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电器: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6-10-18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6-066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6]1396 号)核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成
功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858,67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人民币 5.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69,999,998.84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含税)29,267,276.0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0,732,722.76 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16CDA4027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
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
宜。《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情况如下:
1、原文“第一章 总则”中“第六条”:
原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3,739,205 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44,597,881 元。
2、原文“第三章 股份”中“第十九条”:
原规定: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 763,739,205 股,其中: 股:600,875,205
股,占股份总额 78.68%。B 股:162,864,000 股,占股份总额 21.32%。均为普通
股。
现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 1,044,597,881 股,其中:A 股:
881,733,881 股,占股份总额 84.41%。B 股:162,864,000 股,占股份总额 15.59%。
均为普通股。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全文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