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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高速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21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3-005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将增加公司 2021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2,867.25 元,减少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46,144.05 元,减少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03,276.80 元。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有关要求,
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
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
                                      1
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针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初始确认折现影响所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依据“初
始确认豁免”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继续执行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
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据此,公司将对租赁交易产生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根据累
积影响数调整 2023 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报表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元
                                         2023 年 1 月 1 日
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6,412.96                 750,836.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58,794.41                 906,799.55
期初未分配利润                        -303,276.80                -155,962.86
少数股东权益                           -49,104.65                          /
                                              2022 年
利润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所得税费用                             639,283.86                 665,088.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46,144.05                -665,088.23
                                   2
少数股东损益                                6,860.21                     /
                                                 2021 年
利润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所得税费用                              -286,902.39            -509,125.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42,867.25            509,125.37
少数股东损益                              -55,964.86                     /
注:上述数据为测算数据,具体以经审计的报告为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将增加公司 2021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2,867.25 元,减少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46,144.05 元,减少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03,276.80 元;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
性质改变。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
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
会〔2022〕31 号)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租赁交易列报内容。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
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
会〔2022〕31 号)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租赁交易列报内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3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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