并就上述事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周立华

    联系电话:010-883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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