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交易类第 10 号——上市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的要求,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和谢岷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 核,对其中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况的审核合法合规,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较大 差异主要是由于市场及客户要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 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邢益强、谢岷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