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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5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
议中《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受让股权涉及对外担
保的议案》等相关资料,作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通过全资下属公司收购子公司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武汉晨鸣”)股东 Aberdeen Industrial Limited 和 VNN Holdings Limited
的 100%股权,进而实现对武汉晨鸣少数股权的收购,有助于公司加强对武汉晨鸣的
经营管理,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担保系因公司收购上述股权而派生的担保
事项。被担保方湛江润宝商贸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同时,公司
暂不支付对应担保债务的股权转让款,本次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收购形成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受让股权涉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青岛晨鸣弄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岛晨鸣租赁”)受让上海和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睿”)股权,能够有
效解决上海和睿对青岛晨鸣租赁的债务问题,有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次对外抵押担保系因受让上述股权而派生的担保事项,被担保方湛江定进商
贸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同时,公司暂不支付对应担保债务的股
权转让款,本次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
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受让股
权形成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孙剑非              尹美群             杨彪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