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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百货:董事会公告2014-04-12  

						证券代码: 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1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4 月 11 日,21 世纪经济报道刊载署名韩迅的题为《合肥百货“乐普

生困局” :疯狂溢价收购仅微利》的报道。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 )现就涉及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百大乐普生商厦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乐普生商厦” )的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乐普生商厦溢价收购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于 2008 年、2011 年先后两次收购乐普生商厦 60%、40%股权,从而实

现全资控股乐普生商厦。两次收购均以乐普生商厦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定价

方式客观公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由于乐普生商厦拥有所处合肥市核心商圈总

建筑面积约 1.7 万平米自有商业房产,账面价值采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历史成本

计价,同时两次收购股权之时乐普生商厦净资产基数(2008 年末、2009 年第三

季度末分别仅为 418 万元、1157 万元)较小,溢价原因主要系商业房产评估价

值较账面价值发生大幅增值,不存在所谓“疯狂溢价”。

     二、关于乐普生商厦预期收益的说明

     2009 年,本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将收购乐普生商厦 40%股权项

目纳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基于当时的宏观环境、行业情况以及乐普生商厦经

营预期等因素对该项目进行效益预测,按照项目收购完成后 5 年计算期乐普生商

厦预计年均实现净利润 1745 万元;但是零售业高度相关的宏观经济和市场竞争

环境变化对项目预期收益存在较大影响,为此公司也在《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对

该项目存在不达预期收益的风险作出明确揭示。需要指出,考虑到项目培育、整

合等方面因素,该项目预计效益水平在计算期内呈现前低后高的趋势,就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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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2012 年实际情况而言该项目均达到预期收益水平,2013 年度项目未达预期

收益,公司也已在披露的 2013 年度报告中作出充分说明。上述报道将项目计算

期内平均收益与收购完成后第一、二年实际收益进行比照,进而认为项目未能达

到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理解偏差。

    三、关于乐普生商厦或有担保风险的说明

    有关乐普生商厦对海南乐普生百货有限公司 2003 年时的借款 500 万元提供

担保,系本公司收购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公司收购乐普生商厦股权时,虽认真进

行尽职调查,但客观上存在不能完全发现或有风险的可能性。但为防范或有风险

导致公司资产损失,公司在两次收购乐普生股权时均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中明

确设定风险应对条款,即如因乐普生商厦存在债务、诉讼、担保等或有负债给本

公司或者乐普生商厦造成损失,股权转让方海南康宏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及

乐普生商厦收购前原实际控制人王义先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将依据该案件

进展情况,如因本次担保导致乐普生商厦遭受损失,公司及乐普生商厦将向海南

康宏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及王义先生行使追偿权。公司独立董事也对该项担保

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管理层在实施并购时设置有效措施以防范或有负债风

险,做到了勤勉尽责以及充分维护公司利益的履职要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担

保诉讼进展情况,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失。

    四、必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

则。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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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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