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合肥百货: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5-13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5-10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1 日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12 日 15:00。

    2.召开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 689 号金座 A25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晓燕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290,909,437

                                        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30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88,765,7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02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

表股份 2,143,6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4,587,4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8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2,443,7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

代表股份 2,143,6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4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28,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33%;

反对 1,881,3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6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06,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99%;反对 1,881,3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4 年度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3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00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69%;

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5%;弃权 1,363,03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87,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865%;反对 536,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14%;弃权

1,363,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9.7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4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敏、李军

    3.结论性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