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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1994-12-31  

						

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指标单位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94年比93年增长%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2528.67 22186.35 13659.59            1.54
 利润总额(万元)                3837.22  4162.00  2202.99            -7.8
 税后利润(万元)                3445.40  3645.20  1928.04           -5.48
 资产总额(万元)               84007.64 58071.76 49881.46           23.41
 股东权益(接年末股本计)(万元) 39406.08 37452.31 22008.08            5.22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元/股)         0.175     0.20     0.14           -12.5
 每股红利(元/股)                  0.12     0.16     0.11           -12.5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0     2.12     1.59           -5.66
 净资产收益率%                    8.97    12.26    11.14               -
 股东权益比率%                   46.91    55.02    44.12               -
注1:199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扣除流转税计算,与1994年口径相同
    注2: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按1994年底总股本19734.8万股计算;每股红利按配股后总股本222446163股计算。
二、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1995年4月19日研究决定,建议199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
    1.国家股和法人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用公积金送红股0.3股;
    2.社会公众股东每10股送红股1.5股,其中当年利润每10股送1.2股,公积金每10股送红股0.3股。
    按配股说明书规定1994年度配股含权,享受1994年度股利分配。
    以上方案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业务回顾
    公司坚持“盐为基础,盐化并举,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方针,在国家宏观调控、资金紧张以及原燃材料继续涨价的条件下,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动力,加强管理,挖掘生产潜力,节能降耗,稳固基础产业,抓好新兴产业,开拓产品市场,坚持多元化经营,全年实现利润3837.22万元,完成溢利预测的51.62%;税后利润3445.4万元,完成预测的54.5%。
    (1)基础产业:盐、碱、水泥是本公司基础产业,公司遵循“以销促产,增产增效”的原则,严格按市场要求,保质保量地组织生产销售。年内公司《峨眉牌》精制盐荣获1994年巴蜀食品节金奖及《四川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全年生产井矿盐47.91万吨,生产水泥41,411万吨、纯碱31,521万吨、氯化铵30,460万吨,分别比去年增长7.76%、18.85%、19.58%。铵碱水泥供不应求,井矿盐产销基本平衡。盐化工生产全年实现利润1,878.62万元,占公司全年利润总额的48.96%。
    (2)联营企业:本公司合资联办的四川英宝公司、乐伦合成树脂公司、深圳皮革制品公司等生产企业和工商贸公司,通过强化管理,努力开发新产品市场,生产、效益同步增长,公司按投资比例分回利润1,009.0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26.3%。
    (3)股权及证券投资:本公司投资于乐山、成都、深圳等地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定向募集公司的股权及证券业务,全年获利415.52万元。
    (4)房地产业:本公司在海口、湛江等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上半年在艰难的环境和严峻的形势下,千方百计,苦心经营,仍获利500万元。
    (5)少数股权投资收益34.01万元。
    总之,1994年公司在全体股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公司全体本员工的努力下,克服困难,取得了一定成绩。
    1994年,本公司实现利润3837.22万元,主要受以下客观因素影响:
    (1)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原溢利预测中盐价调整到位时间和实际到位时间(1994年7月1日)发生差异,给预测利润完成带来一定影响;
    (2)由于在税制改革中工业盐税赋增加,且工业盐增值税由用户负担问题直到1994年12月底才由国家理顺,使公司年度内工业盐少销4万吨且盐款结算出现困难,仅工业盐税一项就增加税赋873.28万元,从而影响预测利润完成;
    (3)公司1994年度配股方案于1994年元月才得以实施资金到位时间与原预计时间相距近9个月,从而影响资金运作效益的实现,相应对利润完成有所影响。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1994年8月,公司对全体公众股东10:2送红股,对国家股、法人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0元,送红股0.4股派送1993年度红利。
    1994年12月下旬开始实施配股方案,1995年1月4日为除权日,1995年2月16日交款结束,除国家股逾期未交款自动放弃外,公众股以10:2.5比例配股资金全部到位。
实施1994年度配股方案后股本变动情况
    填报日期:1995年4月1日   股份单位:股每股   面值1元:

   股份类别     94.12.31   比例%   95年4.1   比例%
 尚未流通部分  96956165.00 49.13    97009153 43.61
 国家股        64505437.00 32.69    64505437    29
 法人股        32450727.93 16.44 32450727.93 14.59
 董事及高级          52989  0.03       52989  0.02
 管理人员;                                        
 已流通部分   100392000.00 50.87   125437010 56.39
 其中:A股     100392000.00 50.87   125437010 56.39
 股份总额     197348165.00   100   222446163   100
前十名最大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比率%(94.12.31) 占总股比率%(95.04.01)
 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64,505,437                 32.69                    2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400,000                  5.27                  4.68
 深圳天骥投资基金              7,862,302                  3.98                  3.53
 中国盐业总公司                2,911,513                  1.48                  1.31
 四川省盐业公司                2,911,512                  1.48                  1.31
 深圳鸿基运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600,000                  1.32                  1.17
 云南生产资料服务总公司        1,455,755                  0.74                  0.65
 中国轻工物资供销总公司        1,345,644                  0.68                  0.61
 深圳巨安咨询有限公司            863,200                  0.44                  0.39
 中国华轻实业公司                748,800                  0.38                  0.34
(注:实施1994年度配股后前十名股东名单及所持股份数不变,比例有所变化。)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李剑文    7840股    曾泰安    4488股
    何建勤    2244股    江昌年    2679股
    陈复彬       0股    王淑钦    1346股
    谭  洽       0股    杨崇荣     660股
    王世兴       0股    白俊杰       0股
    刘学勤       0股    经理室成员
    康  慧       0股    何建勤      见前
    曾锡文       0股    林伯奇      见前
    李法根       0股    张可中      0股
    李  伟       0股    谭光朗      0股
    颜金辉       0股    李迅传      见前
    杨  骏       0股    毛怀康   2990股
    龚  华       0股    罗  竣      见前
    陈  儒       0股    张成泽       0股
    杨泽文       0股    肖成新       0股
    林伯奇   21120股    温龙俊       0股
    郭文才    6481股
    李迅传    2917股
    罗  竣     224股

六、重大事件
1.经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通过,增补龚华女士为本公司董事。
2.为提高投资效益,经公司内部调整,减少嘉蓉、广州、长春、海口工商贸等四个独资公司,收回或正组织清理收回乐山会计电算化经营部、乐山华氓公司、川盐化工程联合公司、四川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盐业公司、乐山轻纺化工总公司、福利饲料厂、库春贸易公司、珠海建安公司等八个联营企业投资,减少投资金额1155.75万元。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地址          主营业务        本公司持有权益
 四川峨眉山盐化集团金山塑编厂 四川乐山 塑料制品                         100%
 深圳蜀穗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     实业投资物资供销                 100%
 乐山兰盐化学清洗技术开发公司 四川乐山 化学清洗、防腐、水处理         75.67%
 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           四川乐山 烧碱、液氦、盐酸               74.44%
 四川峨眉山盐化集团工贸公司   四川乐山 化肥                              65%
 四川乐伦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四川乐山 合成树脂                          65%
 四川英宝企业有限公司         四川乐山 桷塑产品                          50%
 四川嘉伦皮革制品             四川乐山 湿式PU榔皮革                      49%
八、业务展望
    1.1995年,公司确定的经营目标是:完成销售收入40000万元。
    2.发挥公司集团规模形成的“三个中心”(总公司投资决策中心,子公司、分公司利润形成中心,生产厂成本控制中心)的职能和作用,强化管理增效益。
    3.进一步发挥盐化工基础产业优势,特别是两碱产品的市场优势。
    4.完成纯碱厂“四改六”(年产规模由4万吨改造为6万吨)及年产0.5万吨联醇工程。
    5.完成2000吨/年活性氧化锌工程。
    6.完成“二改五”复合肥扩建工程和彩印厂纸包装生产线技改工程。
    7.抓紧完成联片供热项目的前期工作。
    8.通过资产租赁经营兼并和股权置换等形式,扩大公司集团经营规模,增加公司收益。
九、公司基本资料
    1.公司中文和英文名称
    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EMEISHAN SALT & CHEMICAL INDUSTRY(GROUP) CO.,LTD 。
    2.公司总部所在地址:中国四川乐山市五通桥文化街220号
    邮编:614800 电话(总机):(0833)351708 3525501
    传真:(0833)351483    电挂7770
    3.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1年3月19日
    地点:四川乐山五通桥区文化街220号
    4.报告期内注册登记日期:
    地点:四川乐山五通桥区文化街220号
    5.工商登记号码:20695110-0:
    6.税务登记号码:国税川字51111252017000
    7.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所编号:0506
    9.公司股票主承销机构: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
    10.公司未上市股票托管机构:四川金融市场证券交易中心证券登记部
    1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办公地: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深南中路经建楼
    12.法律顾问名称、办公地:四川经济律师事务所四川成都市上翔街  寇孟良
    13.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李宏刚  田克玉
       联系地址:1.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文化街220号
       邮编:614800  电话:(0833)351323
       联系地址:2.深圳市南湖路罗湖大酒店510房
       邮编:518001  电话:(0755)2258039
十、本公司资料查阅
    公司授权董隽先生、吴茂琼小姐专司本公司股份事务管理及股东咨询。
    电话:(0833)345583    传真:(0833)351483
    公司文件资料查阅地点:四川乐山五通桥区文化街220号公司总部
    备查文件:1.董事长、总经理签署的1994年度报告原本;
             2.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往册会计师签署的1994年度审计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

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工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4月25日

财务报表注释
注释一: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货币换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年度内涉及外币经济业务,人民币与外币的汇率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核算;年度终了,按年末汇率调整有关外币帐户,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人民币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入当期损益。
    4.存货。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生的实际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年终进行盘点,年末存货按历史成本计价。低值易耗品使用时采用“五、五”法摊销。 
    5.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扣除5%残值后,按各类资产使用年限确定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年       3.12%
    机器设备         10年       9.5%
    电子设备         10年       9.5%
    运输设备         12年       7.92%
    其他设备         10年       9.5%

    6.坏帐准备的计提。坏帐准备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扣除关联企业往来)的4.5‰计提。
    7.无形资产摊销。技术转让费按10年摊销,土地使用权按3070年摊销。 
    8.递延资产摊销。开办费、外币汇率并轨按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与原帐面记帐本位币差额,作为待转销汇兑损益摊销。
    9.长期投资核算。投资数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不足25%时,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25%至50%时,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5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
    10.销售收入实现。企业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以产品、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为准。
    11.税项:

     税目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额、机修加工收入          17%
 营业税       营业额房租收入                 5%
 设计服务收入 3%                               
 城建税       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7%
 企业所得税   应税所得款               15%、33%
注释二:资产负债表说明
    1.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7,008,060.83元主要是分红派息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94,161,504.17元主要是将应收帐款科目内容与本科目进行了调整。
    3.存货比年初增加8,273,185.36元主要是增加了原燃材料的储备。
    4.固定资产净值较年初增加128,152,192.81元主要是年三十万吨矿山项目,年三十万吨真空盐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所致。
    5.在建工程较上年减少37,331,546.25元主要是纯碱技改等项目竣工所致。
    6.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36,642,806.39元主要是为储备原燃料增加的短期借款。
    7.预收货款比年初增加586,416.45元主要是客户提前预付氯化铵产品货款所致。
    8.应付福利费比年初增加937,632.40元主要是随工资总额增长而增加福利费提取额所致。
    9.未交税比年初增加9,296,418.99元主要是当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资源税。
    10.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增加17,834,5t0.49元主要是应付职工借款和应付各盐业公司调销盐奖。
    11.预提费用较上年增加3,361,907.78元主要是预提利息支出费用。
    12.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58,392,563.74元主要是借款建设三十万吨矿山,三十万吨真空盐项目所致。
    13.盈余金公积金较年初增加6,806,643.27元主要是当年按规定提取的10%法定公积金和10%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