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09-18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债券代码:112284 债券简称:15渤租02
债券代码:112723 债券简称:18渤金01
债券代码:112765 债券简称:18渤金02
债券代码:112771 债券简称:18渤金03
债券代码:112783 债券简称:18渤金04
债券代码:112810 债券简称:18渤租0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签署时间:2020 年 9 月
1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渤海租赁”)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
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城证券”)编制。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2 月 1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渤
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11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2018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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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5 渤租 02”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5 渤租 02”,债券代码为“112284”。
2、发行主体
“15 渤租 02”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15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二期
债券“15 渤租 02”发行规模为 5.00 亿元。
4、债券期限:“15 渤租 02”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15 渤租 02”票面利率为 4.5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5 渤租 02”的起息日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
7、付息日:“15 渤租 02”存续期间,“15 渤租 02”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5 渤租
02”的付息日为自 2016 年至 2018 年间每年的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5 渤租 02”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5 渤租 02”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9 月 2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9、计息期限:“15 渤租 02”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5 渤租 02”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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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担保情况:“15 渤租 02”为无担保债券。
11、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
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13、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渤金 01”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8 渤金 01”,债券代码为“112723”。
2、发行主体
“18 渤金 01”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一期
债券“18 渤金 01”发行规模为 10.60 亿元。
4、债券期限:“18 渤金 01”的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18 渤金 01”票面利率为 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8 渤金 01”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
7、付息日:“18 渤金 01”存续期间,“18 渤金 01”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 2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01”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6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8 渤金 01”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6 月 20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01”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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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18 渤金 01”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渤金 02”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8 渤金 02”,债券代码为“112765”。
2、发行主体
“18 渤金 02”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二期
债券“18 渤金 02”发行规模为 11.17 亿元。
4、债券期限:“18 渤金 02”的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18 渤金 02”票面利率为 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8 渤金 02”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9 月 10 日。
7、付息日:“18 渤金 02”存续期间,“18 渤金 02”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02”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9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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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金兑付日:“18 渤金 02”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02”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18 渤金 02”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渤金 03”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8 渤金 03”,债券代码为“112771”。
2、发行主体
“18 渤金 03”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三期
债券“18 渤金 03”发行规模为 5.04 亿元。
4、债券期限:“18 渤金 03”的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18 渤金 03”票面利率为 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8 渤金 03”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
7、付息日:“18 渤金 03”存续期间,“18 渤金 03”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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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03”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10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8 渤金 03”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03”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18 渤金 03”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渤金 04”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8 渤金 04”,债券代码为“112783”。
2、发行主体
“18 渤金 04”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四期
债券“18 渤金 04”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4、债券期限:“18 渤金 04”的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18 渤金 04”票面利率为 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8 渤金 04”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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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付息日:“18 渤金 04”存续期间,“18 渤金 04”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
金 04”的付息日为自 2019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10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8 渤金 04”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18 渤金 04”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18 渤金 04”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渤租 05”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8 渤租 05”,债券代码为“112810”。
2、发行主体
“18 渤租 05”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五期
债券“18 渤租 05”发行规模为 3.19 亿元。
4、债券期限:“18 渤租 05”的期限为 3 年期。
5、债券利率:“18 渤租 05”票面利率为 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6、起息日:“18 渤租 05”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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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付息日:“18 渤租 05”存续期间,“18 渤租 05”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18 渤租 05”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18 渤租 05”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 2020-081 的《渤海租赁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卓逸群先生申请
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根据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选举金川先生担
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渤海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及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金川先生简历如下:
金川,男,1967 年生,1989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曾任职中国
银行总行营业部、信贷二部、公司业务部,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信贷业务及发展部,
美国华美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2011 年起先后担任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长,Seaco SRL 副 CEO 兼 CFO,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CEO、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首
9
席运营官、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常务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现任海航资本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航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中合中小企业
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金川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金川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
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金川先生持有本公司 470,000 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城证券作为“15 渤租 02”、“18 渤金 01”、“18 渤金 02”、“18 渤金 03”、“18
渤金 04”、“18 渤租 05”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以上相关事项后,长城证券获取了相关公告情况,
并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确认,同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城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四、投资风险提示
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发行人董事长变更
情况,注意投资风险并做出独立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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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立华
联系电话:010-8836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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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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