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润资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8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意见

    我们查阅了《最高额度授信借款合同》、《最高额度保证担保合同》、《资金拆

借合同》、《质押登记合同》等相关文件,2019 年 8 月,公司向山东龙信小额贷

款公司申请了 1.2 亿元为期 2 年的贷款,贷款利率为 12%,以淄博华侨城项目 1

号商业楼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贵州融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州融强”)为该笔贷款提供了 0.4 亿元信用担保。2019 年 8 月,公司与贵州融强

签订《资金拆借合同》,公司向贵州融强出借款项 0.35 亿元,借款期限 2 年,利

率 12%。为保证借款的安全,贵州融强大股东周海祥持有的贵州融强 51%股权质

押给公司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贵州融强及其股东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资金流水,并持续关注贵州融强日常经营、建设等情

况,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对外提供借款至目前为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其提供该

项财务资助。

    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1、本次转让内蒙古汇银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控制经营风险,优

化产业布局,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2、本次交易定价,是以评估数据为基准,综合考虑当前市场和政策等因素,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出售事项。

       三、关于对聘任郑玉芝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财务总监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2、经审核,郑玉芝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未发现有《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郑玉芝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李江武    杨占武   戴隆松



                                                 2020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