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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租赁: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2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海航大厦 20 层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到董事 8 人,授权委托 1 人。董事刘文吉先生、独立董事赵慧军女士、庄起善先
生、马春华先生共 4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卓逸群先生因公务原
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金川先生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珮萱先生、监事马
丽女士、廖小莉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刘正伟先生、白晓宇女士、彭鹏先生、王佳
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 2020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公
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7,704,344 千元,公司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为亏损 986,035 千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4,418,392 千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35,819
千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
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由于公司母公司
2020 年度为净亏损,截至 2020 年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五条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中约定的分红条件,公司 2020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
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及衔接规定相关要
求,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
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 202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 2020 年 度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因交易对方受公司
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关联董事金川先生、
马伟华先生、卓逸群先生、李铁民先生、王景然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结合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海航资本、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关联方”)
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337,730
万元人民币。其中,除房屋租赁、物业费、集装箱修理、信息系统维护、购买商
业保险等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与日常经营办公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约 880 万元
外,剩余 336,850 万元预计金额均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 2021 年度的关联
租赁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经理(首席执行官)就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业务作出决定并签
署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
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确保公司 2021 年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贷款不超过 165 亿元,美元贷
款不超过 115 亿美元。其中,公司及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含全资或控股 SPV)
贷款不超过 160 亿元人民币元或等值外币;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含全资
或控股 SPV)贷款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贷款不超过 1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Seaco SRL
(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公司)和 Cronos Ltd(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公司)
贷款合计不超过 35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Avolon Holdings Limited(含全资或控
股 SPV 及子公司)贷款合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的融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抵押贷款融资、应收租金权益质押贷款融资、
信用贷款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票据融资、境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券融资、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融资、短期融资券融资、私募债券融资、公募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
融资等债务融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理(首席执行官)就上述额度范围
内的融资业务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单笔金额超过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
产 10%的贷款,公司将根据贷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贷款额度
预计的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需求,
公司拟定 2021 年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全资控股子公
司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之间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对公司的担
保总额度为 70 亿元人民币和 12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公
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
控股 SPV 之间的担保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对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对外担保实行单
报单批。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
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理
(首席执行官)就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发生在
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将根据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以特别决议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环境,为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的风险,满足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
公司拟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
上述授权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义金额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等值其他币种),授权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根据产品结构支付相应保证金或提供抵押、担保等,授权期限
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
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同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强化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本公司同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8.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独立董事 3
人。

    经公司股东海航资本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金川先
生、马伟华先生、卓逸群先生、李铁民先生、王景然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文吉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后附)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任期
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
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独立董事 3
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现提名庄起善先生、
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候选人就任,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有关职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
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监事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拟定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税后 3.6 万元人民币/年,独立董事
津贴标准为税后 12 万元人民币/年。公司监事的津贴标准为税后 3 万元人民币/
年。以上津贴标准适用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内。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并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请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简历:

    金川,男,1967年生,美国Fordham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中国银行总
行营业部、信贷二部、公司业务部,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信贷业务及发展部,美国
华美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2011年起先后担任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Seaco SRL副CEO兼CFO,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CEO、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董事
兼首席执行官、常务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Avolon Holdings Limited董事长、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董事长、海航资
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航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金川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金川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
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金川先生持有本公司470,0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伟华,男,1980年生,新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汇
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自2011年起先后担任渤
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首席投资官兼董事会秘书,
董事兼首席运营官。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香港渤
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皖江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马伟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伟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
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马伟华先生持有本公司510,0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卓逸群,男,1973年生,清华大学民商法硕士,自2011年起先后担任香港航
空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TIP Trailer Services 副CEO、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董事长。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隆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航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卓逸群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卓逸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
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卓逸群先生持有本公司228,797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铁民,男,1970年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自2011年起先后担任渤
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渤海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李铁民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李铁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
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李铁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景然,男,1984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副经理(副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现任渤海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

    王景然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景然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
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王景然先生持有本公司75,0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文吉,男,1971 年生,华中理工大学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工学学士。1999
年 9 月评为注册资产评估师,2002 年 11 月评为经济师,2004 年 12 月评为注册
会计师。自 2008 年 10 月起先后担任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工作
处专职监事。2014 年 4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广州市全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今,
任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文吉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刘文吉先生为公司股东广州市
城投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刘文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庄起善,男,1950 年生,经济学博士。现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长期从事世界经济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兼任复旦大学新兴市场经济研究
中心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转轨经济专业委员会
主任、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职。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庄起善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庄起善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证书,是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曾在公司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春华,男,1969 年生,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持有注册会
计师和律师资格。历任北京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工作人员、
西南证券总裁助理、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监事、深圳三九
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SZ000403)独立董事、浙江康恩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SH600572)独立董事、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SH600265)董事长、中证资信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等职。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春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春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证书,是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曾在公司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超,男,1964年生,清华大学EMBA管理硕士。历任北京旅游信托投资公司
资金部科员,深圳信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际部、
信贷部、证券营业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现任上海恒联绘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南璟天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融绘(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超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刘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刘超先生是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曾在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