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电器: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2017-07-29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51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6
年10月17日、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利用自有临时性闲置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
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进行投资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017年7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菱集团”)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署了《中融-汇
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2012201013000301-MLJT20170727),美菱集团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认购“中融
-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10,000万份信托单位。
一、子公司购买的信托计划理财产品情况
(一)信托计划产品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信托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5、信托单位类别:定制90型信托单位(属于定制Y型信托单位)
6、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定制90型信托单位的封闭期为90天,自2017年6
月27日起,封闭期内该类信托单位不得赎回。
7、认购金额:10,000万元
8、产品预期收益率:约5.8%(年化)
9、资金来源:美菱集团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美菱集团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
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美菱集团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1,000万元购买信托计划理财
产品,占美菱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0.6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6%。
(二)中融信托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中融信托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年1月15日
3、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3号
4、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刘洋
6、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7、主要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
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融信托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
25,651,245,213.10元,负债合计为11,657,065,773.75元,股东权益合计为
13,994,179,439.35元;2016年度,中融信托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6,796,129,794.71元,净利润为2,704,012,445.57元。
(三)信托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美菱集团与中融信托签署了《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2012201013000301-MLJT20170727),前述
合同所涉及的信托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1、信托计划名称: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信托计划的目的:充分利用受托人的专业优势和金融同业资源,将信托
计划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
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固定收益类银行
理财产品、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以及《信托合同》约定的其
它用途,以获取投资收益。
4、信托资金的投向: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应由受托人纳入信托计划资金
的范围,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本信托计划资金将投资
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
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及
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5、信托计划的成立:信托计划于2012年5月3日成立
6、信托计划的期限:本信托计划的预计存续期限为十年,自信托计划成立
之日起算。根据信托财产运营需要,受托人有权自主决定调整本信托的期限,无
需召开受益人大会。当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为保护受益人利
益,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本信托。本信托期限依照上述约定变更的,受托人需提
前10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7、信托单位及信托单位种类:
信托单位:系指用以表征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受益权的均等份额,以每壹元人
民币信托资金所对应的信托受益权为一份信托单位。
信托单位种类: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定制X型信托单位
及定制Y型信托单位。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定制Y型信托单位的存续份额原则上
应不超过定制X型信托单位存续份额的20%,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管理情况进
行调整。一份信托合同对应一种期限、种类及级别的信托单位,投资者认购不同
类型的信托单位须签订多份信托合同。
(1)定制X型信托单位:指封闭期为X天的信托单位类型,封闭期内该类信
托单位不得赎回,封闭期限届满,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对受益人进行信托利
益的分配。本信托成立时,X暂定为90天、180天、270天和360天;受托人可随时
公布新的X值,投资者所持有的定制X型信托单位的类型以其签署的“认购信息
表”为准。
(2)定制Y型信托单位:指封闭期为Y天的信托单位,封闭内该类信托单位
不得赎回,封闭期限届满,该类信托单位继续存续,受益人有权于封闭期限届满
后任一一个工作日申请赎回信托单位。具体的赎回规则以投资者持有的《信托合
同》的约定为准。
8、信托计划的规模:本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设上限,预计为人民币
壹佰亿元(小写:¥10,000,000,000)。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每个委托人认购定制X
型的信托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单笔认购定制Y型的信托资金规模不低
于人民币1000万元,超出部分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但是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9、信托利益的计算、分配和支付:
受托人负责核算受益人根据信托文件所应取得的信托利益。受托人以信托财
产净值为限向全体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财产净值=信托财产-信托费用-
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
信托存续期间:(1)定制X型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收益每日计提,计提公式
为:每份定制X型信托单位信托收益=1元×该份定制X型信托单位约定的年化预期
收益率÷365。(2)定制Y型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收益每日计提,计提公式为:每
份定制Y型信托单位信托收益=1元×该份定制Y型信托单位约定的年化预期收益
率÷365。对定制X型信托单位的受益人而言,信托收益从受托人确认其认购的开
放日起计算,封闭期届满日(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对定制Y型信托单位的受益
人而言,信托收益从受托人确认其认购的开放日起计算,赎回办理日当天不计算。
在开放日前资金到账的,相应信托资金划付至信托计划募集户之日至相应开放日
期间产生的利息归属于信托计划财产,不另行单独分配。
信托收益/利益的支付:就某类定制X型信托单位而言,其对应的信托利益
于封闭期届满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的任一日(“定制X型信托利益支付日”)予以
支付;续期的信托单位,其续期的部分信托利益转换为认购新的信托单位的资金
来源,不对受益人分配;就定制Y型信托单位而言,受益人应当以受托人认可的
方式提交赎回申请,其对应的信托利益在扣除赎回费之后(如有)于赎回办理日
予以支付。未转换的信托利益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10、信托风险:
(1)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宏观政策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信托计划的设立及管理,经济周期、利率
变化、通货膨胀以及投资品种的其他因素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品种的市
场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受益人的收益水平。
(2)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我国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尚未正式建立,受托
人持有的债券、信托受益权、股权收益权或其它信托财产可能被按照受托人固有
财产处理,有关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离、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其
他保护信托财产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可能产生不同理解,因此可能对委托人和受
益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3)投资风险:受托人以信托利益分配日的信托财产净值为限向受益人支
付其到期对应的信托利益;在信托财产出现投资亏损的情形下,存在受托人不能
满足分配等资金需求而提前终止信托进行清算分配的可能,受益人所对应的信托
利益可能因此亏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4)信用风险:信托计划所投资的投资品种,可能因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其
他原因导致到期投资品种不能得到及时足额清偿,进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5)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受托人有权单方决定调
整本信托期限,由此可能导致受益人信托利益遭受损失。
(6)管理风险: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在管理信托财产
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由于对信息的采集和判断发生偏差而使信托财产未能实现预
期收益或遭受损失的风险。
(7)保管人风险:可能存在因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违规经营和管理疏忽
而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8)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受托人不能
将信托财产迅速变现的风险,以及因此而引起的不能及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的风险。
(9)其它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市
场经济的运行,可能导致信托财产的损失。
11、风险的防范
(1)受托人应密切关注、跟踪国家法律政策以及宏观经济状况,对未来政
策和市场走势做出相应判断,在发生因法律政策变化导致信托目的不能实现等风
险时,及时向受益人进行披露。
(2)受托人根据所掌握的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变化,判断经济走势,把
握产业动向,控制利率风险,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对资金进行谨慎、有效的运
作,努力规避各种市场风险。同时,本信托计划应当将资金投资在多个投资品种
上,以分散因投资过于集中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3)受托人将审慎选择交易对手,降低因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到
期投资品种不能得到及时足额清偿,进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
(4)受托人将坚持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严格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努力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风险。同时,受托人将加强内部的
流动性管理,将部分资金投资于货币基金、活期存款等流动性强的投资品种,并
严格审查每日应分配的定制X型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及时准备好应分配的资金。
(5)受托人应加强内部管理,恪尽职守,在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科学的分
析,严格执行受托人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力争降低因受托人的管理不当而使信托
财产遭受损失。
(6)保管人风险之对策。本信托计划的保管人为受托人经过审慎选择的、
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商业银行,并就其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在与其签订
的《保管协议》中约定了其违约责任。
(7)其他风险之对策。受托人应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严格履行
自己应尽的义务,不断分析潜在的风险,努力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维护
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信托利益。
二、对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美菱集团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
保不影响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及信托理财产
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额共计235,52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6.2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及信托理财产品金额150,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9.54%;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金额合计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16.68%。本次全资子公司美菱集团购买信托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的
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规范和管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原则、投资范围及资金来源、审批权限
及信息披露、操作流程、核算与管理、监督与控制、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
尽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
5、《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2012201013000301- MLJT20170727)。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