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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化纤: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5-28  

                        监事会主席(签字):刘凤久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既能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又能促进公司不断向前发展、
回报社会的企业宗旨,忠实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下面汇报一下一年来监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2021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
    (一)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1 月 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
    (二)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的议案》;
    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
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
资者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并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审议并通过《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并通过《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并通过《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并通过《确认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
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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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9.审议并通过《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询网上。
       (四)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2021 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并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3.审议并通过《确认 2021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并调整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8 月 1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询网上。
       (六)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吉林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 31%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为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布局需要,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显
失公允的情况,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2021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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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5.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6. 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11 月 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询网上。
    二、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监事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其他
高管人员履行职权、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等方面行使监督权,以维护股东和企业员工的
根本利益。
    (一)公司依法运作和高管人员遵纪守法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合法经营;董事会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利润分配、重大决策、对外投资等决策程序与执行情况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廉
洁自律,认真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通过检查认为,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是真
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交易内容、交易金
额、定价原则和结算方式,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执行,实际执行情况与预计情况基本差异不大,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的
利益。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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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
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上市
公司监事所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
进工作方式;同时,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
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财务以及生产、经营
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从而
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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