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6-20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2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9,884,2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71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6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60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576 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8*****27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4 DD*****162 安徽针织厂
5 DD*****207 合肥金马制笔总厂
6 DD*****243 宁波莱士制衣公司
7 DD*****245 上海美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 689 号金座 A 座 2405 室公司证券发展部
咨询联系人:刘速超、杨志春
咨询电话:0551-65771035
传真电话:0551-65771005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