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3-19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3-07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 年 3 月 19 日上午 9:00
2.召开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 689 号金座 A25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晓燕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289,106,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7.07%。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表决方式均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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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议案》,选举郑晓燕女士、戴登安先生、王友斌先生、刘浩先生、李承波
先生、黄跃明先生、陈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不含独立董事)董事。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郑晓燕女士为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90,223,85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39%。
(2)选举戴登安先生为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9,011,06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7%。
(3)选举王友斌先生为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8,882,06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
(4)选举刘浩先生为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8,978,81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6%。
(5)选举李承波先生为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8,882,06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
(6)选举黄跃明先生为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8,882,06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
(7)选举 陈锐先生为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8,881,06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
2.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雷达先生、陈国欣先生、李明发先生、邹吉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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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雷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9,106,003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2)选举陈国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9,106,003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3)选举李明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9,106,003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4)选举邹吉昌先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9,105,003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7%。
3.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不含职工监
事)的议案》,选举陈明辉先生、朱礼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陈明辉先生为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9,106,003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2)选举朱礼品先生为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为 289,106,003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另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裴文娟女士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与上述二位股
东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
简历:裴文娟,女,44 岁,大专文化,党员。历任合肥鼓楼商厦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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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工会
主席、职工监事。
公司在此向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刘卡佳
女士、董事赵文武先生、董事王昌旭先生、董事程儒林先生、独立董事蔡文浩先
生,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许兰女士、监事胡丛女士、监事黄颢先生,致以崇高敬意
和衷心感谢!
4.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9,106,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表决权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惠志强、陈磊
3.结论性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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