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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菱电器: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17-06-03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36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主持,监事余晓先生、胡嘉女士、邓黎先
生、朱文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
案》”)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
案》进行审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激励方案》及 2016 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公司已满足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获受条件,并已按照 2016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 10%计提 24,182,150.92 元的业绩激励基金。前述事项已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激励方
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以及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符合《激励方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对象当年的职务级别、任职时间、
绩效考核结果、业绩贡献等因素,将已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 2,363 万元向符合《激
励方案》规定的 39 名激励对象(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分配。

    3、本次《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事项的受益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监事会将持续监
督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