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菱电器: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0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53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董事李伟先生、吴定刚先
生、滕光胜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寇化梦先生、高健先生、干胜道先生、任
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
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
应收款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坏账风险的应
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17 年上半年度母公司及
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30,101,356.29 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
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
司在对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存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
值孰低的原则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同意公司对母公司及子公司存
货计提跌价准备合计 15,391,916.45 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
经济效益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该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72,265,758.32 元,账
面价值 13,125,554.23 元,扣除取得的处置收入 2,027,455.56 元,确认净损失
11,098,098.67 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参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参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 9 名董事,其
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
任职资格等的审查,与会董事逐项表决通过了:

    (1)同意提名李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吴定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提名寇化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提名史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同意提名雍凤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同意提名滕光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 9 名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
职资格等的审查,与会董事逐项表决通过了:

    (1)同意提名干胜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任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提名路应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同时考虑财务控制
和交易合理性,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
司”)重新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并约定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有
效期内每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及最高未
偿还贷款本息调整为不超过 38 亿元。根据协议,长虹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
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长虹
财务公司 50%的股权,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签署协议并开展
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伟先生、
寇化梦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长虹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参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
的专项核查意见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

    鉴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部分员工股
东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票发行
认购协议》及《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为支持中科美菱持续发展,加强公司对子公司中科美菱
的管控,在中科美菱其他股东放弃标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的情况
下,同意由公司以 1.63 元/股(合计 652,000 元)的价格受让该部分员工股东持
有的中科美菱 40 万股股票。本次股权受让后,本公司对中科美菱的持股比例将
由 66.7645%上升至 67.3514%,本公司仍为中科美菱的控股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投资巴基斯坦冰箱项
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海外发展战略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已于 2014 年在巴基斯坦投资建设冰箱项目(生
产基地及销售等)。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在巴基斯坦冰箱业务的发展,提升产品竞
争力,实现在当地市场份额的快速提升,同意中山长虹与合作方阿联酋 RUBA 公
司共同对前期已成立的合资制造公司和合资销售公司以增资的方式,追加对巴基
斯坦冰箱项目的投资,增资款主要用于实施冰箱门体发泡和新产品开发等项目。
其中,中山长虹本次增资 81.50 万美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山长
虹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投资巴基斯坦冰箱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东路支行申
请 4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长江东路支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
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张晓龙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
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补充,同时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文“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中“第十三条”:

    原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制冷电器、空调器、洗衣
机、电脑数控注塑机、电脑热水器、塑料制品、包装品及装饰品制造,经营自产
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进口业
务,百货销售,运输。

    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制冷电器、空调器、洗
衣机、热水器、厨房用具、家装、卫浴、灯具、日用电器、电脑数控注塑机、塑
料制品、金属制品、包装品及装饰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自产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
技术进出口业务,百货销售,运输。

    除上述第十三条之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实施搬迁扩能暨公司增资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
经营发展需求,鉴于长虹空调原租用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办公楼
等因绵阳市城市规划要求,现已无法继续租用且需搬离。结合目前空调行业变革
趋势,为进一步提高子公司长虹空调的制造能力,增强其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同意长虹空调投资 109,041.01 万元在绵阳经济开发区实施搬迁及扩能升级
项目,建设年产 420 万套空调的生产基地。

    同时,考虑长虹空调目前资金状况,为推动本次搬迁及扩能升级项目的进程,
同意本公司向长虹空调增资 65,000 万元,用于本次搬迁及扩能升级项目,其余
资金由长虹空调自筹。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虹空调的注册资本将由 20,000 万元增加至为 85,000 万
元。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仍为 100%。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实施搬
迁扩能暨公司增资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1.以上第 7、8、9、13、14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 13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其他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批
准。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李 伟,男,汉族,重庆铜梁人,1973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助理经济
师,大学本科学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EMBA 在读。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销售分公司总经理、长虹电器(中国)营销公司东南经营管理中心总经
理、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
裁、总裁、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
事长,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李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伟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1,140,400 股,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长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
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吴定刚,男,汉族,四川遂宁人,1973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
科学历,天津商学院(现天津商业大学)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专业毕业。历任四
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遂宁销售分公司、成都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四川长虹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重庆营销管理处处长,长虹电器(中国)营销公司
副总经理,长虹多媒体产业公司市场策划中心总经理,乐家易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
司董事、总裁等职务。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吴定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定刚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
票 414,300 股,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总裁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寇化梦,男,汉族,四川盐亭人,1970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
究生学历,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毕业,电子科技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毕
业。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副处长、广西营销管委会主任、闽赣
营销管理处处长,广东长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长
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管理部部长、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
事等职务。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寇化梦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寇化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史强,男,汉族,四川江油人,1968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东南大学水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工程师。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品质管理处处长、物资本部处长、资产管理部处长、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
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史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史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5.雍凤山,男,汉族,安徽定远人,1968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
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合肥电缆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合肥美菱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合肥美菱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雍凤山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股东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雍凤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6.滕光胜,男,汉族,四川三台人,1968 年 8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北
京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本科毕业。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经
理、分公司总经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产业公司国内营销公司副
总经理,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巴基斯坦长虹 RUBA 贸易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等职务。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滕光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滕光胜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
票 117,600 股,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
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干胜道,男,汉族,安徽天长人,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
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四川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助教、讲
师、副教授,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系副教授、教授等职务。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五粮液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干胜道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干胜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干胜道先生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8.任 佳,男,汉族,江苏南通人,1963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清
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毕业。历任北京市建筑材料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江
苏省海外企业集团部门副经理、江苏省经济贸易总公司部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
浙江向阳集团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南京神禄纺织服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
州安凯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多媒体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上海新微科技集团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新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
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任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任佳先生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2017 年修订)》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9.路应金,男,汉族,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电
子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历任胜利油田钻井技术公司助理工程师,
西南石油局职工培训中心讲师等职务,自 2002 年起在电子科技大学师资博士任
教,美国肯塔基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访问学者。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路应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路应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路应金先生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