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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路集团: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31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 2017-04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李刚剑               董 事                 因公                      刘江东
        董剑锋               董 事                 因公                       彭朗
        杜晓堂             独立董事                因公                      张奉军

    公司负责人刘江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振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88,678,828.91                1,321,705,270.12                           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25,276,871.41                     803,526,899.67                         2.7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27,980,319.47                       11.72%        1,248,527,407.55                 2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83,050.56                   -66.49%           39,472,360.85                118.5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534,739.68                    14.11%           49,966,073.71                197.2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6,700,677.61                -54.7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54                  -66.46%                    0.0648              118.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54                  -66.46%                    0.0648              118.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0%                    -0.90%                    4.79%                 2.4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6,089.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主要按资产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3,410,731.1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177,320.43

减:所得税影响额                                                                    -9,663.7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60,697.91

合计                                                                         -10,493,712.86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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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8,69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江东            境内自然人            13.05%        79,528,418        59,646,313 质押                60,000,000

深圳首控国际商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0%        60,918,239                  0 质押               22,660,000
务咨询有限公司

德阳市国有资产
                  国家                   3.54%        21,556,124                  0
经营有限公司

汉龙实业发展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6%        12,560,365                  0 冻结               12,560,365
限公司

华宝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大地 11 其他                     1.56%         9,482,907                  0
号单一资金信托

深圳市顺旺资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8%         9,030,000                  0
管理有限公司

华澳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华澳
                  其他                   1.40%         8,498,301                  0
稳健 1 期证券投
资单一资金信托

深圳市特发集团
                  国有法人               1.28%         7,798,809                  0
有限公司

黄鑫              境内自然人             0.90%         5,489,500                  0

刘效敏            境内自然人             0.64%         3,889,82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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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首控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0,918,239 人民币普通股          60,918,239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1,556,124 人民币普通股          21,556,124

刘江东                                                                 19,882,105 人民币普通股          19,882,105

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560,365 人民币普通股          12,560,365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地 11
                                                                        9,482,907 人民币普通股           9,482,907
号单一资金信托

深圳市顺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30,000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澳 o 稳
                                                                        8,498,301 人民币普通股           8,498,301
健 1 期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7,798,809 人民币普通股           7,798,809

黄鑫                                                                    5,489,500 人民币普通股           5,489,500

刘效敏                                                                  3,889,820 人民币普通股           3,889,8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说明

                                  其中公司股东刘效敏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股份 2,000,0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89,82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3,889,82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114.5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借款增加相应
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31.6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数 37,524,711.54 元较年初数 6,020,286.03 元增加 5.23 倍,主要是由
于报告期为提高市场占有率,根据销售合同对部份客户实行赊销所致;
    4. 预付款项期末数 24,842,881.93 元较年初数 4,261,871.97 元增加 4.83 倍,主要是由
于报告期预付电费及部分原材料货款尚未取得发票进行结算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91.9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取得的增值税进
项税留抵额增加所致;
    6. 在建工程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191.56%,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正在实施淡盐水浓缩
项目等工程项目所致;
    7.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 2,553,095.06 元较年初数 1,047,506.04 元增加 143.73%, 主要
是由于报告期下属子公司树脂公司办公楼装修费用转入本项目核算所致;
    8.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29,888,655.50 元,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下属子
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已到期,该批资产已以名义价格 1 元进行
回购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所致;
    9. 短期借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189.0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增加
所致;
    10. 应付票据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22,995,000.00 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采购原材
料使用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金额增加所致;
    11. 预收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154.0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预收 PVC 树脂及烧碱销
售款增加所致;
    12.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51.9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
工资薪金所致;
    13. 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50.3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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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销项税所致;
    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100%,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下属子公司
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归还了到期的融资租赁借款所致;
    15. 资本公积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41.3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根据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
院执行裁定书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西南联交鉴 [2017]第 1112 号)
之裁定,公司取得了岷江电化公司 40%少数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之第二条”
相关规定,购买岷江电化公司少数股权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008 万元与按照新增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18,553,721.17 元,相
应调减资本公积所致;
    16. 专项储备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 72.0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尚未
全部使用所致;
    17. 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 185.5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按照财会(2016)
22 号文之相关规定将原计入管理费用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
关税费转入本科目核算所致;
    18. 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 30.7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的借款利息及贴
现息减少所致;
    19.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 301.48%(增加金额 1,034,388.24 元),主
要是由于报告期按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20. 投资收益本期数-1,494,907.11 元较上年同期数-842,617.53 元减少 77.41%,主要
是由于上年同期取得了德阳九源燃气工程公司分红款 500,000.00 元所致;
    21.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 62.6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2. 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 61.1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下属子公司树脂公
司因 2016 年参与实施价格垄断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罚款 1021.40 万元所致;
    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 54.7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支付
的原材料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入 223,472,922.83 元,主要是到由于
报告期归还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入 174,345,211.44 元,主要是由于报告
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少流入 56,529,614.52 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少流出 7,401,903.13 元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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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流入 223,472,922.83 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投资实施淡盐水浓缩项目的公
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为最大限度的发挥公司已有的卤水资源优
势,降低生产原料成本,拟投资实施淡盐水浓缩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 3000 万元,目前该项
目正在建设之中。
     2.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投资实施储罐区安全升级技术
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为适应行业安全管理及经济
发展需要,确保生产经营长周期满负荷安全运行,进一步提升自身发展能力,拟投资实施储
罐区安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 1660.24 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3. 2017 年 9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与控股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竞拍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司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西南联交鉴 [2017]第 1112 号)
和成交价格确认单,公司以 2008 万元(大写:贰仟零捌万元)价格获得岷江电化其余 40%股
权。至此,公司持有岷江电化 100%的股权,岷江电化成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全资子公司投资实施淡盐水浓缩项目     2017 年 03 月 31 日
                                                                          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全资子公司投资实施储罐区安全升级技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2017 年 03 月 31 日
术改造项目                                                                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获得岷江电化其余 40%股权             2017 年 09 月 21 日
                                                                          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
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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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金路集团 2017 年 9 月 7 日投资者关系
2017 年 09 月 07 日     实地调研          个人
                                                                   活动记录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报告期,公司持续对中江县南山镇牵河村进行定点精准帮扶,捐赠资金建设“金路扶贫新
村”,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之中,三季度公司按计划拨款 86.6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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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指标                 计量单位             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                   ——

  其中:1.资金                                      万元                                 86.68

二、分项投入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4.教育脱贫                                        ——                   ——

  5.健康扶贫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7.兜底保障                                        ——                   ——

  8.社会扶贫                                        ——                   ——

          8.2 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                  万元                                 86.68

  9.其他项目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将持续对中江县南山镇牵河村进行定点精准帮扶工作,完成“金路扶贫新村”项目
建设。同时,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扶助
弱势群体,促进公司与社会、社区、自然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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