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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矿业: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7-04-2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吉兴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姚艳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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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29,297,303.32       72,116,573.01     72,116,573.01                 35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2,670,367.83       -3,733,627.97     -5,842,034.85               1,68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2,713,411.04       -4,260,757.81     -4,260,757.81               2,275.9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9,614,047.26       10,679,099.93        8,085,452.67             2,368.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96            -0.0031            -0.0037              1,44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96            -0.0031            -0.0037              1,44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9%             -0.14%              -0.21%                     2.1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9,492,276,106.61 9,762,776,062.90 9,762,776,062.90                      -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960,368,658.85 4,864,492,161.94 4,864,492,161.94                          1.9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80,098.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5,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92,138.4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6,003.18

合计                                                                          -43,043.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7,52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76%      556,075,350       237,958,212 质押               536,300,086

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9.87%      184,331,798                  0 质押              154,331,798

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7.47%      139,638,194                  0 质押               68,000,000
公司

李献来                           境内自然人            5.90%      110,241,798       110,241,798

吉祥                             境内自然人            3.54%       66,223,003        66,223,003

吉伟                             境内自然人            3.54%       66,223,003        66,223,003 质押                66,223,003

吉喆                             境内自然人            1.59%       29,798,597        29,798,597

万家基金-浙商银行-北方国际
信托-北方信托元宝 15 号单一资 其他                    1.47%       27,397,260        27,397,260
金信托

李佩                             境内自然人            1.39%       25,939,257        25,939,257

李佳                             境内自然人            1.39%       25,939,257        25,939,257 质押                22,6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8,117,138 人民币普通股              318,117,138

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84,331,798 人民币普通股              184,331,798

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9,638,194 人民币普通股              139,638,194

新疆鑫泰益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9,747,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47,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10,634,914 人民币普通股               10,634,9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
                                                                               9,741,945 人民币普通股                9,741,94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6,542,906 人民币普通股        6,542,90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
                                                                      5,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00,000
资基金

华泰柏瑞基金-上海银行-郑海若                                        5,202,230 人民币普通股        5,202,230

王祥福                                                                3,771,400 人民币普通股        3,771,400

                                                       自然人股东吉祥与公司控股股东兴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吉兴
                                                 业系父子关系,自然人股东吉伟与公司控股股东兴业集团的实际控
                                                 制人吉兴业系父女关系。自然人股东吉喆与公司总经理、董事吉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军先生系父女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西北矿业
                                                 集团有限公司及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注释     期末数                  年初数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注1      695,068,776.55         1,181,440,704.24           -41.17%

应收票据                      注2       37,300,000.00            73,300,000.00           -49.11%

应收账款                      注3       17,032,773.99             1,170,017.26          1355.77%

预付账款                      注4       62,487,319.28             2,986,640.49          1992.23%

应收利息                      注5           24,798.02                   4,693.07         428.40%

固定资产                              3,395,399,203.61        1,459,206,553.84           132.69%
                              注6
在建工程                               526,287,665.59         2,428,660,768.53           -78.33%

工程物资                      注7         7,730,863.87           22,884,013.67           -66.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注8      274,454,623.20           105,837,605.17           159.32%

应付票据                      注9       28,201,800.00            56,701,800.00           -50.26%

应付账款                      注10     449,078,768.41           775,768,124.74           -42.11%

预收账款                      注11      69,814,669.73            32,977,247.62           111.71%

应付职工薪酬                  注12      14,651,136.89            28,928,858.25           -49.35%

应交税费                      注13      98,358,538.98            67,941,956.33            44.77%

专项储备                      注14      12,067,485.89             8,861,356.81            36.18%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29,297,303.32            72,116,573.01           356.62%
                              注15
营业成本                               100,775,739.76            42,716,633.38           135.92%

税金及附加                    注16      27,596,041.96              566,368.75           4772.45%

销售费用                      注17        1,761,848.81             303,813.04            479.91%

财务费用                      注18      35,547,864.68             8,861,148.03           301.17%

资产减值损失                  注19       -3,181,527.91          -14,989,109.46            78.77%

营业外收入                    注20        1,287,770.72             108,748.83           1084.17%

利润总额                               127,020,724.03            -6,383,000.60          2089.98%

所得税费用                              34,350,155.87              -484,153.04          7194.90%
                              注21
 净利润                                 92,670,568.16            -5,898,847.56          1670.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670,367.83            -5,842,034.85          1686.27%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注22     199,614,047.26             8,085,452.67          2368.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注23     -539,632,310.37          -78,193,239.11          -590.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注24     -124,608,768.81          243,252,361.24          -151.2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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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注25       -464,627,031.92          173,144,574.80          -368.35%

      注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1.17%,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所欠供应商工程、设备及材料采
购款所致。
      注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9.11%,主要原因: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背书转让所
致。
      注3: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355.77%,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商品赊销额增加所致。
      注4:预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992.23%,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双源有色采购原材料预付款增
加所致。
      注5:应收利息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28.40%,主要原因:报告期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注6:固定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32.69%,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78.33%,主要原因:公司
子公司银漫矿业达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注7:工程物资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66.22%,主要原因:报告期工程建设领用,期末库存降低。
      注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59.3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融冠矿业之子公司
锐能矿业以 16,554.44 万元竞得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大座子山铅锌矿采矿权等3宗矿业权,并根据内蒙古
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交纳了相应款项,资产尚未办理交接过
户。
      注9: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0.26%,主要原因: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注10: 应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2.11%,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年初所欠供应商工程、设备及材
料采购款所致。
      注11:预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11.7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达产,预收客
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注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9.35%,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上年度年终绩效工资所致。
      注13: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4.77%,主要原因: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同比增加,
期末未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加所致。
      注14:专项储备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6.18%,主要原因: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本期使用数小于计提
数所致。
      注15: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56.6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35.92%,主要原因:报
告期公司经营的主要矿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上涨且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达产,产品销
量增加所致。
      注16: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772.45%,主要原因:根据财税[2016]53号《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革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
在矿石移送使用时(选矿加工)缴纳资源税,在生产成本中核算。从价计征在矿产品销售时缴纳资源税,
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等
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核算。
      注17: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79.9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送货上门承担运费同
比增加所致。
      注18: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01.1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达产,在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相应的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所致。
      注1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78.77%,主要原因: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同比减少所致。
      注20: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084.17%,主要原因: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同比增加所
致。
      注21: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089.98%,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7194.90%,净利润本
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670.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686.27%,主要原因:报
告期公司经营的主要矿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升,产品销量增加,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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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368.8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注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590.1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供应
商基建工程、井建工程、设备采购款同比增加及支付竞得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大座子山铅锌矿采矿权等
3宗矿业权成交价款所致。
     注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151.23%,主要原因: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
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注 2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 368.35%,主要原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


     1、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以实现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2016年2月19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银漫矿业100%股权、白旗乾金达100%股权,同时,拟配套
融资11.96亿元。


     2、2016年9月27日,经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7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
审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有条件通过。2016年11月1日,
公司收到《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9 号);12月8日,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资产置换股权上市获得深交所批准。2016年12月9日启动配套融资发行,本次配套融资额
度为不超过11.96亿元,经12月13日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最终确定发行价格
为8.76元,圆满完成配套融资的发行工作。


     3、2017年初,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已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至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对固定资产中井建工程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调整。井巷工程资产的使用期限与公司可采资源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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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息息相关,从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方面考虑,对井建工程资产采用产量法
也更恰当合理,相应调整会计估计更能公允反映公司各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重大资产重组        2016 年 02 月 23 日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会计估计变更        2017 年 03 月 21 日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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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关于提供信息真   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集团             实、准确、完整的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声明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在未来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期间,与上市公司在人员、                    兴业集团作为公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关于保持上市公
             兴业集团                              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将保持互相独立,遵守中国 2011 年 10 月 24 日 司的控股股东期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司独立性的承诺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承诺。                                      间长期有效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资产重组时
                                                                                                                                            情形。
所作承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兴业集团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将尽量减少
                                                                                                                             兴业集团作为公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关于减少和规范   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
             兴业集团                                                                                     2011 年 10 月 24 日 司的控股股东期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关联交易的承诺   交易发生,兴业集团均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间长期有效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情形。

                                                   如上述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从而导致拟置出资产中部分有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为相同价值的现金,本公司接受拟置出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集团、富龙集团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资产中该部分资产形式的变更,并认同该部分股权价值并未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发生变化,仍然按照相关协议安排进行交易。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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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因未能取得债权人关于同意债务权利义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富龙集团   务转移的同意文件,致使债权人要求上市公司履行合同或上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市公司被追索责任的,本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1)拟置入资产注册资本均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序足额缴纳,且出资的资金来源均合法、合规;2)兴业集团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兴业集团   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3)如拟置入资产因在交割日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前发生的出资事项瑕疵而受到的任何处罚或致使拟置入资产                                      情形。
           受到任何不利影响,兴业集团将无条件地就此予以全额的赔
           偿。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尚有少量房产未办理房产证,全部为厕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所或菜窖,兴业集团承诺:“如因本次拟置入资产未办理房产
兴业集团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证而给拟置入资产或上市公司带来损失,则本公司承担相应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损失,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情形。

           若因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需要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补缴交割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前因取得探矿权、采矿权而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兴业集团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款、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费用,或因取得该等探矿权、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采矿权事宜产生纠纷的,除已进入拟置入资产的财务报告中                                      情形。
           的应缴税费外地款项和责任由兴业集团承担。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及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冶炼的平台,兴业集团未来主要从事业务为非金属矿的采选、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集团   有色金属探矿业务及其他行业的多元化投资等,兴业集团不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的业务。同时,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在兴业集                                      情形。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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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及下属子公司(除上市公司)从事探矿业务完成探矿权转
                       为采矿权后,在上市公司要求时,兴业集团将积极配合完成
                       相关收购或资产注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及冶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炼的平台,兴业集团未来主要从事业务为非金属矿的采选、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探矿业务及其他行业的多元化投资等,兴业集团不会以任何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兴业集团不再从事新的有色金属探矿                                    情形。
                       业务,不再申请新的探矿权。同时为进一步避免与上市公司
兴业集团               产生同业竞争,在兴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除上市公司)从 2011 年 10 月 24 日 长期有效
                       事探矿业务完成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在相关采矿权或相关
                       采矿业务子公司投产且形成利润后一年内,兴业集团将启动
                       将相关采矿权或采矿业务子公司转让给上市公司工作。在兴
                       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除上市公司)相关探矿权转为采矿权
                       的当年,兴业集团将相关采矿权或采矿业务子公司交由上市
                       公司托管经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本单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兴业矿业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一、本人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二、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矿业的全体董事、   本人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本人不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情形。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兴业矿业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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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一、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情形。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
                       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本次交易所
兴业矿业的全体董事、
                       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一、本次重组前,银漫矿业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兴业集团、吉兴业、吉   财务等方面与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伟、吉祥、吉兴军、吉   银漫矿业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二、本次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喆                     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其他企业不会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尽可能保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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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情形。

                       一、本次重组前,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业(如有)不存在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业务的情形。二、兴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天贺矿业的主营业务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为银矿采选、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银漫矿业将成为上市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公司持股 100%的公司,银漫矿业目前处于矿山建设阶段,                                     情形。
                       待其正式投产后将拥有银矿采选、销售业务,若届时天贺矿
                       业仍在生产经营中,天贺矿业与银漫矿业将在一定程度上产
                       生同业竞争。由于天贺矿业实际可采储量较低、盈利能力较
                       差、资产负债率较高、实际可采年限较短,且目前处于停产
                       状态,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兴业集团未通过本
                       次重组将天贺矿业与银漫矿业一并注入上市公司。三、除天
                       贺矿业外,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
兴业集团、吉兴业、吉   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四、如本单位/本人或
伟、吉祥、吉兴军、吉   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喆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本单位/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
                       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五、
                       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导致其主营业务
                       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发生
                       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
                       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措施以
                       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
                       转让给上市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
                       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六、本单位/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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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重组前,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企业(如
                       有)与拟注入资产银漫矿业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
                       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
                       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
兴业集团、吉兴业、吉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伟、吉祥、吉兴军、吉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
喆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情形。
                       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
                       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三、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单位/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
                       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单位/本人将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集团、吉兴业、吉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伟、吉祥、吉喆         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情形。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单位/本人不转让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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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单位/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
                       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通过本次资产重组所获得
                       的发行人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
                       届满之日将不得进行转让,上述 36 个月锁定期限届满后,本
                       单位/本人通过本次资产重组所获得的发行人的新增股份按
                       照下述安排分期解锁:(1)第一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满 36 个月的,本单位/本人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 60%可
                       解除锁定;(2)第二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且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兴业集团、吉兴业、吉   本单位/本人在《业绩补偿协议》项下股份补偿义务已履行完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伟、吉祥、吉喆、吉兴   毕的,本单位/本人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尚未解锁的剩余股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军、张侃思             份可解除锁定。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兴业矿业股票连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情形。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本单位/本人持有兴业
                       矿业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兴业矿业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前
                       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发行人的
                       股份的出售或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单位通过本次资产重组获得的发行人的新增股份,自该等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除兴业集团、吉伟、吉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之日将不得以任何方式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祥、吉喆外其他银漫矿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业股东
                       方式转让。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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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

                         一、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
                         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
                         单位/本人将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
                         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集团、吉伟、吉祥、   任;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吉喆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单位/本人不转让
                                                                                                                  情形。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单位/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
                         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一、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除兴业集团、吉伟、吉     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祥、吉喆外其他银漫矿     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业股东                   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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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单位                                   情形。
                     将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本次
                     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单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单
                     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一、近五年以来,本单位/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银漫矿业现有全体股   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二、近五年以来,本单位/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东及其全体董事、监   本人不存在任何违反证券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也不存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因此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律处分的情形。                                                                         情形。

                     一、本单位/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银漫矿业现有全体股   者仲裁;二、本单位/本人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东及其全体董事、监   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事、高级管理人员     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三、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本单位/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 条规定的                                 情形。
                     如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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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
                         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
                         失信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四、本单位/本人最近五年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一、本单位/本人依法持有银漫矿业的股权,对于本单位/本
                         人所持该等股权,本单位/本人确认,本单位/本人已经依法
                         履行对银漫矿业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银漫矿业现有全体股
                         为,不存在可能影响银漫矿业合法存续的情况;二、本单位/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东
                         本人持有的银漫矿业的股权均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                                       情形。
                         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
                         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一、本次重组前,银漫矿业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财务等方面与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集团、吉伟、吉祥、   银漫矿业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二、本次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吉喆                     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其他企业不会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尽可能保
                                                                                                                    情形。
                         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一、本次重组前,银漫矿业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财务等方面与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银
除兴业集团、吉伟、吉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漫矿业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二、本次重
祥、吉喆外其他银漫矿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组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
业股东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尽可能保证上市公司在
                                                                                                                    情形。
                         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兴业集团、吉伟、吉祥、   一、本次重组前,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吉喆                     业(如有)不存在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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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的情形。二、兴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天贺矿业的主营业务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为银矿采选、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银漫矿业将成为上市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公司持股 100%的公司,银漫矿业目前处于矿山建设阶段,                                    情形。
                       待其正式投产后将拥有银矿采选、销售业务,若届时天贺矿
                       业仍在生产经营中,天贺矿业与银漫矿业将在一定程度上产
                       生同业竞争。由于天贺矿业实际可采储量较低、盈利能力较
                       差、资产负债率较高、实际可采年限较短,且目前处于停产
                       状态,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兴业集团未通过本
                       次重组将天贺矿业与银漫矿业一并注入上市公司。三、除天
                       贺矿业外,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四、如本单位/本人或
                       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本单位/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
                       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五、
                       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导致其主营业务
                       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发生
                       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
                       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措施以
                       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
                       转让给上市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
                       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六、本单位/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除兴业集团、吉伟、吉   一、本次重组前,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它企业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祥、吉喆外其他银漫矿   (如有)不存在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业股东                 业务的情形。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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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三、如本合伙企                                    情形。
                         业或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获得的商业机会与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
                         业竞争的,本合伙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
                         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四、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导致其主营
                         业务与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发
                         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
                         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措施以
                         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
                         转让给上市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
                         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五、本合伙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本次重组前,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企业(如
                         有)与拟注入资产银漫矿业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
                         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
                         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集团、吉伟、吉祥、
                         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吉喆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情形。
                         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
                         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三、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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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本次重组前,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拟
                       注入资产银漫矿业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二、在本
                       次重组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如有)将尽可
                       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如有)
除兴业集团、吉伟、吉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
祥、吉喆外其他银漫矿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业股东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情形。
                       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
                       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
                       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三、
                       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赔偿
                       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银漫矿业资金的
                       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除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
                       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或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银漫矿业的资金,并尽最大努力避免与上市公司或银漫矿业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集团               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若银漫矿业因在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本次交易前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本单位将对银漫矿业因受处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                                    情形。
                       偿,保证银漫矿业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同时,本单位将在
                       合法权限内积极督促银漫矿业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
                       金管理制度,并确保相关制度有效实施。

                       一、银漫矿业成立至今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重组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兴业集团               完成后,若银漫矿业因本次收购股权交割日前的资产瑕疵、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违反所在地的税务、环保、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建设、安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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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其他或有事项导致银漫矿业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受到处罚、受到任何主体依法有效追索或被要求补缴相应款                                 情形。
项的,本单位将向兴业矿业全额补偿银漫矿业承受的相应的
负债、损失,以避免给兴业矿业和银漫矿业造成任何损失。
二、银漫矿业就其持有的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锡银锌矿采矿权已足额缴纳相关矿
业权价款,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果银漫矿业被有权机关要求
补缴矿业权价款,本单位将以现金方式向银漫矿业全额补偿
银漫矿业因此而补交的相关价款。三、若由于银漫矿业在本
次交易前存在未依法为其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
金的情形而给银漫矿业造成任何损失的,包括主管机关要求
银漫矿业补缴、主管机关对银漫矿业进行处罚、有关人员向
银漫矿业追索,本单位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
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以保证银漫矿业不会遭受任
何损失。四、银漫矿业拥有 2 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
权证,建筑面积合计为 101.4 平方米,建筑物名称为库房、
生活区厕所,该等房屋建筑物系银漫矿业通过新建方式取得,
不存在权属纠纷,如被拆除不会对银漫矿业的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本单位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果银漫矿
业因其目前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在建设、权属方面的瑕疵导致
银漫矿业受到任何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建筑物被强制
拆除、银漫矿业被处罚等,本单位将以现金形式对银漫矿业
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五、本单位承诺,银漫矿业历次
增资与股权变动不存在纠纷或争议,增资与股权转让各方之
间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或潜在纠纷,
如本次收购完成后,银漫矿业或兴业矿业因银漫矿业历史上
增资与股权变动所产生的纠纷或争议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本
单位将以现金形式全额赔偿银漫矿业与兴业矿业的损失。六、
就银漫矿业目前以临时用地方式使用的 1,881.99 亩土地,本
单位将积极督促银漫矿业按照实际使用需要逐步办理土地使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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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权证,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果因银漫矿业因上述临时用地
                     到期无法续期或者因临时用地违规而受到处罚等原因导致银
                     漫矿业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单位将以现金方式足额赔偿银漫
                     矿业的该等损失。

                     本人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兴业矿业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之日及白旗乾金达所持有的
                     东胡探矿权完成探矿权转采矿权、白旗乾金达取得采矿许可
                     证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在前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白旗乾金达的现有股
                     述锁定期内,李献来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兴业矿业的新增股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东
                     份不得设定质押或进行其他融资。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会等监管机构对前述锁定期另有要求的,本人同意根据相关                                   情形。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
                     期届满后,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发行人的股份的出售或
                     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
                     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单位/本人将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白旗乾金达及其现有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股东
                     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情形。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单位/本人不转让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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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单位/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
                     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一、近五年以来,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也不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二、近五年以来,本人不存在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白旗乾金达现有股东   任何违反证券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也不存在因此被中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形。                                                                                    情形。

                     一、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本人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三、本人不存在《上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 条规定的如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白旗乾金达现有股东   的情形:(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状态;(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为;(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四)法律、                               情形。
                     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
                     他情形。四、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白旗乾金达的现有股   一、本人依法持有白旗乾金达的股权,对于本人所持该等股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东                   权,本人确认,本人已经依法履行对白旗乾金达的出资义务,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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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白旗乾金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达合法存续的情况;二、本人持有的白旗乾金达的股权均为                                    情形。
                     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
                     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
                     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一、本次重组前,白旗乾金达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员、财务等方面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白旗乾金达的现有股   白旗乾金达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二、本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东                   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尽可能保证上市公司在
                                                                                                             情形。
                     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一、本次交易前,本人及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中,
                     除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从事金矿采选、生产与销售,
                     乐东乾金达钼业有限公司从事钼矿采选、生产与销售外,不
                     存在其他开展有色金属产品的采选、生产与销售业务的情形,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其生产、经营
                     的矿产品中不包括金矿、钼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
                     (如有)目前不存在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同业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竞争的业务的情形。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白旗乾金达的现有股   的其它企业(如有)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东                   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三、若本人控制的其他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企业(如有)拥有的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且该采矿权涉及的
                                                                                                             情形。
                     矿产品种与兴业矿业届时生产、经营的矿产品种相同,则在
                     相关采矿权投产形成利润后一年内,本人将启动以公允、合
                     理的价格将该等采矿权资产转让给兴业矿业或与本人无关联
                     第三方的程序,兴业矿业在同等条件下对该等采矿权资产享
                     有优先购买权。四、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
                     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
                     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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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
                     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五、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
                     伸导致其主营业务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如有)发
                     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
                     业(如有)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措施以避免与上市公
                     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
                     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
                     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六、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
                     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本次重组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拟注入
                     资产白旗乾金达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二、在本次
                     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尽可能避免
                     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将与上市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白旗乾金达的现有股   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
                                                                              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东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
                                                                                                               情形。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
                     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本人违反
                     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
                     遭受的损失。

                     一、白旗乾金达成立至今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重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组完成后,若白旗乾金达因本次收购股权交割日前的资产瑕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李献来               疵、违反所在地的税务、环保、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建设、2016 年 0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其他或有事项导致白旗乾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金达受到处罚、受到任何主体依法有效追索或被要求补缴相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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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款项的,本人将向兴业矿业全额补偿白旗乾金达承受的相                                           情形。
                         应的负债、损失,避免给兴业矿业和银漫矿业造成任何损失。
                         二、白旗乾金达就其持有的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东胡银多
                         金属矿勘探探矿权已足额缴纳相关矿业权价款,本次重组完
                         成后,如白旗乾金达被有权机关要求补缴矿业权价款,本人
                         将以现金方式向兴业矿业全额补偿白旗乾金达因此而补交的
                         相关价款。三、若由于白旗乾金达在本次交易前存在未依法
                         为其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而给白旗乾
                         金达造成任何损失的,包括主管机关要求白旗乾金达补缴、
                         主管机关对白旗乾金达进行处罚、有关人员向白旗乾金达追
                         索,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被追
                         索的支出及费用,以保证白旗乾金达不会遭受任何损失。四、
                         本人承诺,白旗乾金达历次增资与股权变动不存在纠纷或争
                         议,增资与股权转让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债
                         务关系、纠纷或潜在纠纷,如本次收购完成后,白旗乾金达
                         或兴业矿业因白旗乾金达历史上增资与股权变动所产生的纠
                         纷或争议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本人将以现金形式全额赔偿白
                         旗乾金达与兴业矿业的损失。

                         根据天健兴业评估出具的天兴矿评字[2016]第 001 号《西乌
                         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锡银
                         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兴业集团、吉祥、吉伟与吉喆预测,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银漫矿业所持有的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
                                                                                                        2017 年 1 月 1 日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集团、吉伟、吉祥、   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锡银锌矿采矿权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6 年 02 月 23 日 --2019 年 12 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吉喆                     2019 年度的净利润(特指上述采矿权资产相关年度经审计的
                                                                                                        31 日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中的较低者,下同)分别不
                                                                                                                        情形。
                         低于 39,126.17 万元、49,587.73 万元、49,587.73 万元,并同
                         意就上述采矿权资产实际利润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部分进行
                         补偿。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兴业矿业全体董事及                                                                   2016 年 03 月 04 日 长期有效
                         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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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                                    情形。
                         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
                         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
                         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人
                         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
                         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
                         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本次重组完成后,在兴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除上市公司外)
                         从事探矿业务完成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兴业集团将在 24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个月内提议兴业矿业董事会审议相关资产的注入议案,并由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集团                 兴业矿业董事会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交兴业矿业股东大会 2016 年 12 月 08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表决。在兴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除上市公司外)相关探矿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权转为采矿权的当年,兴业集团将相关采矿权或采矿业务子                                     情形。
                         公司交由上市公司托管经营。

                         根据《银漫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采矿权资产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6,567.91 万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元、46,389.65 万元、46,389.65 万元,在此基础上,兴业集                   2017 年 1 月 1 日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集团、吉伟、吉祥、
                         团、吉伟、吉祥和吉喆预测采矿权资产 2017 年度、2018 年 2016 年 12 月 08 日 -2019 年 12 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吉喆
                         度及 2019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6,567.91 万元、                        31 日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46,389.65 万元、46,389.65 万元。兴业集团、吉伟、吉祥和                                   情形。
                         吉喆承诺,采矿权资产 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6,567.91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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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82,957.56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净利润累积不低
                        于人民币 129,347.21 万元。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资源
                        及相关产业的收购、兼并和投资,尚未开展有色金属产品的
                        采选、生产、销售。兴业矿业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及
                        冶炼,本公司与兴业矿业的业务之间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在西北矿业持有
                        (2)为避免将来与兴业矿业产生同业竞争,若西北矿业及其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矿业的股权
             西北矿业   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且该采矿权涉及的矿 2013 年 11 月 25 日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比例超过 5%的
                        产品种与兴业矿业届时生产、经营的矿产品种相同,则在相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期间内有效。
                        关采矿权投产形成利润并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后,西北                                           情形。
                        矿业将启动以公允、合理的价格将该等采矿权资产转让给兴
                        业矿业或与西北矿业无关联第三方的程序,兴业矿业在同等
                        条件下对该等采矿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若与兴
首次公开发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业矿业发生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行或再融资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
时所作承诺   西北矿业                                                              2013 年 11 月 25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按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照关联交易协议中规定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情形。
                        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
                        公司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承诺真实、准确、完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兴业矿业   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016 年 12 月 09 日 长期有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2、承诺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误导性影响的任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                                           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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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
                                      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北信瑞丰基金-民生
             银行-四川信托-辰
             星 2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财通基
             金-招商银行-北京
             永安财富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联储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梅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山保税港区东芷投资
                                                                                                                2017 年 1 月 6 日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兴业矿业股票自本次非公开
                                                                                             2017 年 01 月 05 日 --2018 年 1 月 6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予转让。
                                                                                                                日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理有限公司-中汇金
                                                                                                                                情形。
             锐定增 2 期私募投资
             基金、深圳市复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复利
             价值投资基金、万家基
             金-浙商银行-北方
             国际信托-北方信托
             元宝 15 号单一资金信
             托、余艳平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以唐河时代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盈利预测数作为业绩补
                                                                                                                2017 年 1 月 1 日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其他对公司                            偿协议项下的利润预测数。据此,目标采矿权在 2017 年度、
             兴业集团                                                                       2014 年 10 月 17 日 --2019 年 12 月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中小股东所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利润预测数分别为人民币 4,138.16
                                                                                                                31 日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作承诺                                万元、16,563.04 万元及 16,371.00 万元。
                                                                                                                                情形。

             兴业集团                 以荣邦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盈利预测数作为本协议 2015 年 10 月 08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

                                                                                                                                                     3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项下的利润预测数。据此,目标采矿权在 2017 年度、2018 年                  --2019 年 12 月 承诺仍在承诺期内,承诺
                                                  度、2019 年度的利润预测数分别为人民币 422.20 万元、                      31 日          持续有效且正在履行当
                                                  1,833.68 万元及 2,427.05 万元。                                                         中,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
                                                                                                                                          情形。

             是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20,000   --           26,000             1,864.84 增长                            972.48%   --        1,294.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70   --           0.1391              0.0120 增长                             791.98%   --        1,059.58%

                                 报告期,公司经营的主要矿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上涨且保持在较高水平;子公司银漫矿业顺利达产,已提前实现采、选日处理 5000 吨矿石量
                             的生产规模,铅锌系列、铜锡系列各 2500 吨/日生产线运转正常,入选品位、选矿回收率等各项生产指标均达到了设计水平,铅、锌、银、铜、锡
                             等金属产品均以精粉或伴生独立计价形式实现销售,从而直接影响了报告期的经营业绩;因公司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 0.03 元,因此造
业绩预告的说明
                             成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预计区间与去年同期对比增减变动幅度大于 50%。
                             注:2016 年 11 月公司收购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伟、吉祥、吉喆等持有的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因此,对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了追溯调整。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3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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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01 月 01 日——2017                                              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未提供书面资
                              电话沟通          个人
年 03 月 31 日                                                           料。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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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95,068,776.55       1,181,440,704.2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7,300,000.00          73,300,000.00
    应收账款                                                             17,032,773.99           1,170,017.26
    预付款项                                                             62,487,319.28           2,986,640.4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24,798.02              4,693.0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499,721.89           8,128,229.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40,075,446.08         238,637,235.5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8,097,538.44          79,023,044.46
流动资产合计                                                          1,139,586,374.25       1,584,690,564.7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4,097,429.42          74,097,429.4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395,399,203.61       1,459,206,553.84
    在建工程                                                            526,287,665.59       2,428,660,768.53
    工程物资                                                              7,730,863.87          22,884,013.67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631,222,644.03       3,640,807,312.03
    开发支出
    商誉                                                                206,095,213.22         206,095,213.22
    长期待摊费用                                                          5,738,332.59           5,897,437.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663,756.83         234,599,164.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4,454,623.20         105,837,605.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8,352,689,732.36       8,178,085,498.19
资产总计                                                              9,492,276,106.61       9,762,776,062.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25,000,000.00         57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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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8,201,800.00             56,701,800.00
    应付账款                                                          449,078,768.41            775,768,124.74
    预收款项                                                           69,814,669.73             32,977,247.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4,651,136.89             28,928,858.25
    应交税费                                                           98,358,538.98             67,941,956.33
    应付利息                                                            8,013,232.34              8,037,410.9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17,169,482.78            426,998,085.3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046,663.92              3,510,459.02
流动负债合计                                                        1,613,334,293.05          1,975,863,942.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500,000,000.00          2,5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958,337.01              4,875,960.31
    递延收益                                                            4,650,000.00              4,72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6,596,003.42            410,450,384.4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16,204,340.43          2,920,051,344.77
负债合计                                                            4,529,538,633.48          4,895,915,287.0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868,500,557.00          1,868,500,55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279,453,645.57          2,279,453,645.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2,067,485.89              8,861,356.81
    盈余公积                                                          139,059,208.81            139,059,208.8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61,287,761.58            568,617,393.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960,368,658.85          4,864,492,161.94
    少数股东权益                                                        2,368,814.28              2,368,613.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62,737,473.13          4,866,860,775.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492,276,106.61          9,762,776,062.90


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松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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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546,571.70                             3,687,972.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61,887.13                               40,617.33
    应收利息                                          4,277.7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301,725,875.44                        2,315,401,462.44
    存货                                           167,042.47                              188,432.1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504,037.27                             4,427,499.23
流动资产合计                                  2,321,009,691.79                        2,323,745,983.4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4,097,429.42                           74,097,429.4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280,069,391.61                        3,280,069,391.6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79,837.81                              180,138.6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38,209.54                              348,494.4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464,825.92                           79,053,876.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35,149,694.30                        3,433,749,330.29
资产总计                                      5,756,159,386.09                        5,757,495,313.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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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838,840.82                          7,016,853.16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1,499,349.45                          2,331,721.96
    应交税费                            912,996.44                           944,363.8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05,057,194.66                        903,885,551.6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17,308,381.37                        914,178,490.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917,308,381.37                        914,178,490.5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868,500,557.00                     1,868,500,55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264,992,378.62                     2,264,992,378.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9,059,208.81                        139,059,208.81
    未分配利润                      566,298,860.29                        570,764,678.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38,851,004.72                     4,843,316,823.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56,159,386.09                     5,757,495,313.73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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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29,297,303.32    72,116,573.01
    其中:营业收入                                                             329,297,303.32    72,116,573.0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02,469,539.26    77,521,960.44
    其中:营业成本                                                             100,775,739.76    42,716,633.3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27,596,041.96       566,368.75
           销售费用                                                              1,761,848.81       303,813.04
           管理费用                                                             39,969,571.96    40,063,106.70
           财务费用                                                             35,547,864.68     8,861,148.03
           资产减值损失                                                         -3,181,527.91   -14,989,109.4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6,827,764.06    -5,405,387.43
    加:营业外收入                                                               1,287,770.72       108,748.8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180,098.46        31,713.54
    减:营业外支出                                                               1,094,810.75     1,086,362.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7,020,724.03    -6,383,000.60
    减:所得税费用                                                              34,350,155.87      -484,153.0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2,670,568.16    -5,898,847.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670,367.83    -5,842,034.85
    少数股东损益                                                                       200.33       -56,812.7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2,670,568.16    -5,898,847.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2,670,367.83    -5,842,034.8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0.33       -56,812.7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496           -0.003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496           -0.003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2,163,800.16 元。
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艳松


                                                                                                              3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043,446.15           1,507,121.41
    减:营业成本                                               1,702,871.81           1,020,085.45
        税金及附加                                             8,091.8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6,234,502.13           6,302,958.29
        财务费用                                               -28,737.93             -332,574.10
        资产减值损失                                           3,486.54               5,906.5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876,768.20          -5,489,254.78
    加:营业外收入                                                                    1,655.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876,768.20          -5,487,599.49
    减:所得税费用                                             -1,410,949.77          -1,269,292.1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65,818.43          -4,218,307.3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65,818.43          -4,218,307.3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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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4,040,380.44      81,146,239.8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79,025.01       1,439,997.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8,019,405.45      82,586,237.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9,322,170.71      14,289,686.6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477,234.58      20,797,212.60
    支付的各项税费                                                         68,212,576.34      23,140,679.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393,376.56      16,273,205.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405,358.19      74,500,784.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614,047.26       8,085,452.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39,632,310.37      78,193,239.11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9,632,310.37      78,193,239.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9,632,310.37     -78,193,239.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000,000.00     606,207,514.9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000,000.00     606,207,514.9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60,000.00     297,38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5,248,768.81      65,573,153.7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5,608,768.81     362,955,153.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608,768.81     243,252,361.2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4,627,031.92     173,144,574.8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7,763,907.02     153,336,132.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3,136,875.10     326,480,707.21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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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90,032.00          1,732,2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3,257,700.15        651,548,394.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4,647,732.15        653,280,594.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179.00            116,841.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65,118.40          3,623,048.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442.69              2,778.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5,396,516.86        644,691,559.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8,671,256.95        648,434,227.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76,475.20          4,846,367.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98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98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8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663,495.20          4,846,367.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87,972.27            712,879.2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351,467.47          5,559,246.80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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