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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徐工机械:“16徐工02”2019年付息公告2019-10-22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71
   债券代码:112462      债券简称:16徐工0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6 徐工 02”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徐工02”,本期债券,
债券代码“112462”)将于2019年10月24日支付2018年10月24日
至2019年10月23日期间的利息。
     1.债券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
     2.债券付息日:2019 年 10 月 24 日。
     3.每手(面值 1,000 元)“16 徐工 02”付息人民币 31.00
元(含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
人)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发行的本期债券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
将期满 3 年。根据公司“16 徐工 02”《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2016 年面向合



                                                                     - 1 -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
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付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 债券简称:16 徐工 02。
    3. 债券代码:112462。
    4. 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5.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 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7.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5 年期,本次票面利率
3.1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公司选择调整票面利率,
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年、第 5 年的票面利率为 3.55%。
    8.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 起息日:2016 年 10 月 24 日。
    10.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0 月 24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4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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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下一付息日起息日:2019 年 10 月 24 日。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10%。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每手(面值 1,000 元)“16 徐工 02”实际
派发利息为 24.8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取得的每手(面值 1,000 元)“16 徐工 02”实际派发利息为 31.0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
    2.付息日:2019 年 10 月 24 日。
    四、付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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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10 月 23 日(该日期为债券
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16 徐工 02”的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2.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
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
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3.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
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
缴,就地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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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
《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
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联系人:刘敏芳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邮政编码:221004
    2.主承销商、受托事务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联系人:王文龙
    联系电话:021-38677931
    传真:021-50688712
    邮政编码:200120


                                                     - 5 -
    3.联席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联系人:郭婷婷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邮政编码:200063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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