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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高速A:关联交易公告2023-03-21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利通广场 45、46 楼办公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向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利通广场规划楼层 43、44 全层
单元(自编楼层 45、46 层全层单元)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租期 3 年,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至 2026 年 5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5 日至 2024 年 5 月 4 日期间月租
金标准为 908,133.47 元,2024 年 5 月 5 日至 2025 年 5 月 4 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
935,400.05 元,2025 年 5 月 5 日至 2026 年 5 月 4 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 963,449.61

元。


    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股母公司广东省交通集
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

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利通广场 45、46 楼办公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程锐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姚学昌先生回避

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3,368.38 万元,占本公司 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907,587.72 万元的 0.37%。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

                                       1
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9,234.50 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本公司 2022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907,587.72 万元的 1.02%,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 联 方 名 称 : 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 301 房
企     业    性    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      册        地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 301 房
主 要 办 公 地 点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3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黄亦楠
注 册 资 本 : 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000774031126E
主 营 业 务 : 房地产及配套设施的开发,物业管理(以上项目持资质证经营);
                           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
                           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 要 股 东 : 广东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实 际 控 制 人 :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财     务    状    况   : 2022 年,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 56.43 亿元,净资产
                           23.79 亿元,营业收入 3.25 亿元,净利润 0.38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参见第一部分内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

协商,从而确定价格。


     五、续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2
    出租人(甲方):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人民币,元)
        2023.05.05- 2024.05.04                  908,133.47
        2024.05.05- 2025.05.04                  935,400.05
        2025.05.05- 2026.05.04                  963,449.61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用利通广场规划楼层 44 层全层、43 层全层单元(自编第 46 层全层、

45 层全层单元)的物业作为办公场所。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累计

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368.38 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2023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
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9,234.50 万元(含

本次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后,
经审慎分析,基于的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粤高速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程锐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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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聪先生、姚学昌先生回避了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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