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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健康:关于对中资医疗医药增资的公告2021-08-06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1-3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资医疗医药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健康”)
拟与中资医疗医药应急保障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资医疗医药”或“标的
公司”)及其他投资主体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医药”)、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国药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药智能”)、中资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资数据”)、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资杰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资杰
诺”)共同签署《关于中资医疗医药应急保障平台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下简
称“增资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中资医疗医药增资 1,200 万元人民币。增
资完成后,公司对中资医疗医药的持股比例为 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
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
体系的实施意见》部署安排,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起成立中资医疗
医药应急保障平台有限公司。中资医疗医药定位为国家医疗医药应急保障体系信
息平台,服务于应急条件下的医学技术支撑、医疗物资调配、应急物资储备和应
急产能转化,是国家级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组成力量,为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下
的医疗医药应急保障提供技术服务和决策支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对中资医疗医药增资的议案》。
    公司与其他投资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中国医药

                                     1
 1、公司名称: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3、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 18 号
 4、法定代表人:李亚东
 5、注册资本:106,848.5534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
 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毒性中药材、毒性中药饮
 片;销售医疗器械 III、II 类:眼科手术器械等。
(二)华润医药
 1、公司名称: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汇龙森科技园 2 幢
 B123 室
 4、法定代表人:韩跃伟
 5、注册资本:150 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
 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
 务。(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
 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等。
(三)国药智能
1、公司名称:国药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 385 号 12 层
4、法定代表人:于清明
5、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药
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等。
(四)中资数据
1、公司名称:中资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01 号二层 0206
4、法定代表人:李世锋
5、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数据处理等。
(五)安资杰诺
1、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资杰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D0778
4、执行事务合伙人:许小林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药
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资料
1、名称:中资医疗医药应急保障平台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01 号二层 0201
4、法定代表人:于清明
5、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TMFX14
7、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等。
8、主要股东
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缴金额

  国药智能           5100                51%               2550
  中资数据           3900                39%               1950
  安资杰诺           1000                10%                 -
    合计            10000                100%              4500

    本次增资情况及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本次增资金额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国药智能           750                5,850               39%
   中资数据            0                 3,900               26%
   中国医药          1,800               1,800               12%
   华润医药          1,200               1,200                8%
   国新健康          1,200               1,200                8%
   安资杰诺            50                1,050                7%
     合计            5,000               15,000              100%

    9、诚信情况:经查询,中资医疗医药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二)标的公司业务情况
    为有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着力弥补医疗医药应急物
资保障方面存在的不足与短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签
署《共同支持建设国家医疗医药应急保障体系信息平台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
称“五方协议”),决定共同指导支持中央企业共建高标准国家级医疗医药应急保
障体系信息平台,全面推动中资医疗医药应急保障体系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五方协议的指导,下一步将落实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联合地方政府建立中资医疗医药应急保障体系信息平台,连通医疗医药物资流通、
医疗器械生产、国家与省市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资源需求、物资储备、企业应急
生产、跨境医药、全产业链与资金供应、检验检测等 8 大体系,切实应对重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资源紧急调动、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协同联动、应急采购供
应与物流组织、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等全方位考验,切实加强医疗医药应急物资
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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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标的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其他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中资医疗医药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
权利的条款。
    3、标的公司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
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4、本次增资不涉及其他债权债务转移,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5、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本增资协议主体包括国药智能、中资数据、安资杰诺,中国医药、华润医药、
国新健康(以下合称为“新增投资方”),中资医疗医药。
    (二)增资扩股
    本次增资前,中资医疗医药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人民币 4,500 万元,其余出资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缴到位。
    本次增资,中资医疗医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加到 15,0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国新健康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8%。
    (三)缴付投资款
    1、国药智能、新增投资方于增资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照国药智能、
中资数据现有实缴比例将首期投资款一次性全额汇入中资医疗医药银行账户,其
中:国新健康首期投资款为 600 万元。
    2、各方同意,后续全体股东认缴出资的缴付事项由中资医疗医药股东会根
据经营需要择机确定,但最迟缴付时间不超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工商变更登记
    1、各方同意,中资医疗医药应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备齐所
有相关资料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增资及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2、各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协议约定
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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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中资医疗医药治理结构
    中资医疗医药设董事会,成员 11 名。交易完成后,国新健康将推荐 1 名董
事。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生效:
    1、中资医疗医药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增资的相关议案。
    2、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3、本次增资已经履行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声明、保证和承诺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
应确保在 30 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如因此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全面、足额赔偿。如违
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的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各
方逾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中资医疗医药支付违约
金。
       五、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新健康多年深入布局三医领域,通过平台建设,合理利用平台建设成果,
公司可以充分发挥优势,强化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同时有望进一步强化与相关
政府部门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扩大公司发展空间,对公司财务状况或将产生积极
影响,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和战略定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资医疗医药 8%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发
行股份等事项,对公司股本结构无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后续交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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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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