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关于公司诉讼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1-23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07
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者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和 11 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长沙中院”)民二庭和立案庭开庭审理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所涉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案件共 465 宗,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共 5,468.74 万元。2020
年 12 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部分公司撤回上诉案件作出民
事裁定。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和 1 月 9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2)和《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有关事项的补
充更正公告》(2021-03)。
2021 年 1 月 15 日和 1 月 18 日公司先后收到委托代理律师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律师转来的长沙
中院送达的 47 份一审民事判决书,长沙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赔偿
47 名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共计 93.57 万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
限公司诉讼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6)。
二、本次投资者诉讼进展情况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伦律所律师转来的长沙中院
送达的 144 份一审民事判决书,长沙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赔偿 144
名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共计 427 万元,判
决公司承担诉讼费 7.86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中伦律所律师转来的长沙中院送达的
一审民事判决书 191 份,公司需赔偿 191 名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
佣金、印花税、利息共计 520.57 万元,判决公司承担诉讼费共
计 9.69 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情况外,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长沙中院对上述 144 宗案件的一审判决情况计提
预计负债 434.86 万元,累计计提预计负债 530.26 万元。上述判
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效力,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
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拟于近期就上述案件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险。
六、备查文件
长沙中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