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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润资源: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分析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股东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况。

    二、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848,757.78元,未

分配利润为-513,258,347.7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83,906,704.07元。公司决定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

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标准审

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以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2.我们同意《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

司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管理运作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要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培训,提升资

金管理和担保意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内部控制体系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运作

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李江武 周长刚 史克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