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独立董事意见2021-06-11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董事会十届十
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
交的资料后,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
2、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现代
国旅”)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
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昆明广之旅、上海申申国旅及山西现代国旅
均为广之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
资金安全。且广之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及山西现代国旅的其他股东
均已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
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的
事项。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独
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