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电器: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88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董事吴定刚先生、寇化梦先生、史强先生、
雍凤山先生、滕光胜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转让合肥万美置
业有限公司 99%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肥万美
置业有限公司 99%股权转让给合肥万科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 4,865 万
元。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国有产权转让程序。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合肥美
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转让合肥万美置业有限公司 99%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1.58 亿
美元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1.58 亿美元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贸
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外汇交易额度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1
亿美元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1 亿美元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外
汇交易额度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子公司长美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部分
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长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美科技”)为公司募投项
目之一智慧生活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于该公司部分非核心员工工作变动导致其未
出资到位,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受让长美科技部分非核心
员工尚未出资到位的长美科技 3.616%的股权(合计 180.80 万元),并按期出资;
同时,同意公司放弃部分离任员工持有长美科技 0.1%的股权(5 万元)的优先受
让权,由该部分离任员工的继任者受让。本次股权受让后,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4,812.80 万元,占长美科技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96.256%,管理团队合计认缴出资
额为 187.20 万元,占长美科技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3.74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