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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租赁: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3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

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王景然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7

日、2021 年 1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㈡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123,396,16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0.5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33,765,22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5.82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89,630,9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6832%。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90,396,74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69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65,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89,630,9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683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因新冠疫

情防控原因,部分人员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乌鲁木齐)律师

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

决结果如下:

    ㈠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2,287,4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5%;反对

89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7%;弃权 213,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288,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82%;反对
89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3%;弃权 213,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㈡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2,500,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89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501,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17%;反对

89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㈡律师姓名:张新强、聂晓江;

    ㈢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㈠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㈡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