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电器: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0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54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17年8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监事余
晓先生、胡嘉女士、邓黎先生、朱文杰先生均出席了现场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款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
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
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
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
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上述计提能更加真实客观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
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是真实
的、客观的,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对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同时考虑财务控制
和交易合理性,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
司”)重新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并约定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有
效期内每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及最高未
偿还贷款本息调整为不超过 38 亿元。根据协议,长虹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
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设 5 名监事,其
中股东代表监事 3 名。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经
与会监事逐项表决通过了:
(1)同意提名邵敏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黄红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提名何心坦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 3 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如上述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其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邓黎先生、朱文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
职工监事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推荐选举产生,详细内
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1.邵敏,男,汉族,山东临沂人,1983 年 3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西安交
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2004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分公司财务经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资产管理
部项目经理、资产管理处处长、资产运营处处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邵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的情形,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2.黄红,女,汉族,四川射洪人,1970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学历,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
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审计部审计经理、审计总监、审
计处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工会经审委副主
任等职务。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黄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
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
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何心坦,男,汉族,河南夏邑人,1980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
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2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运营管理主管、综合管
理处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本
次拟提名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截至 2017 年 8 月 9 日,何心坦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心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