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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矿业: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3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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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吉兴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姚艳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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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462,194,211.17        4,074,247,149.92         4,074,247,149.92                     9.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01,720,335.28        2,697,949,754.46         2,697,949,754.46                     3.8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4,714,342.90                  46.54%          503,223,442.10                 -26.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368,584.75              4,751.76%            96,781,871.62                 362.7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3,210,076.90              4,137.42%            95,885,944.42                 368.2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0,073,296.32                 168.6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15           4,630.77%                     0.0811               363.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15           4,630.77%                     0.0811               363.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6%                  2.61%                   3.52%                     2.7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76,389.30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385,000.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430,705.3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849,056.5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4,394.9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8,050.44

 合计                                                                        895,927.2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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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1,372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51%   364,200,086      46,082,948   质押       360,285,292
 司

 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44%   184,331,798     184,331,798   质押       154,331,798

 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11.70%   139,638,194              0    质押        68,000,000
 责任公司

 新疆鑫泰益众股权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5%    19,747,000              0    质押        19,747,000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1.23%    14,670,014              0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
                             其他                  0.59%     7,074,296              0
 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
                             其他                  0.55%     6,542,906              0
 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0.46%     5,500,000              0
 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
 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    其他                  0.42%     4,999,943              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    其他                  0.41%     4,910,000              0
 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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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8,117,138   人民币普通股         318,117,138

 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9,638,194   人民币普通股      139,638,194

 新疆鑫泰益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9,747,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47,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14,670,014   人民币普通股          14,670,014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074,296   人民币普通股           7,074,296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6,542,906   人民币普通股           6,542,90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
                                                                       5,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00,000
 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
                                                                       4,999,943   人民币普通股           4,999,943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
                                                                       4,9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10,0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
                                                                       4,909,100   人民币普通股           4,909,100
 投资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西北矿业集团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有限公司及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
                                                  无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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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注释       期末数               年初数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注1      239,235,270.99        95,135,966.98            151.47%

      应收票据                     注2      206,702,874.55        32,000,000.00            545.95%

      应收账款                     注3       46,578,380.66       116,459,402.14            -60.00%

      应收股利                     注4         400,847.00             -                    100.00%

      其他应收款                   注5        2,378,958.02        31,572,385.97            -92.4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注6      106,097,429.42        74,097,429.42             43.19%

      在建工程                     注7      434,259,498.83       290,115,109.30             49.69%

      工程物资                     注8        4,616,722.63        18,464,228.02            -75.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注9       87,106,647.67        25,379,053.67            243.22%

      应付票据                     注 10     53,004,510.00            -                    100.00%

      预收款项                     注 11      3,079,330.35          1,591,192.59            93.52%

      应付职工薪酬                 注 12     13,249,357.51        21,154,193.08            -37.37%

      应交税费                     注 13     57,464,461.81        31,755,859.06             80.96%

      其他流动负债                 注 14       181,000.00            456,436.47            -60.34%

      长期借款                     注 15    600,000,000.00       300,000,000.00            100.00%

      专项储备                     注 16      7,177,204.29           188,495.09           3707.63%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03,223,442.10       680,599,050.46            -26.06%
                                   注 17
      营业成本                              220,344,708.62       471,229,176.11            -53.24%

      营业税金及附加               注 18     12,495,178.11          3,975,319.31           214.32%

      资产减值损失                 注 19    -31,136,161.56        19,351,465.37           -260.9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注 20         -                   282,100.00           -100.00%

      投资收益                     注 21       400,847.00           8,052,273.80           -95.02%

      利润总额                              135,764,637.08        28,415,196.09            377.79%

      所得税费用                   注 22     38,986,428.98          7,504,105.72           419.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781,871.62        20,914,110.10            362.7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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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注 23    20,073,296.32         -29,243,744.66           168.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注 24   -111,082,851.87        -74,100,197.96           -49.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注 25   235,108,859.56         99,821,073.95            135.5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注 26   144,099,304.01          -3,522,868.67          4190.40%

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151.47%,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报告期收到工程项目建设
银行借款 3 亿元所致。
注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545.95%,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增
加所致。
注 3: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60.00%,主要原因:年初客户所欠货款报告期收回所致。
注 4:应收股利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注 5: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92.47%,主要原因:公司垫付陈巴尔虎旗天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收购款收回所致。
注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43.19%,主要原因:报告期投资兴业矿业 1 号产业并购私募
投资基金(契约型)所致。
注 7: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49.6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增
加所致。
注 8:工程物资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75.00%,主要原因:报告期工程建设领用,期末库存降低。
注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243.2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预付土地款、
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注 10: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100.00%,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所欠供
应商货款、工程款所致。
注 11:预收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93.52%,主要原因:预收客户货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注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37.37%,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上年度年终绩效工资所致。
注 13: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80.96%,主要原因:报告期内 3 季度产品销量较多,未缴纳企业所
得税、资源税较年初增加所致。
注 1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60.34%,主要原因: 报告期收到费用发票冲减预提费用所致。
注 15:长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100.00%,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报告期收到工程项目建设
银行借款 3 亿元所致。
注 16:专项储备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3707.63%,主要原因:报告期专项储备使用数小于计提数所致。
注 17: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 26.06%,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 53.24%,主要原因:公司子
公司兴业贸易报告期未开展商品贸易业务所致。
注 18: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 214.32%,主要原因:根据财税[2016]53 号《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革为从价计征。
注 1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 260.90%,主要原因:报告期收回年初客户所欠货款,原计提的
坏账准备冲回,公司经营的矿产品价格较年初大幅回升,期末经测试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部分转回。
注 2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 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兴业贸易暂停期货
业务所致。
注 21: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 95.0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投资的金融企业现金分红同比减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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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
注 22: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 377.79%,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 419.53%,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 362.7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采矿业矿产品售价同比上升、销量
同比增加所致。
注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 168.6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注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 49.9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唐河时
代工程项目建设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注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 135.53%,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工程
建设借入项目借款增加所致。
注 2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 4190.40%,主要原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0月28日,公司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正式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16
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组的相关议案,201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来的《关于对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4号),2016年3月28日提交至201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16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655号)。

     2016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160655号)。2016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方案等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6年7月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 160655号)。但由于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之一银漫矿业于2016年6月22日发生一起死亡 1 人
的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尚未就本次事故出具明确的处理结论,所以公司于2016年8
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中止审查本次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并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0655号),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2016年8月19日,银漫矿业收到西乌旗政府下发给西乌旗安监局的《关于同意浙江中矿建
设集团驻西乌旗银漫矿业三区项目部“6.22”冒顶致一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西政字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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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号),公司将配合中介机构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及时申请恢
复本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查。

    2016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7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有条件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重大资产重组                2016 年 02 月 23 日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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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兴业集团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重大遗漏,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存在违背该承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兴业集团作为
                             在未来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期间,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
 资产重组时   兴业集团       和机构等方面将保持互相独立,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承       2011 年 10 月 24 日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东期间长期有
 所作承诺                    诺。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效
                                                                                                                                              存在违背该承诺。

                                                                                                                              2012 年 3 月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之
              兴业集团                                                                                  2011 年 10 月 24 日   7 日-2015 年   履行完毕
                             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3 月 7 日

                             兴业集团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                           兴业集团作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兴业集团       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兴业集团均履行合法程序,及     2011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的控股股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东期间长期有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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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存在违背该承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如上述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从而导致拟置出资产中部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兴业集团、
             为相同价值的现金,本公司接受拟置出资产中该部分资产形式的变更,并认同该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富龙集团
             部分股权价值并未发生变化,仍然按照相关协议安排进行交易。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存在违背该承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因未能取得债权人关于同意债务权利义务转移的同意文件,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富龙集团     致使债权人要求上市公司履行合同或上市公司被追索责任的,本公司承担相应的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责任。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存在违背该承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1)拟置入资产注册资本均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足额缴纳,且出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资的资金来源均合法、合规;2)兴业集团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兴业集团     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3)如拟置入资产因在交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割日前发生的出资事项瑕疵而受到的任何处罚或致使拟置入资产受到任何不利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影响,兴业集团将无条件地就此予以全额的赔偿。
                                                                                                                            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尚有少量房产未办理房产证,全部为厕所或菜窖,兴业集团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兴业集团     承诺:“如因本次拟置入资产未办理房产证而给拟置入资产或上市公司带来损失,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则本公司承担相应损失,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若因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需要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补缴交割日前因取得探矿权、采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兴业集团     矿权而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费用,或因取得该等探矿权、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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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矿权事宜产生纠纷的,除已进入拟置入资产的财务报告中的应缴税费外地款项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和责任由兴业集团承担。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的平台,兴业集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团未来主要从事业务为非金属矿的采选、有色金属探矿业务及其他行业的多元化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投资等,兴业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兴业集团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的业务。同时,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在兴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除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上市公司)从事探矿业务完成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在上市公司要求时,兴业集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团将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收购或资产注入。                                                                           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的平台,兴业集团
             未来主要从事业务为非金属矿的采选、探矿业务及其他行业的多元化投资等,兴
             业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自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兴业集团不再从事新的有色金属探矿业务,不再申请新的探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矿权。同时为进一步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在兴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除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兴业集团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上市公司)从事探矿业务完成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在相关采矿权或相关采矿业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务子公司投产且形成利润后一年内,兴业集团将启动将相关采矿权或采矿业务子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公司转让给上市公司工作。在兴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除上市公司)相关探矿权                                         情形。
             转为采矿权的当年,兴业集团将相关采矿权或采矿业务子公司交由上市公司托管
             经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本单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兴业矿业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兴业矿业的   一、本人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二、本人十二个月内未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全体董事、   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监事、高级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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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兴业矿业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的法律责任。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一、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
             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兴业矿业的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
全体董事、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监事、高级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
管理人员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情形。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兴业集团、   一、本次重组前,银漫矿业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本单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吉兴业、吉   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银漫矿业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1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伟、吉祥、   和机构独立;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其他企业不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吉兴军、吉   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尽可能保证上市公司在业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喆           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一、本次重组前,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存在经
             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业务的情形。二、兴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天
             贺矿业的主营业务为银矿采选、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银漫矿业将成为上市公
             司持股 100%的公司,银漫矿业目前处于矿山建设阶段,待其正式投产后将拥有
             银矿采选、销售业务,若届时天贺矿业仍在生产经营中,天贺矿业与银漫矿业将
             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同业竞争。由于天贺矿业实际可采储量较低、盈利能力较差、
             资产负债率较高、实际可采年限较短,且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不具备注入上市公
             司的条件,因此兴业集团未通过本次重组将天贺矿业与银漫矿业一并注入上市公
             司。三、除天贺矿业外,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兴业集团、
             他企业(如有)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吉兴业、吉
             争的业务。四、如本单位/本人或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获得的商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伟、吉祥、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吉兴军、吉
             本单位/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喆
             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                                          情形。
             受损害。五、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导致其主营业务与本单
             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
             可行措施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3)将相竞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六、
             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
             由此遭受的损失。

兴业集团、   一、本次重组前,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拟注入资产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吉兴业、吉   银漫矿业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1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伟、吉祥、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吉兴军、吉   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喆           在的关联交易,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                                        情形。
             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
             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三、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单位/本人将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兴业集团、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吉兴业、吉   承担赔偿责任;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伟、吉祥、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吉喆         结论以前,本单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                                        情形。
             事会代本单位/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单位/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兴业集团、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通过本次资产重组所获得的发行人的新增股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1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吉兴业、吉     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将不得进行转让,上述 36 个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伟、吉祥、     月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本人通过本次资产重组所获得的发行人的新增股份按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吉喆、吉兴     照下述安排分期解锁:(1)第一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的,本单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军、张侃思     位/本人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 60%可解除锁定;(2)第二期:自新增股份上市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之日起满 48 个月且本单位/本人在《业绩补偿协议》项下股份补偿义务已履行完                                         情形。
               毕的,本单位/本人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尚未解锁的剩余股份可解除锁定。本次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兴业矿业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本单位/本人持有兴业矿
               业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兴业矿业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发行人的
               股份的出售或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除兴业集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团、吉伟、     本单位通过本次资产重组获得的发行人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吉祥、吉喆     至 12 个月届满之日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外其他银漫     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矿业股东
                                                                                                                               情形。

               一、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兴业集团、
               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单位/本人将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吉伟、吉祥、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吉喆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                                         情形。
               承担赔偿责任;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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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以前,本单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
             事会代本单位/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单位/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一、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单位将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除兴业集     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团、吉伟、   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吉祥、吉喆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外其他银漫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单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矿业股东     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情形。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
             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银漫矿业现   一、近五年以来,本单位/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也不存在应履行而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有全体股东   未履行的承诺;二、近五年以来,本单位/本人不存在任何违反证券法规及规范性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及其全体董   文件的行为,也不存在因此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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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   律处分的情形。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高级管理人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员                                                                                                                           情形。

             一、本单位/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二、本单位/本人符合作为上市公司
银漫矿业现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有全体股东   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三、本单位/本人不存在《上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及其全体董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 条规定的如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一)负有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事、监事、   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高级管理人   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四)法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员           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四、本                                          情形。
             单位/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一、本单位/本人依法持有银漫矿业的股权,对于本单位/本人所持该等股权,本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单位/本人确认,本单位/本人已经依法履行对银漫矿业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银漫矿业现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不存在可能影响银漫矿业合法存续的情况;二、本单位/本人持有的银漫矿业的股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有全体股东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权均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
                                                                                                                             情形。
             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一、本次重组前,银漫矿业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本单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兴业集团、   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银漫矿业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吉伟、吉祥、 和机构独立;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其他企业不                            长期有效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吉喆         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尽可能保证上市公司在业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情形。

除兴业集     一、本次重组前,银漫矿业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本单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团、吉伟、   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银漫矿业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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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吉喆     构独立;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外其他银漫     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尽可能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矿业股东       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一、本次重组前,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存在经
               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业务的情形。二、兴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天
               贺矿业的主营业务为银矿采选、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银漫矿业将成为上市公
               司持股 100%的公司,银漫矿业目前处于矿山建设阶段,待其正式投产后将拥有
               银矿采选、销售业务,若届时天贺矿业仍在生产经营中,天贺矿业与银漫矿业将
               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同业竞争。由于天贺矿业实际可采储量较低、盈利能力较差、
               资产负债率较高、实际可采年限较短,且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不具备注入上市公
               司的条件,因此兴业集团未通过本次重组将天贺矿业与银漫矿业一并注入上市公
               司。三、除天贺矿业外,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他企业(如有)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兴业集团、
               争的业务。四、如本单位/本人或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获得的商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吉伟、吉祥、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吉喆
               本单位/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                                          情形。
               受损害。五、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导致其主营业务与本单
               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
               可行措施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3)将相竞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六、
               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
               由此遭受的损失。

除兴业集       一、本次重组前,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不存在经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团、吉伟、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的情形。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合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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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吉喆   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外其他银漫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三、如本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控制的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矿业股东     其他企业(如有)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合伙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                                         情形。
             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
             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四、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
             延伸导致其主营业务与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发生同
             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
             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措施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
             上市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
             市公司权益的方式。五、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合
             伙企业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本次重组前,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拟注入资产
             银漫矿业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兴业集团、   在的关联交易,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吉伟、吉祥、 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吉喆         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
                                                                                                                            情形。
             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三、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除兴业集     一、本次重组前,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拟注入资产银漫矿业之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团、吉伟、   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吉祥、吉喆   联交易;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如有)将尽可能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外其他银漫   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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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股东   易,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如有)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情形。
           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
           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本单
           位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
           失。

           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银漫矿业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
           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或银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漫矿业的资金,并尽最大努力避免与上市公司或银漫矿业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兴业集团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关的资金往来行为;若银漫矿业因在本次交易前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而被政府主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管部门处罚的,本单位将对银漫矿业因受处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保证银漫矿业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同时,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内积极督促银漫                                         情形。
           矿业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相关制度有效实施。

           一、银漫矿业成立至今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重组完成后,若银漫矿业
           因本次收购股权交割日前的资产瑕疵、违反所在地的税务、环保、土地、矿产资
           源管理、建设、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其他或有事项导致银漫矿业受
           到处罚、受到任何主体依法有效追索或被要求补缴相应款项的,本单位将向兴业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矿业全额补偿银漫矿业承受的相应的负债、损失,以避免给兴业矿业和银漫矿业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造成任何损失。二、银漫矿业就其持有的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兴业集团   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锡银锌矿采矿权已足额缴纳相关矿业权价款,本次重组完成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后,如果银漫矿业被有权机关要求补缴矿业权价款,本单位将以现金方式向银漫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矿业全额补偿银漫矿业因此而补交的相关价款。三、若由于银漫矿业在本次交易
                                                                                                                          情形。
           前存在未依法为其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而给银漫矿业造
           成任何损失的,包括主管机关要求银漫矿业补缴、主管机关对银漫矿业进行处罚、
           有关人员向银漫矿业追索,本单位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
           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以保证银漫矿业不会遭受任何损失。四、银漫矿业拥有 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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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为 101.4 平方米,建筑物名称
             为库房、生活区厕所,该等房屋建筑物系银漫矿业通过新建方式取得,不存在权
             属纠纷,如被拆除不会对银漫矿业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单位承诺,
             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果银漫矿业因其目前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在建设、权属方面的
             瑕疵导致银漫矿业受到任何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建筑物被强制拆除、银漫
             矿业被处罚等,本单位将以现金形式对银漫矿业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五、
             本单位承诺,银漫矿业历次增资与股权变动不存在纠纷或争议,增资与股权转让
             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或潜在纠纷,如本次收购完
             成后,银漫矿业或兴业矿业因银漫矿业历史上增资与股权变动所产生的纠纷或争
             议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本单位将以现金形式全额赔偿银漫矿业与兴业矿业的损
             失。六、就银漫矿业目前以临时用地方式使用的 1,881.99 亩土地,本单位将积极
             督促银漫矿业按照实际使用需要逐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果
             因银漫矿业因上述临时用地到期无法续期或者因临时用地违规而受到处罚等原
             因导致银漫矿业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单位将以现金方式足额赔偿银漫矿业的该等
             损失。

             本人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兴业矿业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之日及白旗乾金达所持有的东胡探矿权完成探矿权转采矿权、白旗乾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达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白旗乾金达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在前述锁定期内,李献来通过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的现有股东   本次收购获得的兴业矿业的新增股份不得设定质押或进行其他融资。如果法律法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规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前述锁定期另有要求的,本人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通过本次交                                         情形。
             易获得的发行人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白旗乾金达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及其现有股   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东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单位/本人将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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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                                          情形。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本单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
             事会代本单位/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单位/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一、近五年以来,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白旗乾金达   的承诺;二、近五年以来,本人不存在任何违反证券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现有股东     也不存在因此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形。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一、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二、本人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票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三、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白旗乾金达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第 6 条规定的如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现有股东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为;(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
                                                                                                                             情形。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四、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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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一、本人依法持有白旗乾金达的股权,对于本人所持该等股权,本人确认,本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已经依法履行对白旗乾金达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白旗乾金达   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白旗乾金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的现有股东   达合法存续的情况;二、本人持有的白旗乾金达的股权均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一、本次重组前,白旗乾金达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本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白旗乾金达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
白旗乾金达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机构独立;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     2016 年 02 月 23 日
的现有股东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尽可能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员、财务的独立性。
                                                                                                                            情形。

             一、本次交易前,本人及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中,除西藏博盛矿业开
             发有限公司从事金矿采选、生产与销售,乐东乾金达钼业有限公司从事钼矿采选、
             生产与销售外,不存在其他开展有色金属产品的采选、生产与销售业务的情形,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其生产、经营的矿产品中不包括金
             矿、钼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目前不存在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下属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的情形。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其它企业(如有)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
白旗乾金达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竞争的业务。三、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拥有的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且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的现有股东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该采矿权涉及的矿产品种与兴业矿业届时生产、经营的矿产品种相同,则在相关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采矿权投产形成利润后一年内,本人将启动以公允、合理的价格将该等采矿权资
                                                                                                                            情形。
             产转让给兴业矿业或与本人无关联第三方的程序,兴业矿业在同等条件下对该等
             采矿权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四、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
             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
             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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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害。五、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导致其主营业务与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措施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
             (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
             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六、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本次重组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拟注入资产白旗乾金达之间
             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尽可能避免和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白旗乾金达   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的现有股东   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                                         情形。
             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白旗乾金达成立至今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重组完成后,若白旗乾
             金达因本次收购股权交割日前的资产瑕疵、违反所在地的税务、环保、土地、矿
             产资源管理、建设、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其他或有事项导致白旗乾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金达受到处罚、受到任何主体依法有效追索或被要求补缴相应款项的,本人将向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兴业矿业全额补偿白旗乾金达承受的相应的负债、损失,避免给兴业矿业和银漫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李献来       矿业造成任何损失。二、白旗乾金达就其持有的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东胡银多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金属矿勘探探矿权已足额缴纳相关矿业权价款,本次重组完成后,如白旗乾金达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被有权机关要求补缴矿业权价款,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向兴业矿业全额补偿白旗乾
                                                                                                                            情形。
             金达因此而补交的相关价款。三、若由于白旗乾金达在本次交易前存在未依法为
             其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而给白旗乾金达造成任何损失的,
             包括主管机关要求白旗乾金达补缴、主管机关对白旗乾金达进行处罚、有关人员


                                                                                                                                               2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向白旗乾金达追索,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
                          支出及费用,以保证白旗乾金达不会遭受任何损失。四、本人承诺,白旗乾金达
                          历次增资与股权变动不存在纠纷或争议,增资与股权转让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尚
                          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或潜在纠纷,如本次收购完成后,白旗乾金达或兴
                          业矿业因白旗乾金达历史上增资与股权变动所产生的纠纷或争议而遭受任何损
                          失的,本人将以现金形式全额赔偿白旗乾金达与兴业矿业的损失。

                          根据天健兴业评估出具的天兴矿评字[2016]第 001 号《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限责任公司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锡银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兴业集团、吉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兴业集团、   祥、吉伟与吉喆预测,银漫矿业所持有的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                              2017 年 1 月 1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吉伟、吉祥、 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锡银锌矿采矿权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净利润      2016 年 02 月 23 日   日--2019 年 12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吉喆         (特指上述采矿权资产相关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中的                                月 31 日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较低者,下同)分别不低于 39,126.17 万元、49,587.73 万元、49,587.73 万元,并
                                                                                                                                                 情形。
                          同意就上述采矿权资产实际利润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部分进行补偿。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
                          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兴业矿业全
                          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体董事及高                                                                                 2016 年 03 月 04 日   长期有效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级管理人员
                          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情形。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
                          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
                          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
                          担相应补偿责任。

首次公开发   兴业集团、   对于本公司通过兴业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获得的股票,本公司承诺及保证        2013 年 11 月 25 日   2013 年 12 月 26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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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或再融资   西北矿业   在兴业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日-2016 年 12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时所作承诺              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兴业矿业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兴业                            月 26 日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矿业本次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资源及相关产业的收购、
                        兼并和投资,尚未开展有色金属产品的采选、生产、销售。兴业矿业的主营业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在西北矿业持
                        为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本公司与兴业矿业的业务之间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2)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有兴业矿业的
                        为避免将来与兴业矿业产生同业竞争,若西北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探矿权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西北矿业                                                                               2013 年 11 月 25 日   股权比例超过
                        转为采矿权,且该采矿权涉及的矿产品种与兴业矿业届时生产、经营的矿产品种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5%的期间内有
                        相同,则在相关采矿权投产形成利润并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后,西北矿业将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效。
                        启动以公允、合理的价格将该等采矿权资产转让给兴业矿业或与西北矿业无关联                                             情形。
                        第三方的程序,兴业矿业在同等条件下对该等采矿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若与兴业矿业发生关联交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西北矿业                                                                               2013 年 11 月 25 日   长期有效
                        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按照关联交易协议中规定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以唐河时代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盈利预测数作为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利润                              2017 年 1 月 1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兴业集团   预测数。据此,目标采矿权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利润预测数      2014 年 10 月 17 日   日--2019 年 12
其他对公司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分别为人民币 4,138.16 万元、16,563.04 万元及 16,371.00 万元。                                     月 31 日
中小股东所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作承诺                                                                                                                                     情形。

                        以荣邦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盈利预测数作为本协议项下的利润预测数。                            2017 年 1 月 1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兴业集团   据此,目标采矿权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利润预测数分别为人      2015 年 10 月 08 日   日--2019 年 12   日,该承诺仍在承诺
                        民币 422.20 万元、1,833.68 万元及 2,427.05 万元。                                                 月 31 日         期内,承诺持续有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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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正在履行当中,不
                                                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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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                   -                                                           -
                                  8,000        12,000          -2,484.43   增长             422.00%       583.01%
 元)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70        0.1005           -0.0208    增长             422.00%       583.01%
                                          -                                                           -

                              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锌精粉销售价格持续回升,公司锌精粉
 业绩预告的说明
                              的销售量增加,库存量降低,直接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未提供书面资
                             电话沟通                   个人
 年 09 月 30 日                                                                   料。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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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9,235,270.99            95,135,966.9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06,702,874.55            32,000,000.00
     应收账款                                                      46,578,380.66           116,459,402.14
     预付款项                                                      40,426,482.52            41,445,551.8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18,974.98              176,995.84
     应收股利                                                         400,847.00
     其他应收款                                                     2,378,958.02            31,572,385.9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99,044,666.49           217,467,272.5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7,504,850.16            49,235,317.52
 流动资产合计                                                     792,391,305.37           583,492,892.8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6,097,429.42            74,097,429.4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308,453,797.01     1,340,071,407.81
     在建工程                                                      434,259,498.83       290,115,109.30
     工程物资                                                        4,616,722.63        18,464,228.02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504,250,810.31     1,540,297,329.17
     开发支出
     商誉                                                               36,124.55            36,124.55
     长期待摊费用                                                    6,056,542.71         6,533,857.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8,925,332.67       195,759,717.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87,106,647.67        25,379,053.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69,802,905.80     3,490,754,257.04
 资产总计                                                        4,462,194,211.17     4,074,247,149.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8,000,000.00           47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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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3,004,510.00
     应付账款                                                          166,005,609.11        227,147,998.35
     预收款项                                                            3,079,330.35          1,591,192.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3,249,357.51         21,154,193.08
     应交税费                                                           57,464,461.81         31,755,859.06
     应付利息                                                            2,041,211.04          1,872,127.22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280,112.99         21,352,972.7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81,000.00            456,436.47
 流动负债合计                                                          875,305,592.81        880,330,779.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000,000.00        3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799,565.34          4,570,380.37
     递延收益                                                            4,800,000.00          5,02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3,199,976.79        183,998,831.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82,799,542.13        493,594,211.51
 负债合计                                                             1,658,105,134.94      1,373,924,990.9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93,889,056.00      1,193,889,05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43,174,912.03        843,174,912.0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7,177,204.29            188,495.09
     盈余公积                                                          134,688,565.83        134,688,565.8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22,790,597.13        526,008,725.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01,720,335.28      2,697,949,754.46
     少数股东权益                                                         2,368,740.95          2,372,404.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04,089,076.23      2,700,322,158.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62,194,211.17      4,074,247,149.92


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松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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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25,512.68                      712,879.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63,942.00                       66,623.37
     应收利息                                                                         47,125.00
     应收股利                                       400,847.00
     其他应收款                              1,264,289,324.05                 1,195,802,147.02
     存货                                           201,549.50                       206,830.8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793,759.93                     1,498,215.79
 流动资产合计                                1,270,374,935.16                 1,198,333,821.2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4,097,429.42                  74,097,429.4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766,120,196.83                 1,766,120,196.8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85,739.18                       193,400.7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18,399.71                       369,312.0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82,153,389.57                  77,327,512.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52,875,154.71                 1,918,107,851.13
 资产总计                                    3,223,250,089.87                 3,116,441,672.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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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572,849.12                     9,925,278.74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2,001,635.43                     2,931,818.59
    应交税费                               33,140.65                         31,356.3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02,473,436.76                    423,286,337.4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08,081,061.96                    436,174,791.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508,081,061.96                    436,174,791.1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93,889,056.00                 1,193,889,05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20,260,367.48                    820,260,367.4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4,688,565.83                    134,688,565.83
    未分配利润                        566,331,038.60                    531,428,891.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15,169,027.91                 2,680,266,881.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23,250,089.87                 3,116,441,672.38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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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64,714,342.90    180,641,641.66
      其中:营业收入                                                        264,714,342.90    180,641,641.6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64,564,778.12    177,291,652.67
      其中:营业成本                                                        100,661,096.57    104,243,951.5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460,774.39     1,344,438.91
            销售费用                                                             485,465.06     1,990,228.24
            管理费用                                                          48,053,511.55    42,078,583.46
            财务费用                                                          15,140,883.87    10,424,749.85
            资产减值损失                                                     -10,236,953.32    17,209,700.6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0,149,564.78      3,349,988.99
      加:营业外收入                                                             75,607.32        102,189.5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4,607.15
      减:营业外支出                                                            112,187.14         81,251.8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1,011.9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0,112,984.96      3,370,926.65
      减:所得税费用                                                         26,746,326.71      1,859,592.2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3,366,658.25      1,511,334.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368,584.75      1,512,206.85
      少数股东损益                                                               -1,926.50           -872.4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3,366,658.25      1,511,334.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3,368,584.75      1,512,206.8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26.50           -872.4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615           0.00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615           0.0013

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松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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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193,488.61            3,701,427.68
      减:营业成本                                                  2,425,391.50            3,084,523.08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7,419,671.77            8,065,482.84
          财务费用                                                    -22,485.76               -1,541.74
          资产减值损失                                                  -7,454.07              -2,582.8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621,634.83           -7,444,453.70
      加:营业外收入                                                                            1,937.3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621,634.83           -7,442,516.31
      减:所得税费用                                               -1,519,586.30           -1,824,605.3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102,048.53           -5,617,910.9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
 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102,048.53           -5,617,910.9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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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03,223,442.10    680,599,050.46
      其中:营业收入                                                         503,223,442.10    680,599,050.4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67,833,867.78    660,562,385.94
      其中:营业成本                                                         220,344,708.62    471,229,176.1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495,178.11     3,975,319.31
             销售费用                                                            3,450,919.22     4,220,465.72
             管理费用                                                        130,083,073.96    128,468,195.84
             财务费用                                                           32,596,149.43    33,317,763.59
             资产减值损失                                                      -31,136,161.56    19,351,465.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2,1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00,847.00     8,052,273.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5,790,421.32      28,371,038.32
      加:营业外收入                                                               421,756.15       472,788.2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1,713.54        26,315.85
      减:营业外支出                                                               447,540.39       428,630.4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8,102.84       113,271.6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5,764,637.08      28,415,196.09
      减:所得税费用                                                            38,986,428.98     7,504,105.7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6,778,208.10    20,911,090.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781,871.62    20,914,110.10
      少数股东损益                                                                  -3,663.52        -3,019.7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6,778,208.10    20,911,090.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6,781,871.62    20,914,110.1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663.52        -3,019.7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11           0.017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811           0.017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072,585.61
元。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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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6,801,932.45               7,295,693.13
     减:营业成本                                              4,960,729.93               6,079,744.28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4,150,224.65              23,536,691.84
          财务费用                                              -488,102.60                  -3,771.05
          资产减值损失                                        -1,494,086.46                     9,644.5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0,400,847.00             256,4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0,074,013.93             234,073,383.56
     加:营业外收入                                                 2,255.29                 18,037.3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83.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076,269.22             234,091,337.20
     减:所得税费用                                           -4,825,877.49              -5,478,277.7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902,146.71             239,569,614.9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4,902,146.71             239,569,614.9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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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4,635,776.53      488,172,562.3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63,104.36        2,272,637.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8,698,880.89      490,445,200.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8,947,364.36      284,552,767.6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874,194.55       39,833,842.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0,334,718.22      162,333,506.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469,307.44       32,968,827.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625,584.57      519,688,944.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73,296.32      -29,243,744.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4,399.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476,170.10       11,935,417.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76,170.10       18,399,817.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9,559,021.97       84,136,605.34
     投资支付的现金                                                      32,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63,409.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559,021.97      92,500,015.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082,851.87     -74,100,197.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90,000,000.00      590,697,067.2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0,000,000.00      630,697,067.2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2,000,000.00      487,435,2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2,891,140.44       43,440,793.2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4,891,140.44      530,875,993.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108,859.56       99,821,073.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4,099,304.01       -3,522,868.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179,224.19       52,569,411.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6,278,528.20       49,046,542.78

                                                                                                         38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864,864.80         8,535,960.9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1,956,107.36     1,041,812,875.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9,820,972.16     1,050,348,836.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7,792.05            82,528.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275,402.43         7,623,590.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071.70            81,737.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71,732,193.63     1,293,773,183.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9,312,459.81     1,301,561,039.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491,487.65      -251,212,202.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256,4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476,170.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476,170.10       256,4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2,049.00           108,25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72,049.00           108,25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04,121.10       256,291,75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938,890.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38,890.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38,890.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2,633.45        -6,859,343.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2,879.23        12,138,071.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25,512.68         5,278,727.84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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