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电器: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2017-12-01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7-095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6
年10月17日、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利用自有临时性闲置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
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进行投资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签署
了《四川信托-元亨15号资金信托信托合同》(合同编号:SCXT2017(DXD)字第
253号-1),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0万元认购“四川信托-元亨15号资金信托”计
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购买的信托计划理财产品情况
(一)信托计划产品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四川信托-元亨15号资金信托
2、信托计划受托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3、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4、信托保管人: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5、信托计划投资范围: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或委托人
的意愿加以管理运用。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投资,采用组合投资方式,按
照安全性、效益性等原则进行多元化资产配置。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的投资范
围如下: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级企业债、A-1 及以上短期
信用评级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债券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及其它
货币市场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项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
计划;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或者受让信托受益权;受让应收账款收益权;信
托业保障基金等。
信托计划类型: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的资金信托计划。
6、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资金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信托资金交付之日
起算。
7、认购金额:60,000万元
8、产品预期收益率:约6.1%(年化)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合计以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购买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78%。
(二)四川信托基本情况
公司财务管理部已对四川信托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
尽职调查。
1、公司名称: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4月16日
3、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红照壁大厦
4、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牟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
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
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
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
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
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
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
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铁路局、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信托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
18,207,112,544.32元,负债合计为10,732,669,243.95元,股东权益合计为
7,474,443,300.37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3,585,007,715.40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1,289,420,439.21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四川信托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16,637,435,495.68
元,负债合计8,626,453,194.35元,股东权益合计为8,010,982,301.33元;2017
年1-9月,营业收入1,999,210,571.2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5,846,939.06元。
(三)信托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四川信托签署了《四川信托-元亨15号资金信托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
SCXT2017(DXD)字第253号-1),前述合同所涉及的信托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1、信托计划名称:四川信托-元亨15号资金信托
2、受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3、信托计划的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自有资金
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本信托合同的约定或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
管理、运用和处分,并将信托利益分配给受益人。
4、信托计划投资范围: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或委托人
的意愿加以管理运用。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投资,采用组合投资方式,按
照安全性、效益性等原则进行多元化资产配置。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的投资范
围如下: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级企业债、A-1 及以上短期
信用评级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债券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及其它
货币市场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项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
计划;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或者受让信托受益权;受让应收账款收益权;信
托业保障基金等。
信托资金不得投向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
的领域。信托计划不得直接或间接进行正回购操作或投资于股指期货;不得投资
于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不得投资于与本信托计划参与各方存在或可能
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发行的债券,不得投资于私募债及AA级以下评级公募债。
5、信托计划的成立:委托人将首期信托资金交付至信托财产专户之日,本
信托成立。
6、信托计划的期限:信托资金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信托资金交付之
日起算。
7、信托计划的规模:本信托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委托人可分期交付
信托资金,信托规模以委托人实际交付的信托资金规模为准。
8、信托财产:指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以及受托人因对信托资金的管理、
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
或其他事由形成的财产(含损失)。
9、信托利益:指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享有受益权而获得的利益,全体
受益人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总额为信托财产总额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税费后的余额。
(1)受益人的预期年收益率约为6.1%。
(2)期间分配
受益人的信托收益由受托人于收到回购溢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指定
的账户(账户信息见附件)支付,但应以实际收取及实现的信托收益为限。
具体信托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各笔信托资金的各期信托收益=委托人实际交付的各笔信托资金×6.1%/年
×自信托成立之日或本次核算日(含该日)起至下一个核算日或本信托终止日(不
含该日)止期间实际存续天数/360。
核算日:各笔信托资金交付后每个自然季度末月的20日(即3月20日、6月20
日、9月20日及12月20日)及各笔信托单位终止(或提前终止)日。
如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提前终止的情形,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按照信托实际
存续的期限计算,已收取的信托收益超出部分须返还。
受益人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收到回购基本价款后,于本信托终止(包括到期
终止和提前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一次性分配,直接划付至受
益人指定账户。
(3)受托人于各期信托存续期限届满之日开始对该期信托财产进行清算,
并于各期信托存续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若遇法定节
假日,则往后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信托风险:
(1)法律政策风险: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可能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甚至发生本金部分或全
部损失的可能。
(2)市场风险: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周期、投资心理等多种因素影
响,从而影响本信托投资收益而产生风险。
(3)信用风险:本信托期限内,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进行相关投资时,
如果投资标的项下的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未能履行其支付款项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则可能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甚至发生信托财产部分或全部损失的可能;
(4)管理风险:本信托期限内,可能因受托人管理水平有限、管理失误等
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甚至发生信托财产部分或全部损失的可能。
(5)操作风险:在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过程中,受托人可能因操作失误或
差错影响信托财产投资的执行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甚至发生本金部分或全
部损失的可能。
(6)流动性风险:由于受托人并不保证本信托的收益,委托人加入本信托
存在不能按期足额兑付的风险,以及本信托延期的风险,上述情况均可能给受益
人带来流动性风险。
(7)提前终止风险:本信托可能因信托文件约定的原因等情形提前终止,
受益人的预期信托利益按照信托存续天数计算。如发生信托提前终止情形的,受
益人的预期信托利益总额将减少。
(8)其他风险:直接或间接因受托人所不能控制的情况、环境导致受托人
延迟或未能履行信托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因前述情况、环境直接或间接导致信托
财产损失的风险。该等情况、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限制、战争、罢工、社会骚
乱、恐怖活动、自然灾害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资金使
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及信托理财产
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额共计185,52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6.4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及信托理财产品金额95,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8.75%;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金额合计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7.66%。本次公司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的
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规范和管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原则、投资范围及资金来源、审批权限
及信息披露、操作流程、核算与管理、监督与控制、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
尽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
5、《四川信托-元亨15号资金信托信托合同》(合同编号:SCXT2017(DXD)
字第253号-1)。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