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6-082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6 年10月17日、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利用自有临时性闲置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 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进行投资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016年12月28日,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签署 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35,520万元购买信托受益权,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托产品名称:四川信托宝鼎创赢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四川信托宝鼎 创赢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受托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受益权出让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信托受益权购买方: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受益权涉及的信托金额:合计35,520万元 投资类型:信托 期限: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5日 一、购买信托受益权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2016年12月28日,公司 与四川信托分别签署了三份编号为“SCXT2016(JXZ)字第67号-1-1-01”、 “SCXT2016(JXZ)字第68号-1-1-01”、“SCXT2016(JXZ)字第69号-1-1-01”的《信 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合计35,520万元购买了信托受益权,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1,870万元购买了《四川信托宝鼎创赢19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SCXT2016(JXZ)字第67号-1-(27),以下简 称“19号信托合同”)中四川信托持有“四川信托宝鼎创赢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项下11,870万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11,870万 元)。 2、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1,850万元购买了《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0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SCXT2016(JXZ)字第68号-1-(7),以下简 称“20号信托合同”)中四川信托持有“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项下11,850万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11,850万 元)。 3、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1,800万元购买了《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1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SCXT2016(JXZ)字第69号-1-(11),以下简 称“21号信托合同”)中四川信托持有“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项下11,800万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11,800万 元)。 公司本次购买信托受益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四川信托基本情况 公司财务管理部已对四川信托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 尽职调查。 1、公司名称: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4月16日 3、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红照壁大厦 4、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牟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 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 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 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 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 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 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7、主要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 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成都 铁路局、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铁 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四川信托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 20,454,825,819.64元,负债合计为14,272,188,345.42元,股东权益(净资产) 合计为6,182,637,474.22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4,209,674,979.70元,净利润 1,593,358,262.78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四川信托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15,933,590,658.50 元,负债合计9,033,813,255.44元,股东权益(净资产)合计为6,899,777,403.06 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2,605,707,378.49元,净利润935,272,673.95元。 四川信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购买信托受益权情况 (一)《四川信托宝鼎创赢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编号:SCXT2016(JXZ)字第67号-1-1-01)的基本内容 1、转让标的:“19号信托合同”中四川信托持有“四川信托宝鼎创赢19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11,870万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 金为11,870万元,以下简称“19号信托计划标的受益权”)。 2、转让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收益:四川信托收到公司支付的“19号信托计划标的受益权”转让价款 之日为“19号信托计划标的受益权”转让日。公司自转让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转让协议》(编号SCXT2016(JXZ)字第67号-1-1-01)项下标的的全部受益权及四 川信托的全部权利,有权获取自转让日起受托人根据“19号信托合同”向受益人 分配的信托利益。 4、购买信托受益权金额:合计11,870万元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产品预期收益率:6.6% 7、产品收益起算日期:2016年12月28日 8、产品期限: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5日 9、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日:2016年12月28日 (二)《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编号:SCXT2016(JXZ)字第68号-1-1-01)的基本内容 1、转让标的:“20号信托合同”中四川信托持有“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0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11,850万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 金为11,850万元,以下简称“20号信托计划标的受益权”)。 2、转让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收益:四川信托收到公司支付的“20号信托计划标的受益权”转让价款 之日为“20号信托计划标的受益权”转让日。公司自转让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转让协议》(编号SCXT2016(JXZ)字第68号-1-1-01)项下标的的全部受益权及四 川信托的全部权利,有权获取自转让日起受托人根据“20号信托合同”向受益人 分配的信托利益。 4、购买信托受益权金额:合计11,850万元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产品预期收益率:6.6% 7、产品收益起算日期:2016年12月28日 8、产品期限: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5日 9、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日:2016年12月28日 (三)《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编号:SCXT2016(JXZ)字第69号-1-1-01)的基本内容 1、转让标的:“21号信托合同”中四川信托持有“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1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11,800万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 金为11,800万元,以下简称“21号信托计划标的受益权”)。 2、转让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收益:四川信托收到公司支付的“21号信托计划标的受益权”)转让价款 之日为“21号信托计划标的受益权”转让日。公司自转让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转让协议》(编号SCXT2016(JXZ)字第69号-1-1-01)项下标的的全部受益权及四 川信托的全部权利,有权获取自转让日起受托人根据“21号信托合同”向受益人 分配的信托利益。 4、购买信托受益权金额:合计11,800万元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产品预期收益率:6.6% 7、产品收益起算日期:2016年12月28日 8、产品期限: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5日 9、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日:2016年12月28日 公司本次合计以自有闲置资金35,520万元购买信托受益权的理财产品,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49%。 四、信托受益权所涉及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四川信托以自有资金作为委托人签署了其作为受托人的“19号信托合同”、 “20号信托合同”、“21号信托合同”,前述合同的基本情况如下: 1、信托计划名称:四川信托宝鼎创赢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四川信托 宝鼎创赢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委托人、受益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受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4、信托计划的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并将 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以信托的方式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利益 进行管理。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 名义,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运用信托资金,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 关信托费用和税费后用于受让转让方合法持有的安信信托股票的股票收益权;信 托资金若有剩余可投资于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受托人认可的 其他用途。受托人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 为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 5、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总规模不超过18亿元。受托人可分期募集,分 期成立。实际信托计划规模以各期信托单位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金额之和为准。 6、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均为不超过1年, 分别自该期发行成功日起开始计算。信托计划的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至最后 一期信托单位终止日止。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信 托期限。 7、信托单位:信托受益权均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信托计划成立时, 委托人所交付的1元信托资金对应1个信托单位,享有1份信托受益权份额。 8、信托利益:(1)信托利益是指受益人在信托财产中享有的利益,全体受 益人享有的信托利益数额为信托财产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税费、信托费 用后的余额。 (2)每一受益人获得的信托收益是指其获得的信托利益与其持有的信托单 位对应的信托资金的差额。本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如下(根据 委托人单笔认购/申购的金额适用):100万≤认购/申购金额<300万,预期年化 收益率6.2%,300万≤认购/申购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6.6%。 9、信托利益分配:本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的期间信托利益每年支付一次, 期末信托利益在本信托计划预期终止日或提前终止日后进行计提并分配,具体支 付方式为: (1)期间信托利益 受托人于各期信托单位的期间核算日(即该期信托单位募集成功之日起每满 12 个月的对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该期全体受益人分配期间信托利益。 (2)期末信托利益 受托人于各期信托单位实际终止日(包括到期终止日、提前终止日和延期终 止日)后的10 个工作日内,以该期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财产扣除应由该期信托 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及信托税费后的现金余额为限,向该期全体受益人进行分 配。 10、信托风险 (1)法律与政策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金融业监管政策等宏 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都可能造成信托财产的损失。 (2)市场风险 由于受到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或者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从而影响本 信托计划投资收益而产生风险。标的股票未来的价格受资本市场、安信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影响以及其他因素影响,因此标的股票价格未来可能降低,进 而影响到标的股票收益权的实现,最终将导致信托财产亏损。 (3)利率风险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市场利率变动等因素将导致信托财产损失。 (4)信用风险 受托人将根据《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规定,将信托资金在扣除相关 信托费用和税费后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票收益权转让价款。信托利益的实现有赖 于转让方按约履行合同;若转让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可能导致信托财产亏损。 (5)流动性风险 当发生特定情况需要处理标的股票时,可能由于资本市场宏观情况、标的股 票停牌、转让方不配合等情况导致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处置变现;另外,标的股票 处置本身需要一定时间。另外,标的股票处置还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处置价值 贬损。上述情况均将导致信托财产亏损。 (6)管理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 程中对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导致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的风险,将会影响 到信托收益或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从而使委托人或受益人遭受损失。 (7)提前终止风险 各期信托单位及本信托计划可能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当发生提前终止的情 况时,信托利益将会按照信托实际存续天数计算,由此受益人将无法实现预计天 数的预期信托利益。 (8)标的股票收益实现可能不能覆盖委托人信托本金,委托人/受益人本金 面临损失的风险。 (9)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信托计划投资及管理过程中存在多个环节,将面临各种技术风险和操作失误 风险,该等风险均会导致信托财产损失。 (10)其他风险 除上述披露的主要风险以外,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 预料的意外事件的出现,也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 11、风险控制措施 (1)信托计划向委托人明确披露信托计划交易结构; (2)银行保管; (3)明确遵照合同约定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4)信托计划到期时,信托财产非全部为现金形式的,四川信托有权将信 托期限延长至全部信托财产变现之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资金使 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及信托理财产品且尚未 到期的余额共计135,52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35,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0.04%,其中,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 及信托理财产品金额45,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13.45%;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合计9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6.59%。本次购买 信托受益权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七、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的 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规范和管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原则、投资范围及资金来源、审批权限 及信息披露、操作流程、核算与管理、监督与控制、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 尽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 5、 四川信托宝鼎创赢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编号: SCXT2016(JXZ)字第67号-1-1-01); 6、 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编号: SCXT2016(JXZ)字第68号-1-1-01); 7、 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编号: SCXT2016(JXZ)字第69号-1-1-01); 8、《四川信托宝鼎创赢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SCXT2016(JXZ)字第67号-1-(27)); 9、《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SCXT2016(JXZ)字第68号-1-(7)); 10、《四川信托宝鼎创赢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SCXT2016(JXZ)字第69号-1-(11))。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