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79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菱电器”)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10,981,03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1973%,为公 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等相关会 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6 号)核准,公司向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在内的七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总计 85 户,除四川长虹外,其他六名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共 84 户)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858,676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63,739,205 股增加至 1,044,597,881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控 股股东四川长虹认购的 69,877,638 股自 2016 年 10 月 14 日起限售期为 36 个月, 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其他六名认购对象认购的 210,981,038 股自 2016 年 10 月 14 日起限售期为 12 个月,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 自 2016 年 10 月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在公司非公开发行中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六名发行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 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参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时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所持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已满十二个月,均严格履行了各自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上述股东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份数量为 210,981,0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197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6 名,涉及证券账户 84 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 序 所持限售股 股东全称 持股账户 售股数量 号 数量(股) (股)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新睿定增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357,782 357,782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恒增鑫享 8 号资产管理计划 393,560 393,560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恒增鑫享 9 号资产管理计划 822,898 822,89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优选财富 VIP 尊享定增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357,782 357,782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16 号资产管理计划 447,227 447,227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08 号资产管理计划 447,227 447,227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17 号资产管理计划 983,900 983,900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禧享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411,449 411,449 财通基金管理 1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09 号资产管理计划 536,673 536,673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海棠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536,673 536,673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36,673 536,673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94,454 894,454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7,782 357,782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7,782 357,782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26,118 626,11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上海乾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4,454 894,454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5,563 715,56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146,690 2,146,690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悦达醴泉定增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322,003 322,00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10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788,909 1,788,909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浙江杭联钢铁有限公司 894,454 894,454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693 号资产管理计划 715,563 715,56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恒增鑫享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536,673 536,67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18 号资产管理计划 608,229 608,229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光大富尊会尊品 1 号资产管理 1,788,909 1,788,909 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8 号资产管理计划 536,673 536,673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8,909 1,788,909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77,817 3,577,817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深圳瑞银金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7,782 357,782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富春定增增利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3,577,817 3,577,817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94,454 894,454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5,563 715,563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财通基金-富春金汇瑞合 5 号资产管理计 357,782 357,782 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28 号资产管理计划 178,891 178,891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增利 13 号资产管理计划 536,673 536,67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7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447,227 447,227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优增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805,009 805,009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富春定增 916 号资产管理计划 393,560 393,560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张忠义 1,788,909 1,788,909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7,782 357,782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上海夸客优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68,336 268,33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智定增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805,009 805,009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中建投信托-涌泉 25 号(财通定增 1 号) 536,673 536,673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15 号资产管理计划 876,565 876,565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锦绣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894,454 894,454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海通兴泰(安徽)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 10,733,452 10,733,452 限合伙)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定增 16 号资产管理计划 357,782 357,782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357,782 357,782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17 号资产管理计划 2,862,254 2,862,254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88,909 1,788,909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源通定增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536,673 536,67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定增光大增益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431,127 1,431,127 财通基金-浦发银行-财通基金-浦汇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788,909 1,788,909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甲秀益顺兴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073,345 1,073,345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44,544 8,944,544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富春定增慧福 1314 号资产管理计划 1,252,236 1,252,236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富春精选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 1,788,909 1,788,909 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89 号资产管理计划 894,454 894,454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贝塔定增六号资产管理计划 268,336 268,33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华融安全垫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22,004 322,004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山西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411,449 411,449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66,726 5,366,72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033 号资产管理计划 536,673 536,67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357,782 357,782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祁巨定增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536,673 536,673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祁巨定增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536,673 536,673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祁巨定增 4 号资产管理计划 536,673 536,67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21 号资产管理计划 4,472,272 4,472,272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13 号资产管理计划 5,366,726 5,366,72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18 号资产管理计划 894,454 894,454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外贸信托恒盛 3,577,817 3,577,817 定向增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9,838,998 9,838,998 嘉实基金管理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838,998 9,838,998 2 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兴业银行-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50,090 8,050,09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50,089 8,050,08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平安大华基金 12,522,361 12,522,361 3 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522,361 12,522,361 金鹰基金管理 金鹰基金-浦发银行-粤财信托-粤财信托金粤 4 号集合资金 4 23,613,595 23,613,595 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 平安养老保险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睿富定增 1 号资产管理产 5 23,613,595 23,613,595 股份有限公司 品 融通基金-宁波银行-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293,977 293,977 融通基金-广州农商银行-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79,549 5,879,549 融通基金-建设银行-融通融益 1 号定增系列特定(多个)客户 940,729 940,729 融通基金管理 资产管理计划 6 有限公司 融通基金-建设银行-融通融益 2 号定增系列特定(多个)客户 235,181 235,181 资产管理计划 融通基金-建设银行-融通融益 3 号定增系列特定(多个)客户 411,569 411,569 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210,981,038 210,981,038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1,274,638 27.88% -210,981,038 80,293,600 7.69%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70,793,625 6.78% 0 70,793,625 6.78% 3.其他内资持股 219,481,164 21.01% -210,981,038 8,500,126 0.8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15,697,115 20.65% -210,981,038 4,716,077 0.46% 境内自然人持股 3,784,049 0.36% 0 3,784,049 0.36% 4.外资持股 999,849 0.09% 0 999,849 0.09%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999,849 0.09% 0 999,849 0.09%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53,323,243 72.12% 210,981,038 964,304,281 92.31% 1.人民币普通股 591,459,092 56.62% 210,981,038 802,440,130 76.8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61,864,151 15.50% 0 161,864,151 15.5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044,597,881 100.00% - 1,044,597,881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和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美菱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关于大股东、 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说明;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