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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菱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情况的独立意见2017-10-18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情况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远期
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真实、忠诚及勤勉的工作态度,基
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授权管理办法》《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所有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并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所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与公
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符合公司
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未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
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情况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干胜道



    任   佳



    路应金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