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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宜化: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 宜化          公告编号:2021-03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

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 2016、2017 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8

年 4 月 24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8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

利润转正,2019 年 4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281.30 万元,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同

时,自 2019 年 4 月 26 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

宜化”变更为“ST 宜化”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23)。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1]第 2-10105

号审计报告,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80,469.9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1,579.4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2,733.66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2,620.79 万元。2020 年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表明:

    1、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暂停

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一)
的规定,因净利润触及本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继续为负值的,深交所有权决定暂

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579.49 万元,

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公司 2020 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规定的条件,公司不触

及暂停上市情形。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

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规定的

财务类强制退市的规定。公司对照如下:

       (1) 2020 年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净 利 润 为 11,579.49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1,380,469.99 万元。不存在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

形;

       (2) 2020 年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 32,620.79 万元。不存在 2020 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的情形;
       (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

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4)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0 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全

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

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四章其

他强制退市的情形,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第十三章第 13.3 条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

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宜化”变更为“湖北宜化”。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