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6-071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降低财务成本,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9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现将相关 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6号))核准,公司成功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等7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280,858,67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9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569,999,998.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29,267,276.08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0,732,722.76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2016年9月18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6CDA40272)。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分别在农业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交通银行合肥寿春支行、光大银行长 江西路支行及工商银行合肥长江东路支行共4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存放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和承销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与前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1,270,074,083.33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余额(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资金用途 银行账号 备注(定期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存款金额) 农业银行 智能制造建设 合肥金寨 12181001040028002 391,000,000.00 22,808.33 391,022,808.33 - 项目 路支行 智能研发能力 交通银行 建设及智能家 合肥寿春 341304000018880007121 559,000,000.00 32,608.33 559,032,608.33 - 电技术新品开 支行 发项目 光大银行 长江西路 智慧生活项目 76670188000416855 320,000,000.00 18,666.67 320,018,666.67 - 支行 工商银行 补充流动资金 合肥长江 1302010238000000269 - - - - 项目 东路支行 合 计 1,270,000,000.00 74,083.33 1,270,074,083.33 -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后期各项目的使用计划,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8日将“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的剩余资金及利息全额272,147,339.85元提取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并在资金提取完成后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予以了注销。同 时,公司将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 63,984,738.91元进行置换,剩余未动用的募集资金总额1,206,089,344.42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进展计划,公司未来12个月内,将产生 95,683.69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因此,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9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及实施方式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具体 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强的短期保本型理 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安全、合规使用的前提下实施,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投资需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使公 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2、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进展计划,通过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测算, 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 3、理财投资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 4、理财产品投资的期限 单项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5、理财产品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额度范围内 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金融机构、选择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 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将及时备案并公告。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使用最高不超 过9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与控制 1、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由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 对较低的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投资范围及决策审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效防范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 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否则 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六、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 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安全使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 资,动态余额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 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 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此次使用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可 控。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 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及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 2、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之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及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