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此次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董事工作的要求; 三、同意所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蒙建强 郭会斌 刘建国 200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