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08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5-20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6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送达各
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晓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二、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业
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个别董事成员发生变化,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
进行相应调整。
一、郑晓燕女士、刘京建先生、刘浩先生、戴登安先生、李承波先生、黄跃明
先生、陈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郑晓燕女士为召集人。
二、刘京建先生、雷达先生、刘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刘京建先生为召集人。
三、陈国欣先生、陈结淼先生、吴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陈国欣先生为召集人。
四、雷达先生、陈国欣先生、戴登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成员,雷达先生为召集人。
三、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1
的议案》。
聘任杨志春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杨志春,男,31 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历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事员、证券发展部办事员、部长助理。现任公司证券发展
部副部长。2013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志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