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电器: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22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50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4、会议由副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董事寇化梦先生、吴定刚先生、滕光胜
先生、高健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
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由于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公司原董事长刘体斌先生已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查通过,同意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
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鉴于公司原总裁李伟先生已辞去其担任的公司总裁
职务。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吴定刚先生为
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抓住国家“煤改气”政策红利及燃气取暖热水炉市场
机会,搭建燃气取暖热水炉产品线,进一步扩展厨卫产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电科技”)在河北邯郸市以现金
方式投资 5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北虹茂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
局核准名称为准),从事生产、研发、销售燃气取暖热水炉等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董事长及总裁简历如下:
1、李 伟,男,汉族,重庆铜梁人,1973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助理经
济师,大学本科学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EMBA 在读。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西安销售分公司总经理、长虹电器(中国)营销公司东南经营管理中心总经
理、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
裁、总裁、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李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伟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1,140,400 股,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长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
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吴定刚,男,汉族,四川遂宁人,1973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学历,天津商学院(现天津商业大学)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专业毕业。历任四川
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遂宁销售分公司、成都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四川长虹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重庆营销管理处处长,长虹电器(中国)营销公司副
总经理,长虹多媒体产业公司市场策划中心总经理,乐家易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董
事、总裁等职。
截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吴定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定刚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
票 414,300 股,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总裁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