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电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8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82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董事吴定刚先生、寇化梦先生、史强先生、
雍凤山先生、滕光胜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
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
应收款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可能发生坏账风险的应收款
项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17 年 1-9 月份母公司及子公
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 17,039,458.19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
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
司在对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存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
值孰低的原则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同意公司对母公司及子公司存
货计提跌价准备合计金额 13,562,624.81 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非流动资产处置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对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
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该部分非流动资产(含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账面原值 82,201,419.74 元,账面价值 19,901,840.78 元,扣除取得的处置收入
5,929,213.52 元,确认净损失 13,972,627.26 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员工退养福利的议案》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批准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退养规定》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17
年第三季度,因职工社保基数上调,公司现有内部退养员工从本期至正式退休期
间新增生活补助费共计增加 503,528.33 元,同意公司将该项费用作为退养员工
福利,列入福利费开支,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信托受益权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签
署了《四川信托锦宜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
闲置资金 20,000 万元购买了《四川信托锦宜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
中四川信托持有“四川信托锦宜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项下 20,000 万
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 20,000 万元),期限为自 2017
年 3 月 30 日起不超过一年。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以 207,123,287.67 元向成都厚坤贸易有限公
司转让所持有的“四川信托锦宜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项下 20,000 万
份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收回资金将用于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空
调有限公司以实施其搬迁及扩能升级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6 亿元
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6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张晓龙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
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3 亿元人民
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张晓龙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
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