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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渝 开 发: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 渝债 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
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会计准则。
    为此公司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日期
    依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定的施行日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
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
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即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