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分析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股东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况。
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997,202.91元,未分配
利润为-389,367,822.7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2,288,562.47元。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
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要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培训,进一步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内部控制体系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运作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陈家声 王晓明 刘学民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