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5-10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1 日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12 日 15:00。 2.召开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 689 号金座 A25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晓燕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290,909,437 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30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88,765,7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02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 表股份 2,143,6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4,587,4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8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2,443,7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 代表股份 2,143,6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4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28,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33%; 反对 1,881,3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6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6,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99%;反对 1,881,3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4 年度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3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4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敏、李军 3.结论性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