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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菱电器: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90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宏
              伟先生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11 月 9 日以其 2016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
              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 B 股股票,相关情况如下:

                  1.购买人:常务副总裁刘宏伟先生(美籍华人)。

                  2.购买目的: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同时也
              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购买人以其激励基金和自有资金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
              股票。

                  3.购买方式:通过二级市场直接购入。

                  4.购买股份数量及比例:2017年11月8日-11月9日,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宏伟
              先生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B股股票,共计
              130,0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1,044,597,881股的0.0124%。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购买
                           上年末所持    本次变动前       本次持股         本次购买 B               本次购买后
                                                                                          B 股股份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公司股份      持股数量                        股股份数量               的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的成交均
                           数量(股)        (股)                          (股)                   (股)
                                                                                        价(元/股)


                             1,333,132    1,372,332   2017 年 11 月 8 日       60,000       4.330     1,432,332
                 常务副
 1     刘宏伟
                   总裁
                             1,333,132    1,432,332   2017 年 11 月 9 日       70,000       4.340     1,502,332


         合计                     ——         ——                ——       130,000        ——         ——


                  注:刘宏伟先生为美籍华人,其持有的股份均为 B 股股份。

                  5.本次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宏伟先生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
线交易等。本次购买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及其个人承诺进行锁定。

    6.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宏伟先生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本次购买的美菱电器股票在未来第一年内,将不通过任何市
场方式减持,满第二年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其持有部分的 50%,满第三年
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剩余的 50%。

     (2)本人同时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包括但
不限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不得将本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又买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等。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